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公檢法人員講真相 成功營救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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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七日】我大學畢業後在政府部門工作。因工作原因在一九九九年底接觸了法輪功學員。雖然電視上正在鋪天蓋地的打壓他們,可我學過法律,知道江澤民對他們採取的措施和使用的手段都是違背《憲法》的。在與法輪功學員的接觸中發現,他們善良,對人真誠,說話平和。出於好奇我就找來一本《轉法輪》讀。

自那時起我就再也沒有放下過這本書。

《轉法輪》上說:「你老是慈悲的,與人為善的,做甚麼事情總是考慮別人,每遇到問題時首先想,這件事情對別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對別人有沒有傷害,這就不會出現問題。」[1]

我一改公務員那種吃喝拿要的作風和自私自利的為人,努力按「真、善、忍」做人做事,工作中別人處理不了的事領導讓我去處理;同事說,「把活動經費放你那我們放心」;丈夫的舅媽還給我做裙子等等,我感到自己身邊的人都太好了!這是修大法之福啊!沐浴在大法的佛恩浩蕩中,我感到非常幸運和幸福!

二零一六下半年,我們學法小組來了一位我不認識的同修Z。Z在街上給路人講述法輪功是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遭綁架。

因與她接觸不多,她的家庭情況也不了解,我想與她熟悉的同修會營救她的,對她的事沒上心。兩個多月後,G同修說她夢到Z怨我們不管她。我說,你們與她熟悉,沒去她家嗎?G說,Z的丈夫會罵人,我們都不願去。小組內一同修也說了幾次要我去Z家看看。細想想這不是偶然的,自己不能有分別心啊!

師父說同修的事就是自己的事,G和我約好買了點水果去了Z家。我們開導Z的丈夫說,你辛苦了,Z做好人沒錯,現在勞教制度也取消了,不久就會還法輪功一個公道,好事多磨!我們建議他請有正義感的律師為Z辯護。

Z的丈夫說問過一些熟人,沒有律師敢接。

再次見面我們對Z的丈夫說,你支持Z修煉,她出事後你到處找人打聽信息,真是不容易,現在賺錢也難。我們找個律師你見見,看合不合適請他,錢我們來想辦法。Z的丈夫爽快的答應了。

G跟小組的同修將情況一說,大家都說錢我們一起出。

師父說:「法輪大法是佛法。在中共邪惡的宣傳中把造謠抹黑法輪功的謊言灌輸給了世人,叫世人仇恨佛法、仇恨走在神的路上的大法弟子。特別是中國人在談話中、在面對大法弟子時表現的態度,是站在邪惡立場的。如果是這樣,那世人不危險嗎?也就是說,這場迫害無論怎樣邪惡,大法弟子是在邪惡的考驗中走向圓滿,而真正危險的是被邪黨灌輸了謊言的世人。共產黨的出現與中共的真正目地是叫人仇視神佛、宣揚無神論思想、灌輸鬥爭哲學,從而毀掉人類。這就是為甚麼大法弟子要講真相,目地是解除邪惡的謊言,看清共產黨的真面目,清除人對神佛犯下的罪惡,從而救度世人。」[2]

通過學法同修們認識到哪裏出問題就需要去講真相。大家分工合作,將與之相關的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部門的信息和全市律師的信息匯在一起,給他們寄真相資料。

按慣例,營救同修都是請外地律師做無罪辯護,但外地律師來去匆匆,有些事情不利於溝通。我們體悟現在正法進程快速向前推進,世人在覺醒,在擺放自己的位置,可以借營救Z這個契機調動本市的律師,發揮他們的作用,大法修煉人的無私也會增加他們的正氣。於是我們給律師事務所打電話,溝通中有的律師願意受理Z的案件。

交談後,我們請了本地一位比較合適的律師同家屬面談。Z的哥哥和丈夫都說Z是本份人,修大法後身體健康、樂觀、開朗,最後達成共識請律師做無罪辯護,錢家屬自己出了。

律師見到Z後才知道已到非法起訴階段。律師到法官那了解情況,法官給律師壓力;律師協會有關人員也找律師談話,讓他放棄為此案辯護。得知律師受到來自各方的壓力,我們及時和律師溝通。律師知道對法輪功的鎮壓是違背憲法的,也知道中共的流氓本性。我們在一起談到岳飛、文天祥等流芳百世的故事,中國文化中一脈相承的有識之士的氣節激勵著世人,在國內無畏的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的律師的正義之舉也會載入史冊!因為這個世界上當前最大的事情就是法輪功,法輪大法是佛法,生命對他的態度決定著自己及家人的永永遠遠!善惡有報是天理!再說中共已是窮途末路,如同《九評共產黨》書裏面說,人們不怕它,它也不會把人怎麼樣……

聽了我們講真相後律師說:「你們修煉人太善良了!」

我們陪律師到律師事務所拿材料,正好碰到他們的一把手。這位領導說:「你好好打官司,有甚麼事所裏負責。」律師高興的跟我們說一把手很少來所,今天讓我碰到了,真幸運!我們說你做的正,天在助你!

律師充滿了信心,智慧應對各方,最後壓力都煙消雲散了。

師父開示:「宇宙太大,生命太多,地球太小,容不了太多生命,被挑選的生命他們都曾經發誓是要助我正法、救度眾生才能生到地球上,只是我事先在歷史上安排了大法弟子具體來做這件事情。可是針對於洪法、人傳人,對他們每個人都是有責任的。這個是常人的事情了。」[3]

我們體悟到中國人都是很善良的,為了混飯吃分工不同罷了,誰都會認可「真善忍」。不允許中共邪靈害世人!

我們打電話找到派出所所長,對他說:「你們工作很辛苦,有些事情是不好辦,你們都知道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他們也沒有違法。」他說:「過了這麼久了,回頭我問問是誰辦的案。」我感到了他的無奈和真誠。

我們打電話到檢察院和法院,問Z的案子是誰在辦?犯罪的四個要件(主體、客體、主觀方面、客觀方面。比如A搶了B的手機,A是主體,B是客體,A有搶B的意途稱為主觀方面,造成B手機被搶損失了多少錢被稱為客觀方面)一個都沒有,你們不會認為她有罪吧?再說Z帶孫子逛街告訴他人真、善、忍是好的,也沒錯吧?接電話的人忙說不是我辦的,是某某。

接著打電話給主辦人。主辦法官接電話時滿口答應放人。

我在寫稿時,法院已撤訴,同修已回家。同修們都說,表面上是我們在做,其實是師父在拉著世人走向幸福的彼岸!在這個過程中,我們感到世人都在覺醒,公檢法的人中很多人也不想迫害大法弟子,只是他們被中共控制著有點無能為力。

大法弟子只要按照師父的教導去做,就能化解一切。

感恩師尊!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三》〈講真相的根本目地〉
[3]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六年紐約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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