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余秀花女士自述她的經歷:
一、幸運得法,裏裏外外的活一個人頂著幹
我叫余秀花,女,今年五十歲,以前患有頭痛、腎炎、嚴重貧血、長期咳嗽;性格內向,有甚麼心事從不願與他人交流,封閉自己,成人後與四川的一個青年成了家,婚後幾年身體也沒見好,婆家經濟困難,無錢給我治病,而且還到處欠債。我是外省人,無親無友,感到孤單。在家中與婆婆關係處得不好,與她斤斤計較。丈夫好賭,久而久之,我就對他產生了怨恨心。
一九九六年修煉大法後不久,師父就給我清理了身體,所有的疾病都不治而癒,讓我第一次真正切身體會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美妙感受,而且思想境界也在不斷的學法過程中得到提升。從此,我不再怨恨丈夫,也不在日常瑣事中與婆婆斤斤計較了,待婆婆如親娘。只要有空,我就給婆婆讀《轉法輪》,後來婆婆也走入了修煉。
因為得到了千年難遇的高德大法,我們心裏感到由衷的快樂和幸福。修煉二十一年,再也沒吃過一片藥,也沒患過一次病,裏裏外外的活兒都是我一個人頂著幹,一家大小其樂融融。
二、婆婆被迫害去世 本人被流離失所
自從九九年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我們就失去了正常修煉的環境,婆婆是經過文革時期的人,深知中共邪黨迫害好人的流氓本性,所以感到很害怕,當地不法人員經常到家來騷擾,她嚇的不敢出聲,導致舊病復發,不久就去世了。
我一個人被迫流離失所在外,靠打工維持生計,兩個幼小的孩子只好寄宿在姑媽家。
三、遭上海鐵路警察的迫害
二零零九年九月,我隻身去上海看妹妹,過檢時,遭到七、八個上海鐵路公安警察的綁架,他們非法搜查我的旅行包,將資料和大法書《轉法輪》等私人物品全部扣押,幾個警察口出穢語,大肆誹謗教人向善的李洪志師父和法輪大法,還準備撕毀大法書,他們叫我去踩,遭到我拒絕,又想叫旅客去踩,被我嚴厲制止,一警察說自己去踩,我趕緊上前制止他,千萬不要踐踏法輪佛法,否則會遭惡報的,而且會連累家人的,他聽我這樣說嚇的不敢踩了。
隨後警察把我劫持到公安局,將我拖進一間黑屋子裏審訊,那裏只有一把鐵椅子,其它甚麼也沒有。他們叫我坐,我說那是犯人坐的,我不能坐這個。接著我手指著他們質問道:「請你們告訴我,你們穿著一身警服到底是幹甚麼的?警察是保護善良民眾的,你們把我拖到這裏來想幹甚麼?你們在黑屋裏是不是做了見不得人的事?」
幾個警察面面相覷,過了一會,他們才回過神來,又將我弄到大廳裏去審訊,叫我說出這些資料是誰給的,我說這些東西是誰給的跟你們沒關係。他們又從包裏翻出了我的身份證和手機。
天快黑了,他們就派人輪流看守我,也不給飯吃,我就一直給他們講法輪功遭迫害的真相,可是他們卻聽不進去。過了一會兒,他們的兩個領導走了過來。其中一個對我說:「如果你不配合,就不要你回家!」
事後才知道,上海的警察已經給我們當地派出所打了電話,警察已到家裏去找過我了,家人怕我再遭綁架,叫我千萬不要回家去。為了免遭迫害,我只好流離在外,過著漂泊的艱難生活。
四、在遂寧被綁架、非法拘留
二零一七年五月四日,我在渠河邊向一不明真相的男子發送資料,竟然被此人打電話誣告,被北門嘉禾派出所綁架,警察將我用來救人的資料捜出來,擺在桌子上,問我:這些東西是從哪兒來的?誰給你的?是怎麼送的人?我心平氣和的說:小伙子,東西是誰給的,跟你們一點關係都沒有,而且散發資料和向人講真相都是合法的,這個不屬於你們管。多管管外面那些殺人放火的、偷搶的、擾亂社會治安的人。你們應該感謝法輪大法,這是挽救人類道德的。
這時一個高個子胖所長(現在已降為教導員)走了進來,鼓著紅紅的眼睛,雙手隨時握成拳狀,像隨時都要出手打人似的,他順手拿起桌子上的一本小冊子翻看,幾個警察也一人拿一本在看。那個所長看了小冊子後卻一反常態,只見他一把抓住我,將我推搡到牆邊,叫我不准動也不准說話。
胖所長看見我一直在給警察不停的在講真相,氣沖沖的跑過來,另兩個警察也跟了過來,他們三個人將我拖到最裏面那個小屋子裏,一下將我扔在鐵椅子上不准我出屋,還叫人守住我,又給我非法照相。一個「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的人對著我又吼又叫,三個人按住我又強行給我照相,有兩個人在後面用拳頭打背,強行叫我穿黑衣服,我拒絕,並給他們講真相,他們不聽還使勁兒打我,見我實在不穿,就把黑衣服披在我身上繼續照,照完相後,警察說我嘴硬,又打了我好幾次。
一個三十多歲的名叫何星(音)的年輕警察過來非法審訊,問我的姓名、住址,我都沒有配合。
我要上廁所,兩個女警察不讓上。然後,警察又把我拖去拉住我的手強行簽字、按手印,我奮力掙扎堅決不從,他們無奈只好在筆錄上自己簽字。
晚上,胖所長不知從哪裏查到了我的姓名,到了夜裏約十點鐘左右,一個年輕警察給我戴上手銬,把我弄到車上送往拘留所,我就一路給警察們不厭其煩的講真相,在拘留所辦入所手續時,獄卒叫我過去簽字,我不簽。只聽送我的警察對拘留所的警察說:她不會簽字,她今天給我們派出所的所有人上課洗腦。此時我才知道自己被非法拘留十天。
我被非法送到拘留所後,獄警和在押人員叫我穿囚服、背監規,都遭到我一一拒絕。有一天,所裏通知我出去接見友人,但必須穿囚服才行,我不穿。警察說:不穿就不准接見。我說不見就不見,反正我不穿囚服。因為我拒穿囚服,拘留所的獄警就剝奪我的接見權,而且每天還有人為此刁難我,五月十四日我才獲釋回家。
五、再遭綁架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七日上午十點鐘左右,我看到有警察綁架同修,很多人都在圍觀,我就上前去給圍觀的人群講真相,結果我也遭到警察綁架,被強行塞進警車。在車上我們就對警察勸善講真相,他們不讓講,還粗暴的將我和同修分開坐,一到車上就給我們錄像。
到了界福橋派出所,警察把我們弄進一間小屋,幾個高個兒警察把我倆的雙手反拉到背後,還使勁捏,一邊對我們動手動腳,一邊逼問我們的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和手機號碼,我們講真相也不聽,我就給他們唱《為你而來》這首歌,警察聽完後又繼續迫害我們,將我和同修分開逼問,有八、九個警察對我們又吼又罵,一個高個子警察還用力打了同修(七十一歲)一記耳光,後來又使勁反扳同修的右手,老同修疼得直喊救命,手的肌肉受傷呈烏青,警察才鬆開了手。
老同修走後,警察又叫我去簽字、按手印,我拒絕。這時,一個大個子警察將我的左手反剪在背後,強行拖住我的右手去按,左右兩邊還有兩個警察幫兇,我就把右手用力握成拳頭,他們就來扳我的手指。我急了,大聲對手說:手,你莫按,你莫聽邪惡的,我們不配合邪惡,我們聽我師父的!說來真神奇,警察無論如何就是扳不開我的手指。有一個警察氣急敗壞的說:不按不得行!我答:我們不得按。後聽那個高個兒警察說:她不按就算了,反正不得要她走。
我還是無怨無恨的給在場的人講真相,每隔一會兒,警察就來逼我簽字,見我仍然不配合,幾個警察就把我拖到牆邊,用力推搡我,我對這群如狼似虎的警察說出去要將他們的邪惡曝光。有個高個子叫張耀傑的警察把我帶到貼有照片的牆邊,自鳴得意的對我說:我叫張耀傑,是共產黨員,我不信你們這個,我只信唯物主義、信共產黨,你要去曝光就去曝光。
後來,他們無論用甚麼辦法都達不到目的,就叫我回家了。
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經過去整整十八年了,在這漫長的艱難歲月裏,有多少法輪功學員為了堅守自己的信仰,為了讓人明白真相,失去了寶貴的生命;又有多少法輪功學員希望自己的父老鄉親明白真相、能逃離大劫難,被逼得家破人亡。法輪功學員所做的一切,都不是為了自己。我只是個年過半百的家庭婦女,沒有任何訴求,只是希望人們別再相信中共及江氏集團對法輪佛法的造謠宣傳,在大劫難來時能平安留下來,我希望遂寧地區所有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和世人,不要鼠目寸光,看清形勢,更別步周、薄等囚犯的後塵,「前車之鑑,後世之師」啊,希望你們還有機會明白真相,得到大法的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