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警苗玉久,男,一九六二年出生,原籍莫旗塔溫敖寶鎮,原來在莫旗塔溫敖寶鎮派出所,後來調到莫旗漢古爾河鎮派出所。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調往莫旗公安局「610」死亡崗,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十餘年間,騷擾、監視、蹲坑、跟蹤、綁架、抓捕、毒打、打毒針、敲詐勒索等,用各種手段迫害莫旗法輪功學員及其它省市縣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零年,惡警苗玉久經常挨家挨戶地騷擾莫旗法輪功學員。一天,見歐陽佔東家大門上鎖,就翻牆進院,歐陽佔東看見有人進院,就從屋裏開門出來,苗玉久見狀趕緊說:有壞人進這個院子,我找人?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郭菊花、鄂祝英、敖桂娜等四名法輪功學員去北京天安門證實大法,三十日上午到達天安門,高舉橫幅高喊「法輪大法好」,為師父鳴冤,遭天安門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天安門派出所遭非法審訊。鄂祝英遭酷刑折磨,約半夜十二點鐘,鄂祝英被劫持到北京朱家墳派出所,被關進水牢裏,遭電棍電擊(最強的八段),鄂祝英被電棍電得昏死過去。十二月三十日,敖桂娜說出自己的姓名及住址,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送往內蒙古駐京辦事處住一夜。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莫旗「610」頭子惡警張世(士)斌、苗玉久等到法輪功學員鄂祝英單位──民族幼兒園,找到幼兒園園長敖淑傑,強迫敖淑傑扣押鄂祝英五千元工資、扣押敖桂娜一年的代課教師工資並且罰款,敖桂娜被勒索約五千元,用做陪同惡警張世斌、苗玉久去北京乘坐飛機的旅費。三名法輪功學員被莫旗「610」頭子張世斌、惡警苗玉久從北京接回,被非法關押在莫旗看守所五個多月,期間被張世斌非法提審。張世斌非法勞教郭菊花、鄂祝英各三年;敖桂娜被非法勞教二年,於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半夜──即十四日子時,張世斌將三名大法學員戴著手銬,一同劫持到內蒙古圖牧吉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晚七點左右,莫旗法輪功學員韋昌峰、夏秀文、崔桂鳳在黑龍江省訥河市火車站水塔以北(鬼子屯),用衛星插播,成功將法輪大法真相片《是自焚還是騙局》接入有線電視網,當晚訥河市市裏有六百二十五戶收看天安門自焚真相(看守所警察說:偏遠的農村不太清晰,電視有雪花)。這一壯舉震驚了邪惡,迫害法輪功的元凶之一羅幹在黑龍江省親自調查此事;當時訥河市市長金寶元懸賞一萬元捉拿插播者。莫旗「610」張世斌、苗玉久積極配合訥河市「610」頭子付力斌、朱天福、公安局局長孫德貴等抓捕莫旗法輪功學員韋昌峰、夏秀文、崔桂鳳、劉明康(訥河籍,插播參與者)、韋昌峰的妻子蔡鳳芹。
十月三十日,莫旗「610」張世斌、苗玉久又興風作浪,掀起新一輪迫害,瘋狂抓捕莫旗法輪功學員肇淑芝、楊文華、鄂玉霞、袁延波、李久龍、鄂祝英、周玉臣、許冬梅、敖榮華、李桂雲及司機韓廣軍(未修煉法輪功)。十一月二十六日,韋昌峰、夏秀文、崔桂鳳遭非法判刑,韋昌峰遭冤判十三年,在訥河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約三個月,之後被送往黑龍江省北安監獄、泰來監獄迫害。夏秀文、崔桂鳳遭冤判四年被送往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劉明康被訥河市「610」勒索八萬元,一台電腦被盜走,非法關押三個月後被放回。放回後,莫旗公安局國保大隊和「610」欲繼續迫害,劉明康無奈棄商傾家蕩產,攜妻女流離失所,經濟損失達四十多萬元。韋昌峰的妻子蔡鳳芹在訥河市刑警隊遭非法審訊一夜,第二天晚上被放回。
肇淑芝、楊文華、鄂玉霞、袁延波、李久龍、鄂祝英、周玉臣、許冬梅、敖榮華、李桂雲及司機韓廣軍被非法關押在莫旗看守所。其中肇淑芝、楊文華、鄂玉霞、袁延波被非法勞教,於二零零四年送往內蒙古圖牧吉勞教所迫害,肇淑芝、楊文華因檢查身體不合格,第二天返回。張世斌懷疑司機李久龍幫助法輪功學員運輸大法資料,將李久龍綁架到看守所,逼迫李久龍交五千元押金做抵押。司機韓廣軍(男)被勒索七千元放回。
十月三十日,「610」頭子張世斌、惡警苗玉久等去法輪功學員郭菊花家欲實施綁架,郭菊花當時不在家。張世斌等將郭菊花上報呼盟勞教一年,結果沒批。此後多年中,「610」張世斌、苗玉久及第二派出所警察、國保大隊警察還有社區街道人員,不斷地騷擾郭菊花及其家人,指使郭菊花對門鄰居監控郭菊花,郭菊花家一來親屬,「610」張世斌就來郭菊花家騷擾。張世斌還指使第二派出所警察、街道人員跟蹤監視騷擾郭菊花,就連郭菊花去外面的公共廁所她們都搜身。法輪功學員郭菊花中年喪子,唯一的兒子死於車禍,精神上的打擊使人難以承受。一次,郭菊花在去往莫旗博榮鄉的路上獨自行走散散心,走累了,就在小賣店買點吃的,就這個鏡頭都被跟蹤的惡人偷偷的拍照了。
鄂玉霞被非法勞教一年送往內蒙古圖牧吉勞教所迫害。李桂雲在張世斌家洗腦班遭洗腦迫害、被敲詐勒索五千元。
二零零五年,「610」惡警苗玉久居住在尼爾基鎮民族中學家屬樓。法輪功學員盧慧常、楊麗華夫婦全都下崗,兒子上大學,盧慧常、楊麗華夫婦無奈,只好在民族中學門前擺攤賣炸串,賺些錢供養兒子上大學,在這種艱難的情況下,苗玉久還暗中監視盧慧常、楊麗華夫婦。國保大隊大隊長谷曉鵬等還去騷擾想要勒索。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二日,法輪功學員林立傑給同事傳看《九評》,被同事誣告,遭莫旗「610」惡警苗玉久監視、跟蹤後,遭莫旗國保大隊谷曉鵬等綁架。之後又去楊麗華家搜查,追查《九評》光盤的來歷。莫旗國保大隊谷曉鵬、敖小光,「610」惡警苗玉久、敖力強等四個惡警搜查楊麗華家,楊麗華說:「我家沒人喝酒,沒有酒瓶」。四個警察挨個屋搜查,衣櫃、書架翻個亂七八糟,甚麼也沒搜到。隨後將楊麗華綁架到公安局非法詢問半個多小時,當天中午楊麗華被放回。盧惠常、楊麗華夫婦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邪惡的「610」惡警張世斌、苗玉久,國保大隊、第一派出所等惡警監視、跟蹤、騷擾、安裝竊聽器、無數次的搜查,門檻都被警察踏平了。特別是每到敏感日,幾乎是天天騷擾。從迫害開始這麼多年來,惡警們進進出出,無數次抄家,對盧惠常、楊麗華夫婦及一雙兒女身心造成極大的傷害。
二零零六年,法輪功學員郭菊花搬到莫旗煙草家屬樓居住。還沒住幾天,一天上午,惡警苗玉久從一樓到六樓找遍整個煙草家屬樓,也沒有找到郭菊花,這個樓的人都知道有個煉法輪功的叫郭菊花。當時的「610」頭子張世斌、公安局國保大隊、第二派出所警察蘇小明等、社區街道人員也經常去騷擾郭菊花,給郭菊花的家人造成極大的恐懼和反感,嚴重的影響了郭菊花家的正常生活。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晚,莫旗西瓦爾圖鎮原法輪功學員劉云云(小名叫小紅,代號叫格格,二十多歲)在訥河市火車站被惡警苗玉久和訥河市警察綁架到莫旗公安局遭毒打施暴,逼劉云云說出其他大法弟子的姓名和住址,劉云云不說,惡警苗玉久將劉云云就又劫持到莫旗看守所繼續迫害。在看守所裏,關押劉云云的監舍,床板上都是大塊的瘀血,一綹一綹的頭髮粘連在一起,牆上血跡斑斑,留下用手抓撓的血跡。劉云云絕食抗議非法抓捕,遭二次非法提審後,「610」惡警們就拉劉云云檢查身體,第二天強迫給劉云云注射了一種不明藥物,注射完後,劉云云手就開始發抖,渾身抽搐。不久,劉云云就徹底地失去了記憶,已經奄奄一息,精神失常、生活、起居都不能自理。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份約上旬,「610」張世斌、敖小光、趙雷又將劉云云的父親劉貴祥、母親李福榮綁架到莫旗看守所非法關押,張世斌要挾李福榮照顧女兒劉云云。二零零七年一月七日,劉云云意識開始清醒,又被提審。一月八日晚九點多,張世斌通知李福榮,說要將劉云云送到大監獄去,張世斌將劉云云拉到了女子浴園,洗了澡,洗完後就把劉云云拉到了「張世斌家洗腦班」。劉貴祥、李福榮被非法關押約兩個月放回。張世斌對劉云云軟硬兼施、恐嚇、威逼利誘,劉云云走向邪悟,供出多處資料點:訥河市、齊齊哈爾市、牙克石市、鄂倫春旗阿里河、內蒙古圖裏河、大慶市、齊齊哈爾市富裕縣及她所知道的法輪功學員名單,之後,劉云云被放回(張世斌將劉云云上報呼盟,呼盟「610」說:這樣的人怎麼能放呢?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張世斌又將劉云云抓捕,判刑七年送往內蒙古第一女子監獄。劉云云在二零一二年約夏天出獄)。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六日下午三點多,莫旗法輪功學員李久成、李桂雲、劉桂芝、郭菊花、鄂祝英、敖榮華等被非法抓捕。李久成在其母親家(莫旗)被610指使的第一派出所警察綁架並盜走衣服兜裏一千零六十元錢。莫旗610頭子張世斌帶領刑警隊惡警,到莫旗看守所進行刑訊逼供。之後,李久成又被劫持到「張世斌家洗腦班」,張世斌找來大楊樹鎮猶大郭俊秀,李久成不聽不受其帶動。晚上睡覺,惡徒用跑鏈把李久成腳鎖在床頭,迫害一天一夜,沒有得逞。惡警苗玉久用樹枝抽打李久成,把樹枝抽斷五六節,又拉到屋外凍,見轉化不成又送回看守所。李久成在莫旗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九個多月,被莫旗法院邪惡的法官郭長鎖枉判五年,於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九日,李久成再一次被劫持到內蒙古保安沼監獄迫害。
郭菊花、鄂祝英、敖榮華等從劉云云手裏買了一個mp3,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十六日,遭惡警張世斌、苗玉久等綁架到看守所並抄家。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將郭菊花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星期才放回;鄂祝英被非法關押半個多月,絕食抗議非法抓捕,已經奄奄一息,不能動了才被背回家;敖榮華被非法關押五個月放回;法輪功學員李桂雲在其三哥家商店,被莫旗「610」、國保大隊強行綁架到看守所;法輪功學員劉桂芝(離世)在其家中被莫旗公安局國保大隊、「610」綁架到莫旗看守所。劉桂芝在看守所絕食抗議二十多天後,已經不能起床,由同修李桂雲照顧。三月二十日,莫旗國保大隊、「610」又將劉桂芝、李桂雲從看守所拉到莫旗女子浴園,洗完澡後,直接劫持到「張世斌家洗腦班「繼續迫害,強制劉桂芝、李桂雲放棄信仰,一個月後劉桂芝、李桂雲被放回。四月八日,張世斌向劉桂芝兒子索要五千元,說是取保候審押金,劉桂芝的兒子王立國給了五千元,他們給開了押金收據。一個月後,即五月八日又將劉桂芝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七天,被張世斌非法勞教兩年,後因檢查身體不合格,沒有送走,監外執行,劉桂芝的兒子又私自給送五千元。六月五日,莫旗公安局國保大隊的警察到劉桂芝家,把勒索的五千元押金收據票子要回去了,才將劉桂芝放回家,被他們勒索的五千元憑證都沒有了。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歐陽佔東非法勞教期滿,被莫旗「610」頭子張世斌、惡警苗玉久等邪黨徒劫持並非法訊問;遭第二派出所警察趙忠民監視、跟蹤、騷擾。
二零零七年五月八日,莫旗民族幼兒園教師法輪功學員鄂祝英因為給本單位同事傳看《神韻》光盤,被同事誣告,遭「610」張世斌、苗玉久、敖力強等十個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後關押到莫旗看守所,鄂祝英絕食四十七天。被張世斌上報到呼盟,非法勞教三年,鄂祝英的二哥在呼盟花了上萬元,判監外執行,鄂祝英被勒索一萬元,工資折被扣押二年(後來要回)。多年來,鄂祝英的二哥,總共為鄂祝英花了十餘萬元,遭受精神與經濟的雙重迫害,帶著遺憾與牽掛離開了人世。
惡警苗玉久夥同張世斌狼狽為奸、殘害修煉「真、善、忍」的好人十餘載,最終遭惡報,這是他們最終應得的報應!
所有做惡者都難逃天網!從古至今,迫害正信者從來都沒有成功過!奉勸所有跟隨江氏政治流氓犯罪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司人員,不要給中共邪黨當替罪羊!你們自救的唯一辦法是:釋放被你們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將功贖罪,恪守良知,支持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