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遭綁架、搶劫、構陷 綿陽市孫仁智控告警察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綿陽市法輪功學員孫仁智,二零一七年四月九日被綁架、非法抄家搶劫,六月二十一日被非法起訴到安州區法院。孫仁智對自己受到的非法待遇進行維權,控告相關警察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控告相關檢察官涉嫌濫用職權、徇私枉法。

二零一七年四月九日上午九點左右,綿陽市安縣界牌鎮派出所警察楊森和一女警以執行上面的命令為由,在沒有出示警察證和任何傳喚手續的情況下非法把孫仁智劫持到界牌派出所,然後從其身上奪下鑰匙。當天下午三點左右,國保副大隊長廖某帶警察與新皂派出所警察、新皂社區人員一起闖到孫仁智家,在孫仁智家無人的情況下非法闖入、抄家。與此同時,國保警察彭勇、派出所副所長邱喻挺強行拉孫仁智到安州醫院檢查身體;四點左右將他劫持到安州看守所,因其血壓168、血脂22.4,醫生說孫仁智隨時都可能昏倒,看守所拒收。

整個過程未見出示搜查證,而且搜查、扣押物品時沒讓其本人在現場參與清點被扣押物品,更沒有第三方見證人在場,也未讓其簽署扣壓清單。而且在警察詢問過程中未給孫仁智提供《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

孫仁智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九日被非法刑事拘留,同日被取保候審,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被綿陽市安州區檢察院非法起訴。

偵查機關辦案人員在辦案過程中不出具警察證和任何傳喚等法律文書而對其傳喚,已經涉嫌非法拘禁罪;偵查機關辦案人員在不出具搜查證等法律文書的情況下對其住處進行搜查,而且搜查、扣押物品時沒讓其本人在現場參與清點被扣押物品,也沒有當場開列扣押清單,已經涉嫌非法搜查罪。

檢察官張良花在無視公安偵查人員在偵查活動中的重大違法行為,依然向法院提起公訴,涉嫌濫用職權、徇私枉法。

孫仁智對以上執法犯法者,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四川省人大常委會、綿陽市人大常委會、安州區人大常委會、四川省紀檢委、綿陽市紀檢委、安州區紀檢委、四川省政法委、綿陽市政法委、安州區政法委、四川省檢察院、綿陽市檢察院、安州區檢察院、四川省公安廳、綿陽市公安局、安州區公安分局提交控告書。

對公訴人張良花在孫仁智一案審查起訴過程中,無視證據不足、事實不清、程序違法的情況,違法提起公訴,致使孫仁智被起訴,抹黑國家司法形像,質疑她的職業資格,要求四川省綿陽市司法局公開安州區檢察院檢察官張良花的司法考試成績的信息。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