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後所有房間都被查抄。全部家具都翻看,包括冰箱都翻了。一鐵櫥櫃硬撬開,警察抄走法輪大法書(盧說四十六本,警察說五十九本)、師父法像、法輪掛圖、電腦一台(後盧鳳花的丈夫多次追要,二十幾天後送回)。盧鳳花的丈夫回家看到銀行卡都扔在炕上,鍋裏煮的粽子還半生。
警察抄完家,就將盧鳳花綁架到膠南派出所(二零一六年成立,在遠東大廈南側),問法輪功的書是哪裏來的,發沒發資料。盧鳳花一概不配合。
派出所讓後來趕到的盧鳳花的丈夫在一張拘留書上簽字,她丈夫看到拘留書沒有日期,就拒簽,結果被一警察強制關在屋內數小時,最後她丈夫趁上廁所之機走脫回家。
六月五日下午盧鳳花被直接劫持到即墨普東看守所,六月十九日被青島公安局黃島分局非法批捕。
據後來律師會見說,盧鳳花曾質問檢察院批捕科前來的人,她煉法輪功有甚麼錯。來人滿面赤紅,啞口無言。
律師到膠南派出了解綁架情況
七月十七日上午九時左右,張律師前往膠南派出所了解盧鳳花被綁架的情況。接待的是派出所副所長蔡超,三十多歲,是盧鳳花案子的負責人,六月四日直接到盧鳳花家中參與綁架、抄家。參與的還有副所長籐召林。
律師告知蔡超,盧鳳花已經委託他介入這個案子,並詢問綁架原因。看到派出所牆上張貼的公安部的有關邪教的十四條條文,張律師指著條文說,這十四條裏根本沒有法輪功,所以我的當事人煉法輪功沒有違法,你們必須放人。現在是口頭要求,回去會寫一份正式書面材料遞交。
過程中蔡超態度比較好,律師說法輪功不違法時,蔡超笑而不語,沒有刁難律師,並說案子還在他手裏,會在程序的二個月內遞交檢察院,也答應律師提出去看守所的會見要求。
上午十一點左右,律師趕到即墨普東看守所會見了盧鳳花,了解了盧鳳花被綁架的詳細經過。在派出所,警察問盧鳳花,周圍的光盤是不是她發的,附近宣傳欄裏污衊法輪功的宣傳圖片是不是她摳的。
看來膠南派出所警察對盧鳳花的綁架、抄家是有備而來,十幾個人闖入家中直接抄家,結果卻沒有達到他們預期的抄出光盤、真相資料等,但還是對盧鳳花進行迫害。
迫害主要責任人
膠南派出所
所長:唐玉升
副所長:蔡超(案子主要負責人)
副所長:籐召林(參與綁架、抄家)
地址:不詳(膠南臨港路遠東大廈南側)
電話:0532──555-86514
郵編:266431
法官叫曹旭晶,女、四十多歲,電話:18563901790
黃島區法院
黃島區長江中路197(19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