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中險途變通途

——營救同修和給公檢法司人員講真相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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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師父說:「人類的歷史不是為了當人為最終目地的,人類的歷史也不是給邪惡逞兇的樂園。人類的歷史是為正法而建造的,大法弟子才配在這裏展現輝煌。」[1]

我自己的親身經歷印證了師父的這段法。這些年我參與了營救被非法抓捕的同修的項目,過程中也一直都在救度相關的公檢法司部門的眾生,始終站在別人看來是最危險的「第一線」。但我卻甚麼事也沒有,雖有幾次險情,都在師父的保護下很快化解,一直穩健的走在助師正法的路上。

主動面對面給公檢法司部門的工作人員講真相,對大部份同修來說會有顧慮。根源其實還是沒有突破那個怕心。可能我有救度公檢法司眾生的使命,為了完成我的使命,師父賦予了我天膽,使我在修煉前怕心就很小。但我知道,師父說過「作為大法弟子來講,正念來自法,修的不是你人的主意怎麼好、你人的辦法怎麼高明,修的是你在對待問題時是否用正念。」[2]救度眾生不能憑著人的勇氣和衝勁,所以我非常注重學法和發正念。

自二零零零年得法以來,我幾乎沒有間斷過學法,只要時間允許,都在大量的學法,有時覺得狀態不好時,一天學多講《轉法輪》,到整點就發正念。平時也很重視發正念,除特殊情況,每天四個整點全球發正念從不耽誤,自己還要多發幾個整點正念。在外面做事時,頭腦裏不是背法就是在發正念,儘量不動人念,而且見人就講真相,儘量不錯過有緣人。通過大量的學法、發正念,對師父對法的堅信,我那種怕的物質已經很淡很淡,心中很篤定,我堅信,邪惡根本動不了我,邪惡跟我沒有任何關係。

下面把我營救同修和救度公檢法司部門眾生的一些片段寫出來。

一,直面邪惡 坦坦蕩蕩證實法

(1)向國保大隊長要人

二零一零年到二零一二年,為營救被非法勞教的丈夫,我跑遍了有關的公安局、派出所、市監獄管理局、勞教所等部門,雖然沒有能將丈夫營救出來(被非法關了他們定的二年勞教期),但由於我不斷的營救,減少了勞教所對他的很多迫害。在營救丈夫時,無論去公檢法司的任何一個部門,我都是堂堂正正、理直氣壯的,用我女兒的話說:「我媽比他們還橫,不是我媽怕他們,而是他們怕我媽!」女兒也是大法小弟子,有幾次也跟我去要過人。

這個過程中我缺乏慈悲心,這是我要修去的。

幾年來,無論是本地、鄰縣、鄰市的同修找到我讓我參與營救被綁架的同修,或我知道同修被綁架,我都主動參與營救,共參與了多少次營救同修的事我已記不清了。我去過當地的派出所、看守所、國保大隊、鎮政府、鎮政府綜治辦、洗腦班、法庭以及鄰縣的國保大隊、鄰市的法庭,還數次找到當地的國保大隊的正副大隊長。時間久了,他們都認識我,見面都很客氣。

因為我沒有怕,想去哪個部門或哪個公檢法司人員的家講真相要人,想去就去,就像去朋友的家一樣。我這種無所顧慮的表現,以至於使當地一些同修誤會,一段時間還謠傳我是特務,甚至連一位協調人都話中帶話說:「她去公安局就是回自己家,有甚麼好怕的!」當然這些謠言現在早已平息了。

二零一二年,本地有九名同修被綁架,這是我第一次參與營救非家人同修。本來想多找幾個同修的家屬去要人,可不是找不到人就是家屬不配合,最後只找到一個被迫害同修的兒子,答應和我一起去要人。這位同修的兒子明白真相,支持同修修煉。

我和這位同修的兒子先後兩次去派出所要人,第一次沒見到派出所領導,第二次去,我正念十足,同修兒子也是一身正氣。接待我們的派出所指導員態度很客氣,告訴我們人已被送到看守所,怕我們不信,還親自帶我們到關人的地方,把鐵門一個個打開,讓我們查看,證明人已經送走了。

事後,師父安排,讓我見到了這位被迫害同修的兒媳婦。我覺得她更適合和我一起去要人。她雖然明白真相,但是在邪黨的強權下,她認為我們去要人沒用,找各種藉口推脫,不配合我。我沒氣餒,多次找到她講真相,她才勉強答應和我去要人,但是提出條件說只跟我去這一次。

於是我就和同修的兒媳一起去當地國保大隊長的家中去要人。這個國保大隊長上過明慧網惡人榜,對當地大法弟子的迫害都是他主導的。第一次去時,找錯了地方,敲開門不是他家。同修兒媳婦正念也很強,我們就從一樓一直敲到四樓,挨個門找,最後五樓下來一個人給解釋說這樓裏確實沒這個人。

沒想到敲門過程中敲到了國保副大隊長的家門。這個人也上了明慧的惡人榜,近些年迫害當地大法弟子的惡行幾乎都是他幹的。來開門的是他的妻子。後來確認國保大隊長確實不在這住,我和同修兒媳婦商量,不能白來一次,去給那個副隊長的妻子講真相。於是又一次敲開了國保副隊長的家。開門的還是他妻子。

同修兒媳婦先做了自我介紹,然後告訴她說:「我爸是好人,我爸甚麼罪也沒犯,快讓他們放人吧,快過年了。」副隊長的妻子說:「我們說了不算。」我說:「跟您說肯定管事,您跟您家那位說說!」

經過這一次要人,同修兒媳婦也增強了信心,沒再提只去一次的事,又和我配合去找國保大隊長要人。

這次有一位同修給我們帶路。我們一路發著正念,背著《洪吟》,我心裏對國保大隊長說:「我是帶著洪大的慈悲救度你來了,快來迎接我們吧!」

到了他家,同修兒媳婦先去敲門,敲了好長時間,那位大隊長自己來開門來了。這是我第一次和這位國保大隊長見面。他只把門開了二十到三十公分的一道縫,我們自我介紹後發現他的手開始哆嗦,然後「啪」把門關上了,隔著門說:「我下班了,這不是工作的地方,有甚麼事你們去公安局等我吧!」

我和同修兒媳婦商量:如果他出來我們就跟著他去公安局,如果他不出來,我們就繼續敲門。過了大約二十分鐘左右,他出來了,我們馬上打車跟上他到了公安局,找到他的辦公室。辦公室裏還有三、四個人。此時已是晚上八、九點鐘,早已過了下班時間,不知這幾個人是不是國保大隊長心虛、害怕而現找來的。

一進辦公室,其中有一個人先問我們和被迫害同修是甚麼關係?問我們的姓名和地址,強調必須得說。我心裏非常坦然,心想:我今天就堂堂正正的告訴你!他很快在電腦上把我的身份證打出來了。我是二零零二年開始修煉的,之前沒被迫害過。

這時同修兒媳婦堂堂正正的給國保大隊長和其他人講道理,說:「我爸爸是大好人,這是街坊四鄰公認的,而且他還是一個大孝子!」還講了在家裏對家人如何好,說你們不應該抓這樣的好人!她的念很正,一直不停的給他們講道理,我也配合著講真相,講了很長時間。國保大隊長一直在靜靜的聽著,最後說:「行了,你們也講了半天了,你們就說今天來這目地是甚麼吧。」我說:「我也不兜圈子了,就是讓你們放人,讓好人回家過年!」他說:「我當不了家,我得向上邊申請,不是我一個人說了算的!」我說:「我們早就打聽清楚了,這事就您當家,您一句話就能把人放了!」他就笑了,說:「真不是我一個人當家!」我說:「您就別推責任了,就您一句話的事!」他突然問我某某是你姐姐嗎?我也不知道他為甚麼認識我姐姐,我當時想決不能動人心,決不能用人的辦法托人情走關係,就堅定的信師信法,就很平淡的說:「是,您認識她嗎?」然後繼續和他講真相。他就笑了,最後說先讓我們回去聽結果,他們再商量商量。

隔了一天,包括我們營救的這位同修在內的四位同修一起回家了。我們營救的這位同修是當地主要的一位協調人,他曾經被判過幾年刑,也多次被綁架過。本來邪惡傳出話來說這次要重判他的。

通過這次要人,同修家人對大法的正念更強了,同修的兒媳婦還得了福報──她本來只是一個商場的小組長,不久就升任整個商場大廈的經理。

一次鄰縣的三名同修發資料時被綁架,鄰縣同修找到我讓我配合營救。當時鄰縣的整體修煉狀態不好,幾個主要協調人被迫害的很嚴重,有的甚至都不修了。到了鄰縣後,我和當地同修切磋,長時間發正念。發正念時師父點化:去找當地的國保大隊長要人。當地同修切磋,找被迫害同修家屬配合去要人。真是師父的安排,經同修聯繫,來了六、七個被迫害同修的家屬。其他人都很配合,只有一個同修的兒子不明真相,對大法很抵觸,也不願配合。我和同修就一直給他講真相,他由開始的抵觸到慢慢明白了一些真相,最後答應去要人。

我們一起去了當地國保大隊長的家。這個國保大隊長沒在家,他的妻子倒是很熱情的接待了我們。他妻子是一名交警,因為她父親一九九九年之前也學過大法,她也明白一些真相。我們就一直給她講大法的美好。她說:「我知道大法好,知道你們都是好人,我爸也接觸過。」她答應跟國保大隊長好好說。等了很長時間國保大隊長也沒回來,我們就先走了。沒過多長時間,三位被迫害的同修就被釋放回來了。

(2)大法資源不能丟

二零一五年下半年的一天,有十七、八個警察突然闖入我家,抄走了家裏的一些東西。我本人在八小時後回到家。

到家的當天下午,我想,他們抄走的物資是大法資源,不允許任何人搶佔,必須立即去找他們要回來。二、三天內,我數次到當地派出所找到所長、國保小隊長、市國保大隊長等要我的東西。當時正趕上九月三日北京大閱兵,看上去他們都處於緊張狀態,都很忙。九月二日,他們把東西基本都還給我了,十月一日把剩下的最後一台電腦主機也歸還給我了。

開始我是先找派出所所長要東西,他說這個事歸市國保管。那天去找市國保大隊,沒見到大隊長,就給他打電話,打了多次,後來他索性不接我的電話了。我也數次去找當地的那個國保小隊長,他很無奈的說:「我們這幾天最忙了,過幾天不行嗎?」我說:「不行!」一次,我的急躁心上來了,在電話裏和這個小隊長急了,說:「就這麼點東西,你看你折騰我多少趟了!」這個小隊長說:「您看您看,您又急了,您這脾氣快跟我媽的一樣了!」我知道自己不對了,不能有急躁和爭鬥心。

開始時派出所和國保互相推諉。我找到派出所的負責人,他說他管不了,是國保管。我就當著他的面給國保小隊長打電話,電話打通後,我把電話給派出所的負責人說:「你們倆當面說清楚吧,今天我就聽聽到底是你們倆誰的責任?」

一次正好碰到市裏的國保大隊長,我立即向他要我的東西,我說:「你看你們抄家怎麼把我女兒學習用的電腦都拿走了呢?」他說:「是嗎?我給問問?」第二天下午就把女兒的電腦還給我了。接著很快把其它東西也給我了。當地的國保小隊長還說:「您看,我們這麼忙,今天還把東西給您送回來了。」

去年五月份左右,當地鎮政府綜治辦的七、八個人又到我家抄走了一些東西。我就利用這個機會給他們講了真相。到目前為止已經去過鎮政府五次找那個抄走我的東西的綜治辦主任講真相。他的態度一直都很客氣,也一直在向正的一面轉變,也明白了一些真相,雖然還沒有三退,東西也還沒有歸還,但我一定會鍥而不捨的找他講真相,我相信隨著他真正明白真相,東西自然就會回來的。

二、邪惡灰飛煙滅

(1)明慧網惡人榜上的國保副大隊長

二零一四年,我地有幾位同修被綁架,當時說他們的案子是從邪黨中央壓下來的,被視為「大案」、「要案」,要從重辦。

其中的一位同修有一段時間被取保候審在家。當時他家被三、四個人二十四小時嚴密監控。有開車監控的、有騎電動車監控的、還有騎自行車監控的,總之無論這位同修去哪裏後面都有人跟蹤。

因為給這位同修請了律師,不時的有事要和他本人商量。我隨時想去他家就去。一次我聽說當地的國保副隊長在同修家。這些年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幾乎都和他有關。我想去給他講真相,就去了同修家。一見面他就問我叫甚麼名字?在哪住?我把姓名和住址告訴了他。我當時根本就沒把他放在眼裏。那時還是缺乏慈悲心,覺得自己很高大,他甚麼都不是。

不知為啥,他好像很害怕,像熱鍋上的螞蟻一樣在各個房間亂轉悠。我說:「某隊長,我想和你說幾句話,你能不能坐一會,別裏外轉了!」他還是不坐,一直到處走來走去的。於是我就跟著他講真相,追著他講了很長時間,他急匆匆的走了。

那位被迫害的同修被抓後正念一直不足,這次看到我把那個國保副隊長追的到處跑,同修正念也出來了,從此開始反迫害,主動找本案相關的各個公檢法司部門的人講真相。本來他是要所謂「從重」判的,開庭後卻不了了之。這位同修至今一直平穩的做著三件事。

一次非法庭審時,因家屬要進去旁聽,名額不夠,我沒能進去,就和同修在外面發正念。那位國保副隊長突然來了,在同修發正念的地方轉悠。我怕他的到來會引起同修的恐慌或他清點同修人數或拍照等對同修不利,我就迎上去,另一位同修隨後跟上。我對他說:「某隊長,你很辛苦啊,這大熱天的!」他尷尬的說:「你不也很辛苦嗎?」這樣我陪著他一邊走一邊聊天,直到把他送過了馬路對面。

(2)派出所裏的「茶話會」

二零一五年下半年的一天,有十七、八個警察突然闖入我家,他們製造的氣氛很恐怖,有上房頂的,有在大門外等著的。抄家後搶走了我的一本大法書、多本真相小冊子、電腦主機、筆記本電腦、多張光盤以及十幾個刻著「法輪大法好」的小印章。

本來他們想綁架我丈夫,我提出讓丈夫留下照顧老人、孩子,我跟他們去。

到了派出所,他們本來想給我做所謂的筆錄,我說:「從現在開始我不會配合你做任何事情,不會回答你任何問題,我任何事情配合你都是害你。」給我做筆錄的警察笑著說:「回答問題會害了我。」他讓打字員打上「沉默!沉默!沉默!」然後就不再做筆錄。

又換了一撥警察,我就開始給他們講真相,期間氣氛非常融洽,不時傳出笑聲,像開茶話會一樣。我沒覺得這裏是迫害我的黑窩,就像在自己家一樣坦然。正和他們聊的高興的時候,另外一個房間有一個警察聽到我們這邊這麼熱鬧,主動過來說:「大姐,你又給他們上課呢,咱姐倆聊聊!」我又和她講了真相。這期間又換了一撥警察,說:「大姐,您看您多受重視,我們這麼多人保護您!」我又給他們講了真相,他們態度都非常客氣。

在派出所呆了八個小時左右,我就順利的回家了。一個警察很不解的說:「動用了這麼多警力,就這樣放了?!」

三、正念足 師尊護 險途變通途

一次某地法庭非法庭審我們的同修,我和當地同修去旁聽,結果我們幾十位同修被綁架。我被劫持在那裏近三十個小時,被我地公安去接回送回家。

在這期間發生了兩件事:一是我很輕鬆的就把他們銬在我手腕上的手銬摘了下來。另一件事是:給我戴在身上的甚麼定位儀,也被我很輕鬆的摘下來了。在場的警察都驚訝的看到了我做的這兩件事的全過程。

為了更好的營救同修、救度公檢法司的眾生,這些年數次請律師為同修做無罪辯護。每次請律師,都是我負責和律師聯繫、協商營救事宜,律師到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部門直到開庭,幾乎都是我全程陪同。

這些律師大多都是這些年來多次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知名人權律師,他們的電話都是常年被監控的,人也是被跟蹤監控的,作為和他們密切接觸的人自然也在被監控之中的。我從沒有任何顧慮。在和律師配合過程中,經常給他們講真相,打印明慧網的文章給他們看,送給他們真相光盤、U盤等,讓他們了解正法進程。

二零一四年,就是前面提到的我們當地四位同修被迫害的案子發生後,當地同修切磋決定聘請律師,這也是當地第一次請律師,也是我第一次和律師接觸。那時我們當地的整體狀態很不好,四個被迫害的同修中有兩個是當地主要協調人,其他協調人有的被追捕躲藏起來,其他人怕心很重,沒有人敢站到第一線。

第一次和律師約好去會面時,幾個同修開車送我,把我放到離會面地點相距幾十里外的一個地方,我隻身一人又乘了一個小時左右的車去見律師,其他幾個同修在幾十里外等我。

這位律師也是一位著名的人權律師,他剛做了為另外一位法輪功學員的辯護,他和其他辯護律師遭到那裏警察的嚴重毆打。他的肋骨被打折。我和他見面時,他還沒完全康復,說話都沒有底氣,坐著要含著胸,腰都挺不起來。他說:「醫院都不敢給我治療,把我轟出來了。我轉了好幾個彎,才到了這裏。」他當時是被監控的重中之重。

我們剛坐下不久,就看到對面不遠處有閃光燈對著我們啪啪閃了兩下,顯然是有人在偷拍我們。這位律師的夫人過去問他們怎麼回事?對方謊說是在拍電視。我沒動心,因為我知道邪惡根本動不了我。就和律師把所有要商談的事情談妥了,順利的回家了。

第一次陪同律師到公安局遞交法律文書時,國保在後面全程跟蹤,還有一個女便衣拿著微型攝像機對著我們拍攝。因公安局不收法律文書,我們又去郵局發快遞,路上又有一男一女兩個便衣對著我們拍攝,律師給他們照相,他們就倉皇逃走了。

七月份前後,我們家被嚴密監控了大約三個月左右,門口長期停著陌生的車,有同修去我們家發現被跟蹤,不斷有人在大門口探頭探腦。一次我丈夫正好撞見一個人耳朵緊緊貼著我家大門在聽我們屋裏的聲音。還有一次,晚十點左右,丈夫下夜班在家門口看見一個一米多高的儀器正對著我家大門口,這種機器應該是那種專案組特有的,當地肯定是沒有的。製造的氣氛雖然很恐怖,但都在師父的保護下,不了了之了,沒發生任何事。

以上這些經歷也只是我修煉路上的一小部份,開始時可能還有那種顯示或自我的東西,後來發自內心的明白這些都是師父做的,師父只要我們那顆心,就沒有那種顯示的東西干擾了。寫出來只是想和同修共同見證正念的力量,師父的偉大,大法的偉大!

有不足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合十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三》〈致二零零五年歐洲法會〉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再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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