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廣東梅州政法系統人員遭惡報案例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俗話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裏僅列舉梅州市政法系統迫害法輪功的人員遭惡報的部份例子。

1、黃偉聞,男,廣東梅州興寧市人,1966年出生,2003年12月~2013年04月任梅州市公安局長,2006年12月~2016年11月任梅州市政法委書記。2018年4月11日,其被通報正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按照慣例,梅州市政法委書記兼梅州市610領導小組組長(610辦公室僅是610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也就是說黃偉聞擔任梅州市迫害大法的總頭目達十年之久,參與迫害梅州市法輪功學員至少十三年。在其任市公安局長與政法委書記期間,發生了很多起法輪功學員群體綁架事件,都是在其縱容默許下或指使進行的,如2005年2月3日謝漢柱、郭雅芬、劉立平等七、八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此起綁架事件導致五位法輪功學員被判刑,重的判十一、二年);2014年4月23日傅雪冰、鄧芳英等數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事件(此起綁架事件導致傅雪冰、鄧芳英分別被非法判七年、十年。十幾年來梅州市大量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黃偉聞負有領導責任。

2、李元祥,男,1957年3月出生,廣東梅州興寧市人。1999年11月至2003年10月左右擔任平遠縣公安局局長,調入梅州市公安局任公安局委員,2005年6月擔任梅州市公安局副局長,直至2017年退休。退休一年後的2018年5月,李元祥被宣布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退休前長期分管梅州市國保支隊(具體是從那年開始分管國保支隊不確定)。其對早期平遠縣的迫害與2013~2016年梅州多起綁架事件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如傅雪冰、鄧芳英等數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事件。

3、王成首,男,1966年9月出生。2002年8月後,擔任過大埔縣公安局副局長、局長。2004年10月~2012年8月擔任梅江區公安分局局長。在其擔任梅江區公安分局局長的八年間,梅江區發生很多起綁架事件,其難辭其咎。2012年8月,王成首僅保留梅州市公安局副局長一職,一年後轉任梅州市體育局副局長。2018年4月27日,其被通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4、溫健忠,男,1969年5月出生,廣東省梅縣人,2011年8月~2016年7月任蕉嶺縣公安局局長。在其任公安局長期間,蕉嶺縣學員被迫害,溫健忠負有領導責任。如2016年2月24日,法輪功學員練光珠被綁架直至判刑,2018年4月升任為蕉嶺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不足兩年的溫健忠,被通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審查調查。

5、張建民,男,1971年10月生,廣東省饒平縣人,原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支隊長,在2016年9月左右擔任豐順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近年豐順縣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與其職務相關。2018年4月其被通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6、李蘇明。男,1973年8月生,廣東梅州市梅江區人。2014年之前為梅州市中級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很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後二審上訴,梅州市中級法院刑事審判庭都枉法作出維持原判的裁定。2014底後,李蘇明歷任蕉嶺縣法院代院長、院長。在其任院長期間,練光珠在2016年6月15日上午遭蕉嶺法院非法庭審後被非法判刑五年,並非法罰款一萬元,李蘇明負有領導責任。2017年6月,李蘇明因為涉嫌嚴重違紀受賄問題,被立案審查,已被開除公職。

7、鐘強,男,1961年4月出生,2007年左右任豐順縣公安局長,2009年9月~2011年8月左右任梅縣公安局長,2013年底被判刑,關在梅州監獄(目前不知是否已出獄)。在其任梅縣公安局長期間,很多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與勞教。

8、鐘鋒,男,1969年9月出生,生前係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西郊派出所副所長,長期負責監控迫害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2018年3月9日,其在上班期間突然發病死亡。

9、許智輝,男, 2014年左右開始擔任城北派出所所長,2017年3月,法輪功學員陳清芳被城北派出所惡警非法抓捕,城北派出所多人參與迫害,導致陳清芳後來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綁架陳清芳僅數月,2017年6~7月左右,許智輝被發現受賄,已被抓。

10、陳小清,男, 2005年至2009年底擔任梅縣法院院長,在其擔任梅縣法院院長職期間,梅縣多名法輪功學員如2008年朱賢生等人被非法判刑。2009年12月開始擔任起任蕉嶺縣法院代院長、院長。由於2014年1月以來,蕉嶺縣法院先後有8名警察因涉嫌濫用職權、收受賄賂等行為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其中包括法院領導班子成員1人,正、副庭長7人。陳小清作為該院黨組書記、院長,對上述問題的發生應當承擔教育監管及查處不力的領導責任。2014年底左右,陳小清被免去院長職務。

9、廖運坤等,原五華縣看守所所長廖運坤,民警江賀桂、鄧德偉在看守所執法監管中被發現有嚴重違法瀆職行為,於2012年9月被刑拘,鋃鐺入獄。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事例:2009年10月底,興寧市法輪功學員謝育軍等人被非法關押在五華縣看守所,直至被五華縣法院非法判刑綁架到梅州監獄。

11、鐘其森,男,廣東梅縣人,2008年前歷任梅縣公安局副局長、梅縣公安局紀委書記。2008~2012年前後擔任梅縣政法委副書記兼610辦頭目,在其任職期間大批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非法勞教,如張美雲、謝國芬、謝新鳳;如2008年5月6日梅縣朱賢生、葉文新、范輝海等學員同時被綁架事件(此事導致一人判刑二人勞教)等,鐘其森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很多法輪功學員一直懷著極大的善意向其講真相,但該人作惡不斷,現已確認其大約於2018年3、4月份患腸癌。

12、鐘立,男,1982年2月生,廣東梅縣人,原梅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原梅州市法院院長、原市綜治委副主任)鐘勇生的兒子。2001年9月參加工作,不久調入梅州市政法委,參與迫害法輪功,很快就當上梅州市委610辦公室綜合業務科科長,直到2009年8月。2010年5月,工作不到九年就升到梅州市勞動教養管理所政委(副處級)。2013年7月至2014年3月鐘立任梅州市技師學院副院長期間被舉報,2014年因檔案造假,被免去副院長職務。因為協助鐘立檔案作假,多位官員受嚴重警告,包括其父鐘勇生、當時任五華縣610辦公室副頭目的朱幼雄等。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惡報如影隨形,或遲或早都會到來。善惡有報是亙古不變的天理。希望那些仍在追隨江澤民流氓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人員懸崖勒馬。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