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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兩次被冤判 天津王觀娟再被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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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天津法輪功學員王觀娟女士,六十七歲,住和平區鞍山道。今年三月一日,王觀娟在家中被六名警察非法抄家、強行帶走。現被非法關押在南開看守所。

九月十四日上午九點,南開法院對王觀娟非法庭審,律師出庭辯護。王觀娟唯一的女兒被法庭視為當事人,不准旁聽。

庭辯開始,律師對公訴人誣陷王觀娟的所謂證據一一予以駁斥,並指出了公安機關在辦理此案過程中的違法行為。律師當庭宣告:修煉法輪功是合理合法的!

王觀娟也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庭審進行了二個多小時。

王觀娟是南開機動車經營部的退休職工,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已逾十八的時間裏,她曾因堅修法輪大法被非法關押判刑,於二零零五年一月放回後,她不配合街道、派出所、和平分局等部門對她的繼續迫害,並不辭辛苦的向民眾講述有關法輪功的真相,以及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實信息。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六日,王觀娟再次被公安和平分局的警察抓捕、抄家,關押在和平分局看守所。之後再次被非法判刑,關押在天津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南開區公安分局預審科:
李晨(音)13702120777
陳某(女)13820662999
天津南開法院:
法官:李之聖
電話:02283615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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