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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害病重 佳木斯善良婦女孫豔環仍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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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五十九歲的教師孫豔環女士,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上午八點被佳木斯市東風公安分局建國路派出所曲澤斌找去談話,孫豔環拒絕配合他所說的走法律程序,隨即被建國路派出所非法扣留,當晚送入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以判緩形式釋放回家。

孫豔環女士長期被監控迫害,在被非法關押期間,經歷了兩次非法庭審,在巨大的精神壓力下,在看守所非法關押僅僅六個月就出現了身體不適的症狀,前胸後背憋悶疼痛,晚上無法入睡,自理都非常困難,她多次申請就醫診療遭推諉,從她提出申請到警察帶她出去檢查身體,又是經過了六個月的時間,醫院檢查結果當時沒有告訴本人,只是醫生要求帶她去檢查的警察說必須立即住院治療,辦案單位得知孫豔環病情危重,為了推卸責任,就以判緩的形式釋放孫豔環回家。但是回家後,仍被監控中。

孫豔環淳樸、善良、是難得的優秀人才。在家庭中可謂是賢妻良母,丈夫去世,她帶著女兒支撐這個家。丈夫的父母去世早,當時小叔子還很小,一切生活起居都是孫豔環照顧,她像慈愛的母親一樣愛護這個失去雙親的弟弟,親朋好友和同事都看在眼裏,她用自己的言行承載著與人為善的中華傳統美德,一直被親戚鄰里所稱道。

在工作中,孫豔環也是不計較個人得失,處處都以「真善忍」道德標準要求自己,對待工作積極、主動,得到單位領導和同事的一致好評。就在她因參與營救被綁架的同修時,自己也身陷囹圄。在她被非法關押看守所期間,她單位的領導為了讓法院免於對她的處罰,對她的工作態度和技術能力出示了一份良好的鑑定,對她的人品和一貫表現給予了高度的評價。

以下是孫豔環自訴從修煉法輪大法後被中共邪黨迫害的部份事實經歷。

我一九九九年七月有幸修煉法輪大法。自從修煉法輪大法,我的人生觀有了明顯的變化,做事能多考慮別人了,人際關係也都非常的融洽了,讓周圍的人見證了修煉法輪功的人思想境界超常的變化,得到領導同事和鄰居們的好評。我得法後沐浴在佛光下,天天學法煉功,身體非常強壯,平時連流行感冒也不沾,身邊的年輕人都感歎我的身體健康和精力充沛,都贊同修煉法輪大法的美好。

可從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迫害以來,我也和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一樣,多次被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後由家人拿了六千元錢給了佳木斯市公安局主管六一零(江澤民一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組織)的陳萬有,我才被釋放。當時被單位停發半年工資,年終獎兩千元全部沒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兩萬多。

二零一四年三月,震驚中外的建三江事件發生後,我參與營救被綁架的同修,再一次被迫害。這次迫害從精神到肉體,達到了頂級,給我枉判三年徒刑,並導致身體出現癌症晚期狀況。迫害經過是這樣的:

一、第一次被綁架並抄家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早八點多,我和兩位朋友準備驅車去朋友家送東西。我剛把電動車門打開,就從停車旁的一家麵館裏竄出十幾個警察。他們一起蜂擁而上,不容分說的就把我們強行的塞入警車,送到東風分局建國路派出所。

我被綁架到派出所後,副所長曲澤斌從我的背包裏翻出我家房門鑰匙後,隨即帶著一群警察去我家抄家。從一小警察口中聽說,從我家中抄走了兩警車我的私人物品,具體拿了甚麼東西我是不清楚的。後來曲澤斌把從我家抄走的東西,填寫在若干表格裏,然後讓我一一的過目並簽字,當時我不知實際都拿走了我家甚麼,只是盲從的簽了表上所記下的。

跟我一起被綁架的另兩位朋友,被分別轉到了長勝派出所和安慶派出所,由於她們不涉及該事件,到了晚上分別被放回家。

二、非法關押和提審

曲澤斌等人把我綁架到建國路派出所後,把我放到一個審訊室,由警察們輪流看著我。我給他們講真相,告訴他們不要跟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學員,這樣對他們不好,有的還同意了三退。就這樣一直等到下午兩點多,來了一個又高又胖的身著米色便衣的人來到審訊室,此人自我介紹說,他是東風分局刑警隊的,我當時感覺到他不像刑警隊的人,猜測一定是市公安局甚麼人。

此人見到我滿臉堆笑的一口一個大姐的叫著,並說他了解了我的為人,知道我是個善良人,鄰居們都誇我人好等等,我知道這是邪惡在利用假善的伎倆來欺騙我。然後他又說:這次把你請來是為了10.28事件。

所謂的10.28事件就是被非法枉判的建三江事件中的四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們,配合聘請的律師去黑龍江省農墾總局中級法院走程序,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一起去了省城,家屬們自發的向黑龍江省高檢遞交了一份控告江澤民的材料。材料內配有曾被青龍山洗腦班迫害過的十四位法輪功學員的自述視頻,將其作為青龍山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證據。當時省公安廳如臨大敵,把這次事件定為省級的大案要案,並密謀策劃了整體行動,同時實施綁架計劃。所以兩個月後的十二月二十四日那天,在建三江和佳木斯兩地同時實施了大面積的綁架,此次共綁架十幾名法輪功學員。當時在佳木斯市被綁架三位法輪功學員,其中包括我,後來又有幾位同修相繼被綁架。

由於警察抄完我家後,發現我家有大量的與建三江事件有關的資料,於是他們就把我當成了此案的重點人物進行迫害。當時他們是拿著十月二十八日那天我們遞交控告書上的簽名在實施抓人的。那位著便衣的人說:「這次審你是由我親自進行,免得那些年輕警察出言不遜,對你造成傷害。你單位的同事們和鄰居們對你評價都很好,所以我對你也是很尊重的。我的意思就是請你把十月二十八日那天事情發生的經過說清楚就行了。」我說:「我沒罪,你們為甚麼要抓我?我是建三江案當事人王燕欣的代理家屬,配合律師走法律程序這是我的權利,即使是控告江澤民也是憲法規定給公民的權利,我沒甚麼跟你好說的。」我們就這樣僵持了大約兩個小時後,他就離開了。晚五點多,建國路派出所的警察開始對我照相採集指紋,我知道邪惡想對我實施非法關押迫害。我不配合他們給我採集指紋,過程中電腦多次出現死機,後來採指紋的機也壞了。給小警察累的滿頭大汗,還罵罵咧咧的,折騰了半天最終還是有幾個指紋沒採上,就草草的算完事了。後來由曲澤斌和另一不知名的警察把我拉到佳木斯市中心醫院進行體檢,後把我送進了拘留所,他們讓我在拘留單上簽字被我拒簽,警察就找我弟弟代簽了。

我被送到拘留所後,警察天天接我出去進行提外審,每次我都看到拘留所門前有許多同修來默默的為我聲援,對我鼓勵很大。

後來我從警察那裏聽說審我的那人是佳木斯市公安局邪教支隊的李忠義。第二天李忠義把市公安局法制科的閆姓科長找來一起配合審我。閆科長做事給我的感覺更是圓滑虛偽,他說他當年也參與探討過法輪功,並和當時的公安部部長見過面,還給我背了幾首師父的《洪吟》,他的表現讓我放鬆了幾分對此人的戒備感。當天晚上臨走前閆說:「我明天去建三江那去,了解一下那邊的情況,看看怎樣能對我們這邊有利。」讓閆科長的一頓噓呼,我放鬆了警惕。

三天後,閆從建三江回來了,把那裏的情況說了,並把部份同修的供詞讀給我聽。說:「你看人家都把責任推給你了,當時他們是有能力製作光盤的,他本身就是經營電腦維修的,為甚麼人家自己不做,把這事安排給你了,人家分明是不想擔責任。」我聽得出閆用這種方式來挑撥我們兩地同修間的關係,想讓我配合他們。後來閆又說:他們還提到了你們經常去誰誰家會面,說你們還去參加了他們家的葬禮,並說二十七日那天中午他是通過一大客司機把移動硬盤給捎過來的,是你找人製作的光盤並由你帶去省城的,等等。聽著閆的敘述,我半信半疑,我該怎麼辦啊?我茫然了。閆說建三江被抓的法輪功學員更多,他們大多表現的還好,打算陸續釋放一些。閆又說,就是你把去省城的經過說清楚就沒事了。他說,如果你說清楚了,我們就不再抓別人了。我當時就想,如果我一個人把事情的經過說的很明白,他們也就不再繼續抓其他人了,這樣是不是會把損失降低到最小。於是我就把光盤和材料準備的過程,是誰刻錄的,我是怎樣帶到省城的,各家所請的律師等等都如實的說出來了,還生怕說的不全,再找其他人補充。就這樣我被邪惡鑽了空子,上了他們的當,還覺得自己多麼了不起。就這樣他們一遍又一遍的提審我,我幾乎沒任何改動的重複著前面所說的。

這期間經過一個元旦,元月七日那天,是我被拘留的第十五天。曲澤斌再一次把我提出來,到了晚上五點,他和另一警察拉我去佳木斯市中心醫院檢查身體,我感覺到他們沒有釋放我的意思,還想進一步迫害我,果然他們把我由行政拘留變為刑事拘留,送我去了看守所。當時中心醫院的醫生給我量血壓就是190mm汞柱。曲澤斌不死心,仍然強行將我送去看守所。到了看守所,獄醫檢查我身體,血壓已達210mm汞柱,被看守所拒收。曲澤斌又把我拉回他的辦公室,讓我在沙發上躺著。他不知從哪裏搞來了血壓計和降壓藥,一夜強迫我吃兩次降壓藥,並不時的測量我的血壓。就這樣好算挨到了第二天早上,再一次測量一下我的血壓,當時他測得的結果是150mm汞柱,他感覺比較滿意,一大早就再把我送看守所,獄醫就再一次檢查我的血壓,結果是190mm汞柱,仍然拒收。曲說,不對啊,我一夜給她吃了兩次降壓藥,並測得是150mm汞柱來的。醫生聽後把曲訓斥一頓:哪有在這麼短的時間內連續給人用降壓藥的,出現生命危險你能負起責任嗎?曲連連表示抱歉,並給了接收警察遞過五百元錢後,看守所才接收了我。

就這樣,我在看守所期間依然是被頻繁的提外審。邪惡得寸進尺,千方百計的讓我說出誰是這次事件的指使者,我說沒有指使者,都是我們自願做的。後來,閆把建三江同修的筆錄拿出來,上面說我是組織者。我就將計就計的說,我是組織者。最後一次在看守所提審我時,我就把自己是怎樣組織提議這事的經過說了,記得那次提審我的是佳木斯市東風分局的警察王化民和佳木斯市公安局的一個大眼睛警察。

在這之前,李忠義提審我時說:「我的領導過兩天要來見你,你要好好的和他聊。」過了幾天後,果然來了一個陌生人,李稱他是郭政委,是他的領導,究竟是哪兒來的政委誰也沒說。

這個郭政委見我更是滿臉堆笑的說著,問我認沒認識到自己所犯的錯誤。我說我沒錯。他說你錯就錯在了參與控告江澤民,那是國家領導人啊,是誰都能控告的嗎?我說:「現在不是實行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嗎?我們也是在國家法律允許下做的這事,是合法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並沒說國家主席除外啊,這是憲法給予我們公民的權利,我沒做錯甚麼。」後來他又說法輪功已被國家定性為邪教了,你為甚麼還在習練。我說把法輪功說成是邪教只出於江澤民一人之口,沒有經過人大討論通過,不具有法律效力。郭又說,這已是經過兩高通過的,應該具有法律效力的。我看他還在堅持著他所要說的,就問他:我想問你個問題,你能如實的回答我嗎?他讓我問。我說:「如果真的有那麼一天,江澤民被送上了審判台上,那時你還能堅持你所說的嗎?」我的話音剛落,郭就大發雷霆,滿臉漲紅的衝我怒吼著。

後來有一天李和郭說要給我辦取保候審,要我的直系親人給我簽字,於是他們讓我給在外地工作的女兒打電話,讓她回來給我簽字。我女兒是元月二十六日回來的,他們是元月二十九日給我辦的取保候審放我回家的。

在取保候審期間我多次給李忠義打電話寫信,給他講真相,勸他退出來不要繼續參與迫害法輪功了。因為我知道他因抓我和同修導致他身患腦中風和失去了一個至親,當時是他的領導郭告訴我的。

三、第二次被強行關進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曲澤斌讓我去派出所談話,我想也好,正好和曲講講真相,我就和弟弟八點多一起去建國路派出所了。當時曲出去辦事,我們等了一會,大約九點多曲回來了。曲說要給我走程序,希望我能配合他,直接給我辦判緩不用再進看守所了,並說這是李忠義的意思。我沒同意,並給他講了一個多小時的法輪功真相,當時他態度挺好的,就靜靜的聽。後來他給他的上級李或郭,具體是誰我不清楚,打電話彙報,說他說不過我,請示如何處理,當時我聽到他手機的另一端連續說了兩遍「把她送進去!」我意識到他們想把我送回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這時我和弟弟要走,可一樓已經布置了警力,我無法走脫,告訴弟弟給我準備點洗涮用品後,我就被控制在審訊室內,等到晚上,曲拉我做完身體檢查並帶著錢把我送去看守所,曲問獄醫這次血壓190mm汞柱夠不夠拒收,對方回答,現在沒有這個規定了,血壓多高都收。

於是,曲如願以償地把我關了進去,就這樣我被繼續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所謂的走程序。

四、被迫害出現癌症晚期症狀

我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半年後,二零一七年五月中旬身體開始出現不適狀況,胸腔內有灼燒似的疼痛感,每天都在低燒。獄醫每人看過說一樣,無法判斷究竟是甚麼原因引起的。因無法確診,我拒絕亂吃藥。我把我的身體情況告訴了本監室警察,並請她向所長反映,請求所長通知辦案單位安排我去市裏醫院進行影像檢查。獄警訓斥我不配合吃藥拒絕向所長反映。無奈,我只好每天抱著疼痛的胸呻吟著。有時疼的無法自理生活,我為了在生活上不給同監室其他人帶來麻煩,就讓周圍人幫我訂去痛片,實在疼痛了就吃一片頂著。

就這樣維持一個月。六月二十八日那天,我聘請的律師聽說我的起訴下來了,就來看守所會見我。我就借助律師的筆和紙一試寫了三份身體檢查申請,分別給佳木斯市東風分局、佳木斯市東風區檢察院和佳木斯市看守所的,並請律師分別送達。

隨後待大所長值班之日,我把我的想法又口述著向大所長表達了,並請所長及時向辦案單位反映,要求辦案單位帶我去醫院檢查身體。當時所長也答應把我目前的身體狀況向辦案單位反映。又過幾天,當大所長再次值班時,她說已經把我的情況向辦案單位反映過了,目前還在等待。

我就這樣強忍著疼痛又堅持等了三個多月。到我第一次開庭的那天,我口頭(因為當時手裏沒有紙和筆只能口頭表達)向東風區法院非法審判我的主審法官許叢傑提出要求改變強制措施,要求放我回家治療身體,主審法官沒答應。這樣我就繼續在看守所承受著胸疼的痛苦。

我的第二次一審非法開庭時間是十月十六日,兩天後,十八日一審判決就下來了,主審法官在全然不顧及檢察院公訴人於丹出具的起訴書全篇造假的情況下,依然枉判我三年徒刑,我不服堅持上訴。

在我準備上訴狀期間,我的後背又長出了個包,各獄醫都無法確診這是個甚麼東西,有個醫生給我開了南方止痛膏,結果越貼長的越快。十一月中旬的一天,例檢時我把背後的包給值班警察和當班副所長看了,他們看後很吃驚,當時就引起了重視,並向大所長反映。之後的日子由那個副所長和警察親自帶我去佳木斯市中心醫院檢查兩次,醫院醫生通過CT檢查結果,要求看守所應立即送我去住院治療。那位帶我去檢查身體的副所長,找我談話,把醫生的強烈建議告訴了我,並說出在看守所期間,一是治療費用太高,二是需要大量警力陪護,考慮到看守所的實際情況,由看守所出面主動與中級法院聯繫幫我辦理判緩,於是我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以判緩形式被釋放回家。

因為看守所沒有任何人把我身體狀況的實情跟我講,我也被瞞在鼓裏,於是我回家休息幾日後,就去了本市最有權威的醫院檢查,該醫院根據CT結果診斷是肺癌晚期,並且已經轉移到了周邊的骨頭,無法手術,醫生建議我入院放化治療,如今我的身體依然處於無法自理狀態。

熟悉我的親戚朋友、同事同學、學生看到我由原來的身強體壯,如今已是不能自理的臥床狀態,個個咋口結舌,深感痛心。修煉二十年感冒不侵,非法關押一年被迫害出現癌症晚期症狀。

結語

就在孫豔環身體處於危機的情況下,二零一八年三月七日,佳木斯市中級法院的法官周晨再次打電話給孫豔環的小叔子,讓他到佳木斯市司法局辦理監管手續,要對癱瘓在床的孫豔環繼續監外管制,被孫豔環小叔氣憤回絕。

看了以上的自訴,深感對中共體制控制的各級政法人員,他們仍然執謎不悟的知法犯法,褻瀆法律的莊嚴和神聖,他們成為了被中共邪黨利用的工具參與迫害法輪功,顛倒黑白,甚至其中有人明明知道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但是,為了保全自己的職位,或畏懼中共邪惡強權的打壓或想藉機升官發財,出賣自己的良心,幹著違背天理,泯滅人性的錯事,其實這不僅是在毀滅自己,也喪失了中華傳統做人的理念和美德,在促使整個的人類社會道德下滑,最後人人都是受害者,這就是在毀滅人類。其實法輪大法「真善忍」的做人理念就是給人指明的一條光明道路,從弘傳以來的事實證明,確實起到了使人心靈淨化、道德在回升的巨大作用。

孫豔環女士淳樸、善良、是難得的優秀人才。她聰明好學,勤奮上進,在中國大陸恢復高考制度那年,就以合江地區總分第二名的優異成績考入了哈爾濱電力學校。畢業後分配到了佳木斯市發電廠工作。她的專業是電力學,為了適應工作需要,她還多次參加市裏的計算機培訓,充實業務能力。無論在甚麼崗位上都能成為科室的骨幹,她除了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外,還多次援助其它部門的業務工作,本應該在二零一四年九月份退休,為了完成全廠工作標準的修訂,她沒有回家留下來繼續工作,直到兩個月後,這項業務完成了,才離開崗位。善良的本性和聰明的才智相結合,在發電廠的工作中發揮了巨大作用。

在中國大陸,還有千千萬萬個像孫豔環一樣的法輪功學員,目前仍在遭受著不同程度的迫害,但是他們堅修大法的決心和毅力,對真理維護的道德勇氣震撼寰宇。他們對正義的堅守正在築起一道堅固的長城,會成為永久的歷史豐碑。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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