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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饒市廣豐區公安局局長鄭金東跳樓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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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二十二點四十分左右,江西省上饒市廣豐區公安局局長鄭金東在廣豐區中心大樓跳樓死亡。鄭金東跳樓自殺,應了「善惡有報」的天理。鄭金東任廣豐縣、區公安局局長期間,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打壓報復依法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

鄭金東,男,一九六五年三月出生,江西省上饒市人。二零一四年九月至二零一五年五月任廣豐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二零一五年五月廣豐縣撤縣改區,鄭金東任廣豐區政府副區長、區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

依法控告江澤民 王興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在全國法輪功學員控告和起訴江澤民(訴江)的大潮中,王興於二零一五年六、七月份,依法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發出「刑事控告書」,控告元凶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違法犯罪行為。廣豐區國保大隊長塗江,在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至十月十四日期間,綁架了多名訴江的法輪功學員,並在網上發出非法「通緝令」,在全國通緝抓捕王興。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上午十點左右,王興在廣州市火車站東站被綁架,十月十二日上午,被廣豐區國保大隊長塗江等人從廣州劫持回廣豐,非法關押在廣豐區看守所,警察還到王興家非法抄家。

同日上午,王興的妻子法輪功學員黃蘭晴和妻兄黃紅強前去廣豐區國保大隊要求釋放王興,誰知廣豐區國保不僅沒有釋放王興,反而將黃蘭晴非法扣留、審訊,黃紅強也隨即被迫流離失所。

在看守所三個多月的非法拘禁期間,王興被迫害得七、八天未進食,一吃飯就肚子疼,人瘦得嚴重脫相,家人說快沒有生命跡象了,後被送去廣豐醫院治療搶救。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王興被廣豐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上午九點鐘,廣豐區法院在沒有通知王興家人的情況下,非法庭審王興。

王興的家人為他聘請了律師,但在非法庭審時,法官不允許律師依法辯護,也不允許旁聽者發言,一切由法官說了算。

最後法官全盤採納了公訴人的訴詞,將王興依法控告江澤民的合法行為枉判為「誣告」,並在法庭上誣蔑法輪功。整個庭審過程草草結束,當庭沒有宣判。後來,廣豐區法院對王興非法判刑三年半、罰款五千。王興不服判決上訴,並且在看守所絕食抵制迫害。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王興被送往江西省豫章監獄關押迫害。因堅定信仰、拒不「轉化」,王興在監獄遭「嚴管」迫害,監獄不僅剝奪了他家人的會見權,就連送去的錢物、衣服之類的生活必需品也以各種理由拒絕接收。

控告惡首遭報復,11名法輪功學員被廣豐區公安局綁架

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江西廣豐縣國保大隊大隊長塗江帶人綁架了依法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葉春仙、羅桂香、俞冬楠、鄭雪英、夏洪壽、顏國仙、周桂花、徐麗萍、周鳳蓮、黃美芳、祝冬英,逼問他們訴江的材料如何來的,是誰策劃的。羅桂香、周桂花、周鳳蓮、祝冬英被非法刑拘,其餘人被釋放。

自古以來,迫害正信的都沒有好下場。俗話說:欺負好人有罪。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迫害法輪大法是天大的罪惡,罪惡滔天,能不遭惡報嗎?據明慧網報導,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以來,已經有上萬個警察因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遭惡報的案例。警察職業已經成為「高危職業」「死亡崗位」。

惡報以各種形式出現,猝死已經超過死亡人數的一半以上,跳樓的、跳河的、車禍的、癌症的等各種疾病死亡的,被殺的、殺人的、被撤職的、調查的、判刑的,禍及家人的等等。希望那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趕快清醒,了解真相,不要再做中共的殉葬品、替罪羊了。為自己、為自己的親人想想,停止迫害、趕快退出中共組織,才是你明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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