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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煉法輪功獲健康 蘭州市張建華被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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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省蘭州市七里河區法輪功學員張建華,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早晨九點三十分左右,與兒媳和女兒一起到了七里河法院。十點的時候,法院對張建華非法庭審開始,不到半小時庭審就結束了。

張建華女士一九四一年三月三日出生,漢族,甘肅省永昌縣人,退休職工,住七里河區梁家莊五十三號。

張建華一九九八年六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煉功前,張建華有很多疾病。高血壓、心臟病、冠心病、關節炎、膽囊炎等等。一天到晚覺得活得很累,很痛苦,尤其冠心病犯了之後,晚上頭疼的像爆了一樣,眼珠子往外面憋,那滋味想起來都害怕。腿關節疼起來晚上睡覺翻不過身;手關節十個指頭伸不直;膽囊炎不能喝牛奶、吃雞蛋、肉,吃了就後背脹、痛;心臟病不能累,一累心跳就停了,真是苦不堪言。為了治這些病,住醫院吃錯了藥,引起的腸胃不好。從舌頭到胃疼的不能吃飯,不能打針、吃藥,就出院回家了。

回到家,有時候大兒子把張建華帶到公園練氣功;因常年吃藥、打針,到單位報藥費領導沒有好臉色;女兒在晚上睡覺的時候,時不時摸一摸張建華的鼻子,看有沒有氣了。因為腸胃不好,一頓飯才能吃一點點麵條,身體太弱,所以一餓就得吃,不吃又難受。張建華還想過:與其這樣痛苦的活著,還不如死了。

直到一九九八年六月十日左右,有人告訴張建華,煉法輪功就能好病。張建華又驚又喜。到六月十六日就去煉法輪功,煉功一個月上述疾病不翼而飛,張建華感受到無病一身輕、走路生風的滋味,也明白了法輪大法是佛法修煉,並不是一般的氣功,就更加珍惜。

可是,這樣好的功法,江澤民卻不讓老百姓煉。張建華堅持法輪大法好,不願意放棄修煉,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被七里河公安局非法行政拘留十天。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九日被蘭州市公安局二十六處從家中劫持,非法刑事拘留,八月十一日蘭州市公安局對張建華取保候審。

二零一七年十月,七里河檢察院主辦張建華案子的檢察員張國秀,將張建華叫到檢察院詢問過情況。後七里河法院在十二月讓張建華的兒子通知張建華,到法院開庭,還說法輪功學員的案子中院要來人。

張建華因身體不好,當時無法行走,張建華的女兒在照顧老人,將這個情況告知法院工作人員,並告知老人去不了法院。

在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左右,張建華的大兒子告訴老人,法院通知下週三(二月二十八日)九點三十分讓張建華到法院。

在非法庭審中,審判長並沒有按照程序宣讀合議庭組成人員的名單,也沒有庭審前告知當事人在法庭上的權利義務,直接就是檢察院的公訴人在法庭上宣讀起訴書。

公訴人讀完之後,審判長問張建華:你為甚麼要煉法輪功?
張說:我病得不行了,病的快到死亡的邊緣了我才煉法輪功煉好的。(審判長制止張建華繼續說下去。)

審判長說:張建華沒有良心,共產黨給你發錢,你還反對共產黨?
張說:我沒有反對共產黨。

審判長說:你沒反對從你家中搜出那麼多法輪功資料?
張說:你看過這些東西沒?
審判長說:不看這些東西。因為這是法輪功的東西。
張說:你應該看,必須看這些東西,你不看你怎麼判斷好壞?我的工資是我的勞動所得,我不勞動,共產黨會給我錢嗎?分配原則是,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你既然說共產黨發工資,街上要飯吃的人,冬天冷、夏天熱的,為甚麼沒人給發工資?

審判長問:法輪功給你發工資沒?你現在說。
張說:法輪功沒有給我發工資,但是我的命是法輪功給的。共產黨給我發多少,沒有命了誰花呢?

法官把話題拐到一邊言其它。

當張建華繼續陳述的時候,審判長制止,不讓說,後面旁聽席上的一個法警厲聲呵斥:審判長不讓你說,你還要說!

旁聽席上除了張建華的女兒和兒媳兩人外,還有兩個男的、兩個女的,不知道是甚麼人。張建華的兒媳拍了一張法庭照片,被呵斥張建華的警察把手機沒收,並刪掉了照片。

對無辜公民的非法庭審在三十分鐘草草收場,而且庭審中審判長只是問,卻不允許張建華在法庭上對審判長的無理詢問做事實陳述,更不要說對檢察院的非法起訴自我辯護。期間審判長公然承認自己不看對張建華提起公訴的所謂證據材料,這樣的言辭竟然堂而皇之的出現在法庭之上。

庭審後,張建華老人說:沒想到,這些人根本不懂法律。

另外:蘭州法輪功學員王繼霖被城關法院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非法庭審,二零一八年二月被非法判刑兩年,在年前被劫持到蘭州監獄非法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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