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平,男,一九七零年十月生,湖南寧鄉人,一九九四年七月參加工作,歷任寧鄉縣辦公室副主任、寧鄉縣大屯營鄉邪黨委書記、城郊鄉邪黨委書記、寧鄉縣副縣長、寧鄉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二零一六年七月任寧鄉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二零一七年十二月縣改市,任寧鄉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劉平在任職寧鄉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常務副市長期間,追隨江澤民、周永康犯罪集團,與「真、善、忍」為敵,迫害良善,他與時任縣委書記的黎春秋沆瀣一氣,花費搜刮的民脂民膏,大造輿論,故意抹黑法輪功,製造恐怖氣氛,大肆抓捕修煉法輪功一心向善的好人,其犯罪事實如下:
一、大造輿論,抹黑大法,誤導誘騙民眾
在劉平的直接推動下,寧鄉縣轄區各單位均建設了所謂「一牆一窗」專欄,專門用於誹謗大法的抹黑宣傳,並對各社區、學校、農村每戶發放誣蔑大法的所謂《平安手冊》。各社區、學校牆壁上貼有誹謗大法內容的宣傳品,各學校門口還貼有縣政府印發的《關於整頓學校環境及周邊秩序的通知》,其中最後一條專門提到對法輪功的迫害。其目的,就是企圖誤導、誘騙民眾陷入中共惡黨的謊言欺騙宣傳和恐懼中,煽動不明真相的民眾誤解和仇恨大法,並利用金錢誘惑個別不明真相的人向中共告密,以延續對大法和大法學員的迫害,進而迫害民眾。
為達到其罪惡目的,他們還在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二日《近日寧鄉》報第一千八百三十九期刊載誹謗大法的文章,公開宣稱全力反×教。一時間,寧鄉縣好像邪氣洶湧,烏煙瘴氣。但在大法弟子的正念之下,最終成不了氣候,迫害難以為繼。
二、建立縣級洗腦班,圖謀迫害
在劉平的操控下,二零一四年,寧鄉縣投入三十多萬元,建立縣級洗腦班,並於二零一五年投入使用,圖謀大範圍迫害法輪功修煉者。
三、指使各部門迫害法輪功學員
操控公、檢、法、司、政府各部門、各鄉鎮、社區互相勾結,肆無忌憚的對大法學員進行迫害,採用騷擾、恐嚇、綁架、洗腦班、非法拘留、非法判刑等方式做惡,致使有的大法學員被迫離家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僅自二零一四年到二零一七年間就有多名大法學員被綁架、被騷擾,具體情況是: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寧鄉縣大法學員張新奇(女,時年五十一歲)、岳陽市大法學員姚大華(男,時年六十歲)和一姓劉的(男,二十多歲)被寧縣公安局國保警察綁架。他們三人一起經營汽車節油配件,被綁架後工作所在地所經營用的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用品被警察搶走。因張新奇與其父親住在一起,警察還搶走了在她父親家的一台手提電腦及法輪功書籍。張新奇被非法關押在瀏陽看守所,姚大華和姓劉的被非法關押在長沙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四月初,懷化市法輪功學員魏桂梅,男,年近70歲,退休後住在老家寧鄉縣青山橋鎮田心村雲梅組,回家祭祖,遭到寧鄉縣青山橋六一零、派出所惡警的騷擾,他們像土匪一樣用鉗子開鎖撬門,衝進家中,翻箱倒櫃,搶走私人物品和大法書籍及真相資料,並想綁架魏桂梅受到家人的抵制沒能得逞。但其回到懷化後,被懷化市當地六一零人員和國保警察綁架。
二零一四年八月,夏鐸鋪鎮綜治辦人員圖謀綁架大法學員袁勝良到洗腦班迫害,致使袁勝良離家流離失所。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在玉潭鎮講真相的大法學員方愛群,被玉潭鎮派出所不明真相的警察綁架。惡警肆無忌憚的對方愛群毆打,用肘關節擊打臉部,往後撕扯頭髮等,以暴力強迫其按手印、驗血,後被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大法學員方愛群在雙江口講真相時,再次被雙江口派出所綁架,非法拘留十五日。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大法學員姜美芬因起訴江澤民被六一零人員綁架到長沙洗腦班迫害。
二零一五年九月,大法學員方愛葵(女,時年六十五歲)、葉海華(女,時年五十八歲)在朱良橋鄉講真相被綁架拘留。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寧鄉縣六一零楊旺興等十人綁架曹桂芝到撈刀河洗腦班迫害,搶走師父法像。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會星村的六十多歲的老太太大法學員姜愛軍被綁架到老刀河洗腦班迫害。
二零一七年八月,六一零人員到回龍鋪鎮大法學員王勝波家搶走二部手機和一本《轉法輪》。
二零一七年九月到十一月間,受中共邪黨十九大維穩影響,喻建輝、喻雪欽、王聰良、方愛群、王立強、周美玲、彭雪梅、楊玉連、王蘿砣、馮敬友、王剛、周景成、李建國等大法學員多人被邪黨人員騷擾。菁華鋪鄉桃林橋中學優秀教師朱普照因修煉法輪大法被無理辭退。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日,寧鄉縣六一零主任羅紀新、國保大隊副隊長劉凱、菁華鋪鄉桃林橋中學副校長張建明等人,闖到朱普照家中騷擾,恐嚇其父母說,抓到朱普照判無期。八月二十七日,片警和村主任又到其家中拍照,對其父親拍照,進行騷擾。寧鄉縣公安還禁止朱普照辦理出入境手續。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大法學員洪四喜被綁架。
多行不義必自斃,追隨江澤民、周永康邪惡的犯罪集團迫害修煉大法的好人,必受天懲!劉平又是一個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