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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關素明女士自述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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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七日】法輪大法的無邊法力,在我這麼多年經歷的精神與肉體的雙重迫害中,支撐著我,保護著我。把我從一個平凡的內心憂鬱的弱女子再造成為一個心底光明、性格堅忍的大法徒。從我自身的蛻變過程中,也見證了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迫害的失敗──我沒有從這個世間消失,頭頂是碧藍的天,腳下是堅實的地!


法輪功學員關素明

二零零九年九月四日晚,我在北京豐台區一個小區裏被綁架,警察把我直接綁架到方莊的一個派出所。大約四個警察對我輪番審訊一天一夜,不讓睡覺,過程中還有兩個男警察拿出自己的手機強迫我和他們合影,他們說:「從沒見過一個四十歲的女人眼神這麼清純,長的這麼年輕」,言語極其輕佻。

二零零九年九月五日晚上,我被他們綁架到豐台看守所。我當時穿的是連衣裙,警察們說裙子的腰帶屬於違禁品,把腰帶扔了;裙子有一條長拉鎖,是從腋窩開到臀部的,也被他們野蠻扯下來,我穿的涼鞋有一點點的坡跟,也被他們扔掉。直到我光著腳丫,衣不蔽體,他們才滿意的把我推進了監號裏面。

我在豐台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大約三十五、六天時,也就是二零零九年十月中旬吧,突然獄警和非法審訊我的警察(叫尹明)來要帶我走。我問他們:「你們要把我送到哪裏去?」他們蠻橫地說:「你不用問,快點!」他們給我戴上手銬,剛剛把我帶到豐台看守所大門,就又過來一男一女兩個警察,一左一右緊緊地架起我,把我塞到了一輛小轎車裏。小轎車的玻璃是茶色的,從外面看不到車裏的情況。當時我覺得很奇怪,因為我看到同時和我從豐台看守所提出的其它嫌犯,都是上了那種白色的警車被拉走的。車子開出去很遠,來到了一所醫院,但是我沒有看到醫院的名字。那兩個警察還是緊緊的架著我,樓上樓下的驗血、驗尿等等給我做了好幾項身體檢查。

後來我冤獄結束回家時,無意中提起了這件事,姐姐們感慨的說:「幸虧你這是家裏有人找,要不簡直不敢想像,你現在還有沒有了、會在哪裏!」原來我被警察從豐台看守所轉走以後,他們並沒有通知我的家人。有一天我姐姐去豐台看守所給我存衣服,可是豐台看守所的人說沒有這個人。我姐姐看到這種情況,就悄悄的打開了手機錄音。因為姐姐之前給我在這裏存過衣服,他們也收了。然後姐姐就問他們,說明幾月幾日(現在時隔九年多,記不清具體日期了)在這裏給我存過衣服,存了多少件,是甚麼樣的。問到這時,他們才說:「噢,你說的是那個小法輪呀,她轉到七處了。」(七處就是現在的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我姐姐又急忙趕到市一看,說要給我存衣服,可是市一看的人又說沒有這個人!我二姐說:「豐看的警察已經說了人轉到你們這裏了,我有證據,你們不承認不行!」就拿出了手機放錄音要放給他們聽,他們就趕緊說:「不用聽,不用聽,我們再給你查一查」,然後承認了我在他們這裏。姐姐給我存了衣服,又給我存了二百元錢,要了收據,懸著的心才算放下來。

我被非法關押在市一看三個月左右,期間又被非法審訊兩次,在二零一零年一月份,我被轉回豐台看守所。這時家人為我聘請了北京莫少平律師事務所的莫少平、尚寶君兩位律師準備給我做無罪辯護。可是尚寶君律師來接見我兩次之後,就好長時間不來了。等他再來時告訴我,因為他們接了我的「案子」,北京的司法部門以律師證年檢為由,把他們的律師證非法扣押了兩個多月,現在剛剛要回來。其實,中共邪黨在迫害法輪功的這些年裏,受到迫害的豈止是法輪功這一個群體啊,它已經把迫害的黑手伸進了社會的每個角落!

我在北京市兩個看守所歷經了共一年多的迫害,於二零一零年七月被非法開庭。記得我被非法開庭之後,主管我被非法關押的監號的獄警找我談話,問我庭審的情況,當我談到非法庭審結束時,法官讓我在庭審筆錄上簽字,我沒有簽我的名字,而是端端正正的寫上了:「法輪大法是正法,世界需要真善忍!信仰無罪,停止迫害!」那個獄警擔心地說:「你們這事兒一般頂頭七年,就衝你這幾個字,七年好像是打不住了。」果然,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日我被北京市豐台區法院非法冤判八年。可見中共邪黨在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有意地顛覆世人的是非、善惡標準──說真話、崇尚「真、善、忍」就要被加倍迫害,從而給世人的心理造成了做好人就要遭迫害的恐怖的陰影。

二零一一年三月份,我被綁架到北京大興天河監獄「外地罪犯遣送處」繼續迫害。警察們先是把我帶到大興天河監獄的醫院做了體檢,各項指標正常。然後又把綁架到天河監獄關押女犯的四樓,剛剛上了四樓就過來幾個犯人,強制我脫光所有的衣服,做侮辱性的查體,翻轉身體察看身體的所有部位和皮膚;之後又強制剪了我的頭髮;又強制我穿囚服。這個過程中我一直在好言勸告她們:「我沒有犯罪,我不是犯人,你們不能這樣對待我。」可是她們不聽勸阻,一意孤行,最後導致我突然休克倒地。等到我恢復意識的時候,我發現自己躺在天河監獄地上的擔架上。還是我被收監時給我檢查身體的那幾個醫生,就聽他們小聲的議論:「早晨來的時候還是個年輕的小姑娘似的,怎麼剛剛兩、三個小時的功夫,就變成了一個病歪歪的小老太太樣?」這時他們檢查出來我有高血壓、心臟病。是的,短短的兩、三個小時,我從一個年輕、健康的生命,在中共邪黨迫害政策的摧殘下,變成了一個重病在身的人。

自從我到了天河監獄,我就被迫睡在監室的水泥地上,其實監室裏是有空床位的。為了抵制這種迫害,有一天又到晚上休息時,我告訴看管我的包夾,我要睡床上,可是她們不讓。於是我就自己往床上爬。這時只感覺她們扯著我的一條腿就把我拉下來重重的摔在了地上。一下子擁上來很多人圍住我,拳打腳踢就像密集的冰雹砸在我身上。直到看監控的警察發現了前來制止她們才停手。

從那以後,警察就把我從監室裏提出來,單獨關押在一個小房間裏,房間的門上寫著「心理諮詢室」,每當看到這幾個字時,我就在想:「這回我可切身體會到了甚麼叫『美其名曰』、甚麼叫『冠冕堂皇』!」這個房間就在北京大興天河監獄「外地罪犯遣送處」關押女犯的那棟樓的四樓第一個門。白天固定兩個包夾看管我,這兩個人必須時刻在我身體左右不得離開我超出五十公分(那個房間的地磚是五十公分一塊),包夾之間不許說話;包夾與我之間不許眼神交流。記得有一次我背詩,一個包夾聽得入神了,就衝我笑了一下,結果就被警察通過監控發現了,第二天早上她就接到了扣分的單子,並且不許她再當包夾(當包夾能多掙分,多掙分就能多減刑、早回家,所以犯人們把分看的比命還重要)。可是警察就是要通過這種最嚴厲的懲罰,來泯滅人心底尚存的那點良善,用這種改造方式,把人一點一點的變成冷血的魔鬼。

每到我洗漱或者上廁所時,警察們都會先把洗漱間和廁所清空,來回兩個包夾都要緊緊的架著我,怕我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怕別的犯人看到我、聽到我;即使是我上廁所時蹲下來的時候,兩個包夾也會在我的左右每人伸出一條腿,把我的兩條腿別上。晚上睡覺時是四個包夾分兩班倒,兩個人一班,在地上放一塊門板,我躺在門板上,兩個包夾在我頭上的位置坐一個,腳下的位置坐一個。那段時間我真是坐的「牢中牢」、「獄中獄」!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六日,我從北京大興天河監獄「外地罪犯遣送處」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繼續迫害。我坐的火車的車窗都有鐵欄杆,車廂的兩頭分別有兩個武警,端著衝鋒槍,背靠背站著,他們兩個小時一換崗。押送的警察威脅說:「別亂動!武警手裏的槍可不是擺設,他們隨時都可以開槍掃射!」而且在整個行程中,我都被銬著手銬,即使是上廁所,也不給開銬。

到了黑龍江省女子監,我被劫持到十一監區。十一監區是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的嚴管監區,也就是專門針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所謂轉化的攻堅監區。當天晚上六、七點鐘的時候,有兩個犯人說帶我去談話,我原以為是去警察的辦公室,可是我並沒有看到警察,卻被帶到了一個庫房,看樣子這個庫房是廁所改裝的,而且這個房間沒有監控。由於我堅持信仰,被犯人唐永霞打倒在地,並拽起衣服狠掐左側乳房,犯人張子梅同時往我身上踢,打的昏死一次又一次,後來只好找來犯護張鳳彬用速效救心丸、並扎人中等處搶救。犯人唐永霞一邊打我,一邊還叫囂著說:「睜開你的狗眼看看這是甚麼地方!你死在這裏也白死!這裏沒有監控。你死得起監獄就埋得起!」從此開始了我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地獄般的牢獄折磨。每天從早上五點三十分至晚上九點強制坐矮小塑料凳,所謂的「嚴碼」,雙腿並攏,腳向後收,雙手放在膝蓋上,目視前方,不許閉眼,不許動,稍微動一下吸毒犯人沈玉珍就上來踢打。

在這樣嚴酷的折磨下,我的身體越來越虛弱。一昏過去,她們就找來犯護張鳳彬給我往嘴裏塞降壓藥和救心丸。

後來,我又被劫持到七監區(鞏固隊)繼續迫害。黑龍江女子監獄七監區監區長王曉麗、副監區長常曉麗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新來七監區的指導員林佳也參與迫害法輪功。

酷刑演示:碼坐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二零一一年八月上旬,開始體罰監舍法輪功學員坐小塑料凳,一直持續到大年夜那天。這裏的犯人每個人每天都給一暖瓶的熱水喝,可是我們堅持修煉法輪大法的人,就一口熱水也不給。一直到我被迫害得身體極度虛弱,幾次昏倒在地,送到監獄醫院被塞速效救心丸、用針扎人中(有一次我好長時間沒有知覺,她們就把四、五公分長的針都扎進我的人中裏,只露出一個針柄,等到我甦醒過來時,那個針怎麼也拔不出來了,換了兩、三個人拔也不行,後來找了一個在外面當過醫生的犯人,捏著針柄來回攆,才一點點的拔出來,那種痛是無法形容的)、掐虎口、吸氧氣才搶救過來之後,從那之後才給我熱水喝。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我被送到黑龍江省醫大二院檢查,被診斷出高壓220,低壓180,還有冠心病、神經性抽搐,即高血壓三級、冠心病一級。被診斷為:極高危病人,隨時都有生命危險。

後來我又被劫持到十監區繼續迫害,直到我體重只剩六十多斤,生命奄奄一息,監獄才給我辦理保外就醫,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我的姐夫從黑龍江女子監獄把我背了出來。

回家後,我看到母親的頭髮都白了,耳朵也聽不見了。母親說自從知道我被綁架後,她因為對我過度的惦念,整日以淚洗面,就變成這個樣子了,我聽了真是心如刀絞!

在我保外就醫期間,黑龍江女子監獄每隔一年或半年就要派人帶著我去三甲級的醫院做檢查,如果我身體稍有恢復,他們就會把我重新收監。每到這時,母親都非常害怕他們會把我帶走。記得第一次母親聽到監獄要來人時,母親就嚇的手和腳都不好使了,說話舌頭也不好使了,過了些天才慢慢的緩過來;再看到他們來,母親就嚇得就更嚴重一些,致使身體狀況越來越糟糕。就這樣母親在這種反覆的恐懼的煎熬中,最終也沒能熬到我冤獄結束的那一天,帶著對我深深的擔憂提早離開了人世!

二零一七年九月三日,是我八年冤獄期滿的日子。姐姐替我去監獄取「刑滿釋放書」,可是監獄方以我是煉法輪功的為由,不給出釋放手續。後來又要求我所在地司法局,開一個《接管證明》,內容要有我即使釋放回家,司法局也要監視居住。監獄收下了《接管證明》,才給我辦了釋放手續。眾所周知,哪怕是個殺人犯,刑滿之後都是自由的。而我只是要修心向善,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去努力的提升自己的道德,爭取做一個好人,在江澤民的迫害政策下,就要把一個人的最基本的自由強行的剝奪,真是天理何在啊!

我的心中,無怨無恨,只盛滿了對曾經迫害過我的警察、犯人以及所有可貴的中國人的憐憫和珍惜!希望人人都能從中共灌輸的謊言中醒來,掙脫江澤民用金錢與利益打造的桎梏,別讓自己成為江澤民的替罪羊,在歷史巨變的關頭,早日明白真相,看清形勢,不再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站在正義與善良的一面,為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美好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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