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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張健被非法庭審 法官粗暴干涉律師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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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上午天津河北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張健非法庭審,律師出庭辯護。

八點四十五分,法官喬雙紅將張健的律師盧庭閣與兩名家屬領進審判庭,已有三女一男坐在旁聽席。之前喬雙紅多次強調審判庭只有兩個旁聽席位,可見明顯撒謊。四人自稱是居委會的,被安排充數佔據了有限的旁聽席位。

之後約九點鐘,法官、公訴人、律師正式出庭,警車押送張健到法庭門口,十幾個警察在門口警戒。

庭審開始後,公訴人構陷張健的重點是從張健家非法抄家時抄走的現金。那是張健養活父母兒子的生活費。檢方稱紙幣上有真相內容。

律師辯護指出:1、搜查程序嚴重違法,所有查扣物品應作為非法證據排除。2、大部份紙幣上文字與本案無關。

庭上律師與張健本人充份表達了自己在事實、證據、法律上的觀點。張健在法庭上講真相,對法庭無理提問拒不回答。

最後律師對此類案件進行宏觀論述,對迫害進行深入揭示的時候,遭到法官頻繁粗暴的敲錘制止,使律師無法完整論述。儘管盧庭閣律師據理力爭或抗議,但審判長李金柱仍然態度蠻橫,但是說可提交書面辯護詞。

對張健的最後陳述,也是同樣的對待。

律師感慨:在中國的法庭,一群法官竟然害怕辯護人或被告人發言!極具諷刺意味。

對辯護律師明確要求鑑定人、辦案人等出庭作證等問題,法官還休庭合議了五分鐘,然後煞有介事的駁回。

庭後,法官沒讓張健看筆錄,就讓他簽字。張健問律師不簽字違法嗎?律師說不違法,簽與不簽是你的權利,最後張健拒絕了。

張健走後,律師看到法官們很不甘心,還在商量著要到看守所去一趟動員他簽字。

張健修煉法輪功近二十年,他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給人的印象都說這小伙子人好、厚道、實在、本份,為別人著想,愛幫助人不求回報。

由於中共的迫害,妻子跟他離婚。他父母是農村人,年近七十歲,來津給他照看上小學五年級的孩子,家中完全依靠張健的收入維持生活。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中午,河北區鐵東路派出所和河北區國保、610(江澤民一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十多人到張健單位抓人,張健被戴上手銬並被劫持去家中非法抄家。警察非法抄走許多個人財物及省吃儉用攢下的兩萬元現金,沒有給出清單和任何憑證。

張健的父母多次去要人無果,張母沒辦法就給政法委、610寫了一封勸善信。

四月十八日下午鐵東路派出所三名警察再次到張健家非法抄家,並將張母帶到派出所,說寫信是煽動。由於張健的孩子無人管只能在派出所寫作業,直到晚上九點多才放人。

現在這個家庭只剩下二老一小,經濟上無來源,生活都成了問題,只能靠著親友接濟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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