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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臨泉縣趙雲彬被秘密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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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報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安徽省阜陽市臨泉縣法輪功學員趙雲彬的妻子,到阜陽市看守所給趙雲彬存衣物,獄警告訴查無此人。

趙雲彬妻子再三請求獄警幫助查詢後得知,趙雲彬被判刑三年零六個月,已於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被投入安徽宿州監獄。

趙雲彬是安徽省阜陽市臨泉縣譚棚鎮白行行政村趙莊自然村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趙雲彬在一零二省道旁掛真相展板和條幅時,被坐在譚棚鎮開往杭州的大巴車上的警察發現,並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凌晨四點左右,被阜陽市九龍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同時九龍鎮派出所所長馬玉民帶著臨泉專案組人員會同阜陽武警、特警等幾十人,有的帶著槍支、電棍到趙家,撬開房門,搶走了他的所有法輪大法書籍、資料、大法師父法像,同時搶走四千元真相幣,隨後把趙雲彬送安徽省蚌埠市洗腦班迫害,後又送阜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八個月之久。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阜陽市穎州區法院非法庭審趙雲彬,律師為趙雲彬做了無罪辯護,公訴人與審判長梅桂紅無言答辯。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七日上午,安徽省阜陽市穎州區法院再次非法對趙雲彬開庭,公、檢、法、610共二十多人入庭,國保便衣分散坐在旁聽席。

剛開庭時,審判長曾打斷律師及趙雲彬的兩次發言,國保隊長也曾叫囂,把律師趕出去。律師說:「我的當事人修煉法輪功合法,發真相資料救人是慈悲的表現,應無罪釋放。不論是公訴人、審判長、還是在座的(不認為我的當事人有罪的除外),誣判了我的當事人,都是我上告的對像。」當庭無一人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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