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首先談到這段時間對我的情況進行了調查,得出的結論是,我是一個好人。我當時就提出,我學煉法輪大法這麼多年,到今天我還是一個好人,那你們怎麼看待法輪功的作用?我既然是好人,你們又給定罪,這不是自相矛盾嗎?警察無法回答。當時在辦公室裏的一個看守所警察卻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這一舉動給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自一九九九年中共法輪功迫害到今天,經歷了很多,在我頭腦中形成了一種固定的思維模式:公檢法司的人員是舊勢力派來迫害大法的,他們是迫害的工具、打人的棍子,基本是不可救藥者。這些年通過一些方式給他們講真相也好,發正念也好,從來都是把他們作為迫害好人的惡人和對立面來看待的,目地只是為了制止他們行惡、停止迫害,從來沒有發自內心的想要救他們,對他們只有懼怕、怨恨(把這場迫害看成是人對人的迫害)。回來後不久,我又兩次遭遇片警上門騷擾,更加強了這種觀念和怕心。
一天,學法時,師父在回答學員提問時告訴我們:「警察也是等救的生命」[1],當時我沒甚麼特別的感受,但記住了這個法理。
大約兩個月後的一天,辦案警察給我家人打電話,讓我第二天去派出所一趟。因不能確定是叫我去拿東西還是另有目地,我的思想壓力很大,就讓家人打電話回警察,說我不去。接著自己又趕緊找同修切磋,有同修指出我存在著強烈的怕心和對家人的依賴心,有同修告訴我該去講真相了。也有的同修看到我當時的狀態,讓我不必強為,心性不到位,不去也沒錯。我知道同修說的都在法上,可心裏還是七上八下,不知如何是好。最後我做了一個決定:回去後問家人回警察了沒有,如果回了,就不去了,如果沒回,就去面對。
回去一問,家人還沒和警察說呢。我想,不管怎樣,自己該去面對了。
晚上,我將師父講的一些法理回憶了一下,加強一下正念,又針對此事發了幾次正念,這過程中又回想起自己在去同修家的路上,感覺心情格外沉重的時候,猛然間,一輛黑色大吉普車從我跟前駛過,後車廂上貼著一個「佛」 字,當時只覺得奇怪,也沒多想,這時再想想覺得是師父在點化我甚麼,我想到在以前師尊講法中說:「而真正的佛他是宇宙的保衛者,他將為宇宙中的一切正的因素負責。」[2]想到這兒,又增強了自己作為大法弟子的一份使命感和責任感,心情逐漸的平靜了。
第二天準時到達派出所。一進大廳,才知道這裏和普通樓不一樣,要到辦公區得經過一個電子門, 心裏不免有些發緊。找到警察辦公室,聽到裏面的人在說事,我就在樓道等著,時間過去了五分鐘,覺得不能再等了,就直接敲門進屋。屋裏還有幾個警察,我想最好找個人少的地方。這時辦案警察叫一個聯防警先帶我到下邊的候審室 。過一會他來了,我首先說,我是來拿東西的(幾樣目前生活需用的),沒想到他說,這些還不能給你,今天找你來是做筆錄。當時我又有些緊張,心想,如果不配合他,會不會就不讓我出去了?馬上又否定了這個不正的念頭。這時辦案警在電腦上已預備好了提問,旁邊是聯防警作陪。
我想不能順著他的思路走,乾脆就主動講真相吧。先從自己修煉了多少年,治好了甚麼疑難雜症,自己身心如何受益說起,過程中他們聽的比較認真,但是當我說到辦案終身制,參與迫害要承擔責任時,他表示法輪功不會很快平反,還說鎮壓是合法的等等。此時我沒有被他的話語情緒帶動,直接講了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的栽贓陷害等行為,重點分析了「天安門自焚」騙局,又講了法輪功不讓殺生和自殺的嚴格要求。
他們好像是第一次聽到這些事實真相,辦案警就問,為甚麼要製造「自焚」,我就告訴他們,是為了製造仇恨,為鎮壓找藉口,就像當年打倒劉少奇一樣,先給他定成叛徒、內奸、工賊,然後就可以大打出手了,這是歷次運動整人、治人的手段和一貫做法。這期間,辦案警察總想問法輪功功法情況,平常怎麼學,有沒有動作,看書怎麼看啊等,開始我以為他是想誘口供,就不想好好回答他,只是簡單的說,有五套優美緩慢的功法動作,有時間就看書,主要是平時要按真、善、忍去要求自己,去做事。
在和他們談到不要參與迫害,他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時,他強調,這是他的工作,吃著這碗飯,就得幹這活兒。我就告訴他,這就是你們的可悲之處,迫害佛法的大壞事讓你們來幹,將來你們要承擔罪責的,雖然能理解你們的身不由己,但是凡事也是事在人為,我又講了柏林牆的故事,告訴他們當法律、命令和正義良知衝突時,道義良知高於一切,你完全可以把槍口抬高一釐米。接著我又語重心長的說:雖然你們參與了迫害,但我內心裏覺得你們的本質是好的,也沒有把你們叫作惡警,因為我師父說了,「警察也是等救的生命」。
說完這句話,我自己先被感動了,有點想哭,再看倆警察,也受到不小的觸動,低頭不語又若有所思。後來辦案警察就說,咱們抓緊時間,有幾個問題問完就得,就把剩下的一串問題一股腦的念了出來,我未做任何回答,他就讓聯防警出去打印記錄了。這期間,我又給他講了一些真相。他說到,你剛才說的那些,我都聽進去了,我也問過你周圍的一些人,都說你是好人,這麼多年一直保持著向善的心態,也真是不容易,我也接觸過幾個煉功人,雖然言語上有些激進,但是我肯定他們不會做壞事。我說是的,最簡單的事實,這麼多年,遭受這麼殘酷的迫害,有一個法輪功學員襲警的嗎?是因為大法讓我們做好人,善待一切人,要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3]
這時,打印筆錄的警察回來了,辦案警察又鄭重的問了一個問題,就是對外國的那些邪教怎麼看?我告訴他,判斷一個功法或宗教是正是邪,不要看是誰給定的,關鍵是看其本身對人對社會的實際作用,是有利還是有害,他鄭重的點點頭,最後他又特別的問我一句:你剛才說的你已煉了多少多少年,還有身體的疑難雜症完全好了,都是不是實話?我說是的。到此時我相信他是真想了解法輪功。
我再次提到想拿回東西時,他表示會向上請示。當走到那個電子大門前,我不知怎麼開,這時聯防警很客氣的說:我給您按著開關,您拉門就行。
我走出了派出所,前後一個小時。在師父的加持和保護下,所謂的錄口供時間,基本上都用在了講真相和了解真相上,在這過程中,先前那種怕和緊張的狀態逐漸的消失了,語氣比較平和,感覺也生出了一點慈悲,遺憾的是沒有給他們講 「三退」的事。
這次去派出所的經歷,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我一些常人的觀念和去掉了一些對公檢法司人員的怨恨心,深深的感到他們是可憐的生命,是真正的被迫害者。真切的感受到師父所說的「警察也是等救的生命」,「講真相是萬能的鑰匙。」[4]、「做的很好的話世人都會覺醒,眾生都會覺醒。」[4]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三年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導航》〈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悉尼法會講法》
[4]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四》〈二零零三年亞特蘭大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