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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紅家屬依法申訴 上海女子監獄百般阻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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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上海報導)上海徐匯區法輪功學員李紅因在微博、海外博客等上發表文章,於2018年4月11日被上海市徐匯區法院枉判三年六個月。上訴後維持原判,於2018年7月被劫持到上海女子監獄三監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專管監區)。

入監後,李紅家屬多次要求會見李紅,女子監獄都以本人沒有要求會見為由拒絕。9月三監區的隊長還專程約談了李紅的公司老闆,並告知李紅在裏面人很消瘦,腿腫得厲害。

9月25日,李紅家屬依法委託北京律師申訴,向女子監獄電話預約會見。得知律師要求會見,女子監獄多次打電話給李紅家屬,要家屬撤銷對律師的委託,還許諾立即安排家屬會見李紅。另一方面,監獄以律師手續不全、還要得到本人同意等理由拖延律師會見。律師打電話給監獄監審部門投訴後,獄政科才氣急敗壞給律師打電話,催促遞交手續。

9月30日,監獄告知李紅家屬已安排10月8日上午可以來會見李紅。李紅家人從安徽鄉下趕到上海,只為能見李紅一面。

10月8日,三監區的隊長等三人先和李紅家人談心,不斷表示這種律師是騙錢的,你請的律師沒有用,申訴沒有用等,請李紅家人會見後再電話告知她們,還申不申訴。然後才安排了家屬會見李紅。

10月11日,家屬又委託之前為李紅作一審、二審的律師,再次向女監遞交了要求會見的律師手續。

10月12日,李紅的主管隊長再次打電話給李紅家人,威脅說,李紅好不容易現在情緒穩定,你們這樣做,後面有甚麼萬一,你們要負責任的。李紅家人非常擔心李紅在監獄內的處境,為甚麼監獄要百般阻撓律師正常的會見。

根據二零一七年司法部通過的《律師會見監獄在押罪犯規定》,這個規定至少允許被關押人員的家屬直接簽署授權書請律師會見在押人員。律師持委託書、所函和律師證要求會見,應當立即安排。

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是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進行修煉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屬於信仰範疇。修煉法輪功,是《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是合法的。

十多年來,上百位律師,上千場無罪辯護已從法律上講清了這個法律真相:《刑法》第三百條及其解釋完全不適用於法輪功學員。所謂依法打擊實際上完全是蓄意錯用法律的枉法強加罪名,是對法輪功信仰者的陷害,是假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實。

如今,李紅家屬依法行使權利,委託律師對李紅的判決不服要求申訴會見,作為國家的司法機關,監獄理應積極配合家屬、律師,保障李紅的合法權益。可上海市女子監獄作為文明單位,究竟為何如此懼怕律師的會見,真是讓人深思。

李紅,四川人,一九七五年生,單身,外地來上海工作已數十年。在家人的眼中,她是一個誠實、善良、勤儉節約、潔身自好的好人。從小就保護妹妹不被欺負。在上海打拼多年,經常在生活上幫助老家的親人。父親生病住院後去世,所有的醫藥費和喪葬費都是李紅一人全包,可以說是家中的頂樑柱。

年輕時李紅就患有偏頭痛的老毛病,幾年前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全好了,對身邊的人更是和顏悅色、關心有加。

2018年6月13日清晨,李紅被徐匯分局國保、湖南路派出所綁架,李紅被非法關押後,曾多次絕食,以抗議對她的迫害。


上海市女子監獄
地址:上海市松江區泗涇鎮張涇路1601號 或者 上海市601-410信箱
郵編:201601
電話:02157615998
傳真:02157616779
監獄長(兼邪黨黨委書記):陳建華
副監獄長:李永芳(原提籃橋教育科科長) 李翠萍
獄政科 朱警察 電話:02157615998*1101
三監區監區長:仇敏穎(兼監區邪黨黨委書記);黃豔裔;朱佳(分管生產)
李紅主管隊長 周警察,工作電話18116337805
茅穎

上海市監獄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徐匯區建國西路648號
電話:021-24029888
郵編:200030
獄務公開服務熱線:12348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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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軍 副書記
劉金寶 副局長
戴衛東 副局長
宋烈 副局長
李勇 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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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委陸衛東
教育改造處:
唐福良[處長,*4806 02135311946]
董友根[副處長,*4809 02165466020]
侯瑞琴[副處長,*4805 02165462965,13524716991]

上海市監獄管理局信訪接待
電話:021-6512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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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200082

上海市監獄管理局警務督察室
電話:021-24029672、24029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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