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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幾年多次遭洗腦迫害 山東中學教師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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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山東省海陽市於海勇,男,中學教師,今年四十五歲。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從內心裏做一個好人,教學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然而,就是因為信仰大法,於海勇從九九年至二零一二年十幾年間,多次被非法關押洗腦班、看守所,在山東省第二勞教所被非法關押近二年。他的妻子和母親也遭到迫害。

二零一五年五月,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政策後,同年七月四日,於海勇以自己和家人親身受迫害的經歷,向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法輪功學員訴江,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

在《刑事控告狀》,於海勇寫到二零零零年,他被非法關押到市民兵訓練基地:「當時冬天很冷,他們讓我只穿拖鞋,沒有讓我穿外套,……為了迫使我放棄信仰,用手銬將我吊在操場的籃球架上,只有腳尖稍微觸地。

當天刮著寒風,下著大雪,從早上到黃昏一直被懸吊,中午沒有讓吃飯。當時整個身體酥麻,手腕出血並傷及骨頭,至今左手腕還留有疤痕……非法拘禁一個多月後,才放回家。」

學大法道德回升 身心健康

我原是一名中學教師,一九九七年秋天,我看到《轉法輪》這本書,感到這個功法是教人向善的。學煉一個月左右,我身心發生了巨大變化。我努力按書中要求做一個好人,做事儘量為他人著想,心胸逐漸開闊明朗,在利益上,不再與人斤斤計較;在工作中,主動要求自己多付出,並做到更好。

比如:我學法輪功後,在市場買東西時,經常發現別人多找給我錢,發現後,都能主動退回;以前我沾染賭博比較厲害,學法輪功後,馬上戒掉;與人交往中,我不再去佔別人的便宜;單位分東西時,能讓同事先拿好的,自己最後拿;在教學工作中,我所擔任的學科成績是同級部中最好的,在全市名列前茅;包括我在內的許多老師學煉法輪功以後,不再用打罵等粗暴的方式對待學生,教學效果明顯提升等等。

我在結婚前體檢,發現自己患有乙肝比較嚴重,吃中藥半年多,也沒見效果,耳鳴嚴重,頭部經常劇烈疼痛等症狀。學煉法輪功不到一月,我這些症狀不知不覺消失了。從修煉法輪功開始到現在近十八年,我身體沒再出現任何病症。和沒修煉法輪功的人相比,每年節省了大量醫療費。良好的心態和健康的身體,使我能更好的從事各項工作。

總之,修煉法輪功從本質上改變著我,指導我逐步放棄了各種不好的思想和行為,讓我變得更加真誠、善良、寬容平和,身體愈加健康。在工作中,我的成績也變得更加優秀。我的這些變化和所為恰恰證實了法輪大法(法輪功)是正法,怎麼能是江澤民其人所誣蔑的「×教」呢?!

我及家人受迫害的經歷

1、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後,被綁架至海陽市洗腦班關押,被強迫交納保證金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後,我和妻子王雪梅被綁架至海陽市教委組織的轉化班至少半月,被強制要求做出「不學不練的保證」。當時王雪梅已有四個月的身孕。學校每天派至少四人輪流監視我們,期間最熱時也不允許洗澡、探視等。並不斷的強迫我們參加所謂的批鬥活動,使我們的人格受到極大侮辱。

一九九九年八月初我的親屬被迫繳納了三萬元的保證金,半年以後才被親屬要回來。

2、二零零零年前後被肆意騷擾、監視;非法剋扣工資、綁架關押

二零零零年一月過年前,當時我孩子出生未滿月,學校每天派五六個男教師侵入我們家裏監視,包括晚上,嚴重影響了我們的生活。我再三要求他們晚上從我們家出去,他們不走,堅持要在我家裏住。在這種情況下,我說要報警,他們才退出我家房子,但仍然在外面監視我們。

由於壓力極大,我被迫寫了一份辭職申請,請他們不要騷擾我和我的家人、父母,但他們仍然對我們肆意騷擾,包括正月初一拜年時他們都到我家裏跟蹤、監視。

在如此的不公正對待下,為了反映我及家人遭受的違法行為和法輪功受到的誣蔑,我在二零零零年二月九日擺脫監視去北京上訪,去了之後,還沒找到信訪辦,便被單位和海陽派出的人員綁架回海陽。

回來後,我被關押在海陽拘留所近半月,親屬交錢後放我出來。在此前後的生活中,一直有人監視我們,包括煽動仇恨,發動我和妻子的親朋好友,給我們施加壓力,迫使讓我們放棄法輪功信仰。

3、二零零零年兩會前,被綁架至民兵訓練基地非法關押折磨約一個月

從海陽拘留所出來不久,也就是二零零零年開兩會前的一天早上,我在家裏照顧小孩,突然學校來了四個人,強制我去市裏民兵訓練基地,當我指出這是違法行為時,他們又從郭城派出所叫來了兩個民警。當時冬天很冷,他們讓我只穿拖鞋,沒有讓我穿外套,凜冽寒風中我被綁架到了海陽市民兵訓練基地。

為了迫使我放棄信仰,他們把我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用手銬吊在操場的籃球架上,只有腳尖稍微觸地。當天刮著寒風,下著大雪,我們二人從早上到黃昏一直被懸吊,中午沒有讓吃飯。當時整個身體酥麻,手腕出血並傷及骨頭,至今左手腕還留有疤痕。在民兵訓練基地我被非法拘禁一個多月後,才放回家。

4、違反《勞動法》,任意剋扣我和妻子的工資;不許我們上班

從一九九九年八月到二零零一年,因為堅持法輪功信仰,我和妻子的工資被單位先後扣除近二萬元,沒有任何依據,也沒給收據。

從民兵訓練基地回家後,我先後寫信給單位校長和當時的海陽市委書記(王國群) ,講明我遭受的迫害和法輪功蒙受的不白之冤,要求恢復我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但一直沒有答覆,至今不許我上班。

5、二零零一年 一月二十四日,我去北京上訪被綁架

我們家遭受的騷擾和監控沒完沒了,開會、過節、假期、敏感日等,我和妻子隨時都會被綁架、拘押。

為了結束我因信仰法輪功長期受到的不公正對待和違法行為,在當地反映無效的情況下,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四日,我去北京,準備把我及家人遭受的迫害及法輪功真相向有關部門反映。早上在我經過天安門廣場時,一個便衣攔住我,問我是不是學法輪功的,不回答就把我綁架到附近的一輛警車上,上車後馬上遭到暴打,一個年輕警察用腰帶猛抽我的頭部,當時頭破血流。接著又把我關在了天安門附近的一個派出所,戴著手銬懸吊。當天傍晚又把我送到了北京市公安局七處關押。

在公安局七處,我經常深夜被審問。有時回牢房時,無端的被值班人員要求脫光衣服。

6、二零零一年二月、三月,我和妻子被關押,直至被非法勞教

在北京公安局七處我被關押一個多月後,海陽市公安局二個警察把我押回海陽,其中紀辛濤在押送我的途中,搶走了我剩下的約四百元錢。

剛回海陽市公安局,我遭到了於正高暴打直至倒地。第二天,我被關在海陽市看守所。一個月後,我從看守所直接被綁架到當地的洗腦班(「民兵訓練基地」)強制「轉化」。

當時的洗腦班已經非法關押一百餘名法輪功學員,是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皇曆正月十五)開始被綁架的,所以當時這裏也叫 「一百一十五轉化基地」。被關押的有上至七十多歲的老人,下至十歲左右的學生。在這裏不斷的有一批批的法輪功學員突然被勞教。

同一時期,我妻子王雪梅在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正月初九),在學校學習時,被郭城派出所兩個民警強制帶到海陽市拘留所,非法關押到三月八日,接著又被非法勞教(關押在山東省第二女子勞教所)。

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日,我被非法勞教三年,和我同一批被勞教的海陽法輪功學員有九人,被送到山東省第二勞教所勞教。

7、我的家人也遭受株連報復和凌辱

在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實施政策下,因為我母親也學過法輪功,出於株連和報復,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我的母親也被綁架至郭城鎮政府受折磨半個多月,被迫作出「不學不煉法輪功的保證」。

當時我的孩子剛滿一歲,沒人照顧。他們這樣做時,根本不顧及我的孩子沒人照看這一事實,又把孩子的奶奶非法關押。家中只剩下我的老父親勉為照看,孩子基本上不能吃飽,且不斷受到驚嚇。在這樣的恐怖下,許多親友也被嚇的不敢與我們接觸,唯恐株連。

8、在勞教所,我被洗腦「轉化」和強制勞動

我在山東省第二勞教所被關押近二年。期間,我和許多法輪功學員被洗腦「轉化」,幾乎天天寫被要求「揭批」,違心的污衊法輪功。不說違心話就面臨著被不許睡覺、不許上廁所、被毆打、上刑等。除了「揭批」、「學習」,還被強制勞動,包括剪線頭、做工藝品等手工活。

9、二零零七年四月,我在煙台被「六一零」人員綁架、抄家

從勞教所出來後,由於單位不允許我上班,以及我們不斷的被騷擾,為了維持生活,我們一家被迫去煙台打工。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七日,我在單位上班時被煙台六一零高岫等人綁架,被劫持到芝罘區洗腦班(煙台市幸福十六村幸福法庭三樓)。同天,我妻子和兒子(於聞正)也被綁架到煙台北大西街派出所,家中財物被搶劫一空。這些不法人員甚至在我家拿出酒肆意飲用、糟蹋。

當時我孩子七歲,是二年級學生,學習成績一直是第一名。他們剝奪了我孩子受教育的權利,迫使他輟學。當天晚上,她們母子二人又被於正高等人劫持到海陽市。王雪梅被非法關押在海陽市看守所一個月。

10、在煙台洗腦班我受到折磨,身體受到巨大創傷

我被綁架到芝罘區洗腦班後,以劉國堯為首的相關人員,為了迫使我放棄信仰,每天把我銬在床上二十多小時。在這裏,還遇到了其他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過來,記得有石波、孫國蘭、孫玉華等人,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

由於不堪承受非人折磨,二零零七年五月三日,我在擺脫洗腦班拘禁的過程中,腰和腿嚴重受傷。

11、被綁架到煙台黃務洗腦班受到折磨,強制「轉化」

我擺脫洗腦班拘禁出來後,有三節腰椎骨折(後來檢查知道),左腿嚴重受傷。在去醫院會遭到綁架的情況下,我按法輪功的要求看書煉功,一個月後,奇蹟般的能在大街上行走。不幸的是,他們又跟蹤我,又把我綁架到煙台黃務洗腦班。

在黃務洗腦班也看到了許多被綁架來的法輪功學員,包括我妻子。為了迫使我放棄信仰和出賣其他法輪功學員,「轉化」班的人員在我腰椎骨折及腿傷沒有完全康復的情況下,對我再度折磨,不許睡覺,把我吊銬,並猛烈擊打我腰部。他們強迫我「轉化」後,為了確定我的傷勢,一名警察帶我到醫院拍片,確定有三節腰椎骨折。

12、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被監視和騷擾

二零零八年七月奧運前幾天,以於正高為首的海陽市六一零人員,非法搜查了我在煙台租住的家,並強迫我們在奧運期間每天向他們彙報我們的行蹤。

13、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日,被綁架至海陽市「民兵訓練基地」半個多月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日下午,我在海陽一單位上班時,海陽市十幾名六一零人員(記得有紀辛濤、於正高等),先去辦公室綁架了我,並搶走了單位的電腦和其它一些財物等。然後又到我家裏搶走了二部筆記本電腦。

綁架後,我被非法拘禁在海陽市「民兵訓練基地」(即洗腦班),半個多月後,被單位領導接回。此期間,我單位的工作受到嚴重影響,家人及親友再度陷入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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