Advertisement


吉林榆樹市法輪功學員劉淑豔被迫害致死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長春市榆樹市現年六十一歲的法輪功學員劉淑豔,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被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致死。劉淑豔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榆樹市刑事偵查大隊二中隊長閆國輝和管瑞川從山東綁架、構陷,被非法判刑三年,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七日被劫持到吉林女子監獄迫害。

劉淑豔在吉林省女子監獄因絕食反迫害,遭受強行灌食十二天,關小號十天等迫害下,已經奄奄一息了,被吉林省女子監獄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送往吉林省醫院治療,經過化驗、採血等處理後方才通知家屬,沒等家屬到場就急於動手術,監獄方和醫院方用恐嚇的口氣在電話裏強制要劉淑豔的女兒表態馬上動手術,家屬考慮到邪黨江澤民政法系統和醫院這些年來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頻頻發生,就在電話裏強調,家屬不到場不許手術。

劉淑豔的女兒趕到醫院已經是下午了,一看母親劉淑豔已經不行了,意識不清,脈搏跳動微弱,就剩一口氣了,當劉淑豔女兒問大夫手術的成功率是多少時,大夫卻說:「我不能說成功幾率有多少,如果說成功率百分之九十,那百分之十叫你攤上算你倒霉。劉淑豔女兒與警察交涉辦轉院,回當地救治,監獄警察說保外就醫手續沒下來,監護權不在你那。就這樣被他們拖到第二天下午一點多鐘才辦完保外就醫,監獄方才同意家屬把人接回來。

回來後當地的醫生說沒有希望了。就這樣劉淑豔於四月二十一日晚八點五十分含冤離世。

劉淑豔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獲得身心健康。她在以前一身病,從頭頂到腳底沒有好地方,經常頭痛,嚴重時噁心嘔吐,渾身無力,不能幹活,整天昏昏沉沉。劉淑豔說:「特別是在七十年代邪黨搞計劃生育時,母親被當地政府逼迫做絕育,失血過多昏迷不醒,差點離開人世,當時十幾歲的我也被嚇個半死,得了一種抽風病,每逢著急上火、生氣、驚嚇都會犯病。修煉法輪功後,無病一身輕,生活有了希望。」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 劉淑豔曾遭惡黨多次迫害,給家人和自己身心都造成嚴重傷害和摧殘。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份,黑林鎮派出所孟所長帶四、五個警察抄家,把她綁架到榆樹拘留所,六、七天後非法勞教一年,關進長春黑嘴子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九日劉淑豔去發真相資料時,被黑林子派出所警察李偉、崔廣來和司機彭顯明綁架,關押在看守所。劉淑豔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被綁在床上,每天打七、八瓶不明藥物,臉、身體開始浮腫,噁心嘔吐。七、八天後他們又換了一種藥物,打上後劉淑豔就心難受,劇烈噁心嘔吐,坐臥不安,睡不著覺。才兩、三天的時間,劉淑豔被迫害的奄奄一息,生命垂危,警察怕她死在看守所,被公安局勒索了家人一萬五千元錢(包括保證金兩千元,人情費一萬三千元)才將她放回。回家後不堪騷擾,她被迫離家出走。

中共酷刑示意圖:注射藥物
中共酷刑示意圖:注射藥物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榆樹市刑事偵查大隊二中隊長閆國輝和管瑞川去山東孤島將長期流離在外年近六十歲的劉淑豔綁架回榆樹市,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劉淑豔被關在看守所五個月時,一雙兒女幾次想見母親都沒見到。後來他們給母親請了北京律師,可是,檢察院辦案人趙鐵奇以各種理由推脫不見律師,在電話中對家屬大吼不見家屬,匆忙把案卷移到法院。律師又去法院遞交手續,可是法院辦案人張立國百般刁難,阻止律師接卷,「理由」是不許外地律師到榆樹為法輪功辯護。家屬到榆樹當地律師事務所請當地律師,可是當地律師說,上邊規定為法輪功辯護的律師得是中共黨員,我們律師事務所的都不是黨員,不能為法輪功辯護。

沒辦法,女兒決定為媽媽辯護,可是法院不允許辯護,還阻止劉淑豔的兒女旁聽。兩個孩子一人手裏舉著親屬證明,一人手裏舉著辯護書想進法院,一幫警察攔著,有的警察大聲吼叫,指手畫腳,有的默默的看著,一警察上來拽劉淑豔的女兒小華,小華說:小弟弟,你沒有母親嗎?警察後退了,叫另一個警察上,那個警察也不上,於是那些警察就在法院門前聽他們姐弟倆講了一個小時。

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榆樹法院非法對劉淑豔的庭審後,法院又於四月十一日下午四點鐘開庭,宣判劉淑豔三年徒刑,劉樹豔女兒小華手舉著冤字牌在法院門前喊冤時,被一群便衣警察拽到特警車裏。

隨後特警車將劉淑豔女兒小華強行押送到華昌派出所訊問,在特警車裏一個大個子便衣警察戴個墨鏡(估計是國保大隊長范洪凱)一直追問小華是不是煉法輪功的,小華始終不配合他們,一直說:我媽媽沒有犯罪,你們審判她是違法。我媽媽過去滿身是病煉法輪功煉好了,為了告訴人們真相叫你們逼得顛沛流離,又判她刑,我喊冤還有錯嗎?你們也是父母所生。如果是你們的父母你們是啥心情,又如何對待。這時一個年輕小警察卻說那我就得大義滅親,多麼荒唐、多麼無知可憐!

在華昌派出所訊問時,一群警察足有十多個,輪番的對小華施壓逼迫,引誘等手段非得讓她說出自己也是煉法輪功的,小華始終說:「我有權利不回答你們,我只是為媽媽喊冤沒有錯。」小華在華昌派出所被扣押訊問大約一個半小時,後來小華的姥姥、舅舅、和其他親屬八、九個人都去了華昌派出所要人,最後這些警察一看也沒能達到他們的目的和結果,方才放人。

劉淑豔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五日,長春中級檢察院、法院非法書面裁決劉淑豔的上訴案,維持原判。

劉淑豔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七日被劫持到吉林女子監獄迫害,八監區為了「轉化」劉淑豔,每日長時間強行坐小板凳,不讓隨意購買生活用品。當家人接見時,問起在裏邊的具體情況,劉淑豔幾次欲言又止,表示電話有監控,不方便說。

劉淑豔生前在吉林女子監獄遭受的其它迫害情況,待查。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