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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76歲王鳳英被枉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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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二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九日,南昌市七十六歲的善良法輪功學員王鳳英老太太收到判決書,被南昌市東湖區法院枉法判刑三年。王鳳英老人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字,家人不服上訴。

王鳳英
王鳳英

王鳳英在修煉法輪功之前,身體狀況很差,早年工作時頭部曾受過三次嚴重工傷,後腦勺摔塌陷、凹進去一個坑,造成嚴重腦震盪後遺症,頭部經常劇烈疼痛;還患有高血壓、氣管炎等病。四處求醫問診的醫療費使貧困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後,腦震盪後遺症神奇康復,原有的疾病不翼而飛,二十多年從不用吃藥打針,還能騎著電動車外出。而且原本暴躁的脾氣變得祥和慈善,原本是個文盲的她能看懂法輪功的所有書籍。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中共對法輪功已逾十八年的殘酷迫害中,王鳳英為了堅持自己純正的信仰、為了告訴民眾法輪功被誹謗、被迫害的真相,遭受了兩次非法刑事拘留、兩次非法勞教(第二次因「高血壓」被釋放)、一次被強制關押洗腦班,二零一六年一年就遭到四次綁架。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王鳳英懸掛真相條幅被南昌市紅谷灘公安分局鳳凰洲派出所的公安人員綁架,七月十七日被非法逮捕,十一月十三日在南昌市東湖區法院遭非法開庭。

在法庭上,王鳳英為自己做了簡短的無罪辯護:修煉法輪功使自己身心健康,做一個善良的好人,自己沒有違反任何的法律,對法庭的所有指控不認可、不服從。老人還當庭要求歸還被非法抄去的法輪功師父的法像及家中的存摺、現金等私人財產。

自王鳳英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被非法抓捕後,她八十四歲高齡、耄耋之年的老伴寢食不安,不論烈日炎炎、還是寒風凜冽,幾乎挨個跑遍了鳳凰洲派出所、南昌市紅谷灘公安分局、南昌市東湖區檢察院、南昌市東湖區法院,強烈要求無罪釋放王鳳英。

多年的牢獄迫害使王鳳英飽嘗了難以忍受的肉體折磨和精神摧殘,也使她的家人遭受了身體、精神及經濟上的巨大傷害、痛苦及損失。

如今,老伴面對王鳳英又一次被枉法的不公的三年刑事判決,精神受到極大的刺激和打擊,表示不服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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