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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人遭冤獄酷刑 胡佔亭絕食要求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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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六年五月,遼寧阜新市法輪功學員胡佔亭因粘貼有關法輪功的真實信息,被海州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劫持到瀋陽第一監獄。七月三十一日,胡佔亭因會見家屬時拒絕穿囚服,遭監獄綁老虎凳等酷刑迫害。胡佔亭因此絕食反迫害已二十多天,他要求無罪釋放,稱「下頓飯要回家去吃。」

法輪功學員胡佔亭,男,一九四九年出生,今年六十八歲。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得知,胡佔亭被二審已非法維持一審冤判七年,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被非法關押至錦州監獄,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之前,被劫持到瀋陽第一監獄。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胡佔亭會見家屬(恰巧當天也有檢查團來)時,因拒絕穿號服,遭獄方綁老虎凳酷刑和打罵等迫害,從而開始絕食反迫害。會見電話中,胡佔亭說:我要和平理性反迫害,有師在,有法在,身體那點苦,我吃得了。他說打了兩次「營養針」後,他沒再讓打。

二零一七年八月八日、九日,瀋陽第一監獄高戒備監區(即十九監區)徐隊長,因胡佔亭絕食一事,兩次與家屬聯繫,八月十日,安排家屬和胡佔亭直接通了電話。

八月十五日,瀋陽第一監獄徐姓隊長又讓家屬給他們領導賀某打電話,賀某向家屬表示,老頭(指胡佔亭)怎麼勸也不行,要求無罪釋放,賀某讓家屬快點來勸說。

於是,八月十六日,家屬到瀋陽第一監獄會見了胡佔亭。胡佔亭因十七天水米未進,身體有些虛弱,由兩個獄警架著出來會見,和家屬隔一層紗窗,近距離見面,賀某也在當場,會見全程有錄音錄像。

胡佔亭態度堅決:絕食反迫害要求無罪釋放,下頓飯要回家去吃。原因是監獄裏的人,他能講真相的都講了,能救的已經救了,不能救的也救不了了,他不能在裏面繼續呆了。胡佔亭還表示,他自己的事靠自己做,不讓家屬請律師,也不用會見,不如有時間多救點人。還說監獄那些警察太可憐了……

獄方負責人賀某表示很無奈,說安排多人勸說無效,包括「你們煉法輪功的人」也勸不了,而賀某沒有意識到胡佔亭修法輪大法,是守法公民,本來就不應該被非法判刑的。

非法抓捕、判刑迫害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九日,胡佔亭因粘貼有關法輪功的真實信息,被阜新市海州公安分局國保隊長周志勇、張志強、阜新市和平派出所司寶坤(所長)、高號四人非法跟蹤,並抓捕、抄家。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胡佔亭在阜新市海州區法院被非法開庭,律師做了辯護,但法庭剝奪了胡佔亭本人的辯護權。胡佔亭被阜新市海州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之後他上訴至阜新市中級法院。阜新市中級法院在律師委託書未到之前,案件從海州區法院剛剛遞送幾日,就故意繞開律師,草草非法暗中宣判──維持原判七年。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胡佔亭被劫持到錦州監獄,當年十月一日前,被秘密關押到瀋陽第一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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