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佳木斯李紹志被構陷到法院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李紹志的家人接到南關區法院電話,知道了佳木斯法輪功學員李紹志在四月二十二日已經被構陷到長春市南關區法院,欲非法判刑,法官姓張。

圖:佳木斯法輪功學員李紹志
圖:佳木斯法輪功學員李紹志

事件回放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傍晚六點三十分左右,租住在哈爾濱南崗區的佳木斯法輪功學員李紹志,被長春市南關區民康派出所警察,協同哈爾濱市警察在他租住的樓前蹲坑綁架。這些警察隨後又到李紹志租住的房屋裏非法抄家,家中的台式電腦、多台筆記本電腦、打印機、手機多部、現金和銀行卡等一些私人物品都被抄走,電話本和家中戶口、監獄會見卡也都被抄走,家裏所有的地方都被翻過,所有的櫃子、箱子、盒子、包都被打開,家中一片狼藉,只剩下一些衣物和生活用品。

李紹志當晚直接被綁架到長春市民康派出所,現在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第三看守所。當時綁架李紹志的警察開的是微型麵包車,連警車都沒敢開,警察還在李紹志租住的房子中蹲坑多天,企圖抓捕李紹志的妻子和其他和李紹志來往的法輪功學員,屋子裏留下很多的吃過盒飯的飯盒和飲料罐。

十月二十一日上午,李紹志胞妹接到長春地區一個男子的電話(15568892770),被告知李紹志已被非法批捕。現已經被構陷到法院。

李紹志,現年五十四歲,原為佳木斯市煤礦機械廠工人。一九九八年八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集團瘋狂打壓法輪功,李紹志和另三名法輪功學員在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被綁架,後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日李紹志和其他十一名法輪功學員不堪忍受勞教所的虐待,逃離勞教所,從此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六年,李紹志回到家鄉佳木斯,八月三十一日被邪悟人員舉報抓捕,後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日出獄。之後去了哈爾濱,在哈爾濱多年來靠打工維持生活。

李紹志好端端的在哈爾濱生活,為啥會被長春警察跨省抓走?家屬到辦案的派出所和公安局去問問,得到的只是一級推一級的回覆。其實,誰都心知肚明:中共對法輪功打壓多年,哪講甚麼法律,給法輪功學員安的都是莫須有的罪名。

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這十幾年李紹志沒少遭中共迫害,看守所、勞教所都呆過,還有一次被非法判刑、在大牢裏熬了五年。直到二零一一年八月底,李紹志才重獲自由。

六年後的二零一七年的九月二十二日再被綁架迫害,南關區法院企圖再次對他判刑迫害,請海內外正義之士呼籲停止對法輪功學員李紹志的迫害。

相關電話:

長春市南關區法院

法院總機:0431─88712076 傳真:88740143

刑事審判庭

孫天琴:0431─88558970 0431─85350223 17643107296
孫劍波:0431─88558968 17643107295
張大石:0431─88558969 17643107308
孫振霆:0431─88558968 17643107290
王舒姝:0431─88558967 17643107297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