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為了讓親人多了解我修大法後的高境界,不管逢年過節還是日常一段時間,我經常請親戚去飯店,後來他們也好像形成了習慣,沒等我開口就讓我請他們吃飯,而且後來開始經常管我借錢,好像我有錢就是他們有錢,就應該給他們花似的,而且幾乎都是借了就不還。後來竟背地裏說我傻,花錢大手大腳的,很少算計。
我知道自己做錯了,做過了,或者說是太執著親情啦,並沒有真正給身邊的親人或朋友一個很好的範例,自己的慷慨讓身邊的人越來越貪婪,而不是讓他們真正對大法弟子的為人而感動。後來親戚又要借幾萬裝修房子,而不是從他們已經成家的孩子那裏拿錢,我與同修說起,同修說:這是變相的迫害,大法弟子的錢都是大法資源,他們這樣無限度的貪婪對他們本身並不好,他們是有罪的啊。這些錢財用在救度眾生方面該多好啊!我們大法弟子怎麼可以縱容他們這樣貪婪下去,讓他們越來越墮落呢?!
我知道當時自己真是做錯了。作為大法弟子,只能歸正身邊不正確的思想與行為,怎麼能慫恿那些不正的行為呢?善良誠實不等於被愚弄欺負。修煉大法,碰到任何事情都向內找,不動心,但是一定要理智、智慧。慈悲不是用財物換來的,是按照大法修出來的。
個人的一點體會,不對的地方請同修指正。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