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學會了向內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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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七日】我是大陸的一名農村大法弟子。在邪惡迫害的腥風血雨中,曾遭受三次非法抓捕、關押,多次被騷擾,抄家,兩次被非法勞教,磕磕絆絆中走過了二十個年頭。無論在任何艱難困苦的情況下,都絲毫沒動搖我修煉堅如磐石的心。是慈悲師尊的保護,是大法的引領,將我這樣一個昔日的浪子,轉變成一個心存「真 善 忍」,時時處處為別人著想、先他後我的人。

一、在魔難中修

我是個農民,整天與土地打交道。由於家庭經濟不好,年少時沒上過幾天學,在黨文化的毒害下,使自己墮落成當地的無賴。在村裏倚仗父親是個村支書,橫行鄉里,牽著條狗,到處遊逛,打雞罵狗,不務正業,村民敢怒不敢言。誰得罪了我,我就在他家門前罵上三天,甚至從廁所裏挖出大便,摔到他家的門上。我曾因尋釁滋事坐過牢。

是偉大的師父將我從地獄中撈起,是大法將我洗淨,使我脫胎換骨。修煉大法後,我嚴格用大法要求自己,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我孝順老人,善待他人,以誠待人,遇事不爭不鬥,吃苦當成樂,起早貪黑的幹活,把收穫最好的糧食賣給國家,成為遠近聞名的好人。

我生在農村,就在這種艱苦的環境下修煉,我沒文化,也悟不出更高的法理,我就知道,師父咋說我就咋做。師父教做好「三件事」,無論農活多忙,我學法煉功發正念,從不耽擱;師父讓我們救人,我就到各村給村民講真相。我把賣糧食的錢送給做資料的同修。後來在同修的幫助下,我買了筆記本電腦和打印機,建起了家庭資料點,拿鋤頭的手從此拿起了鼠標。那時,因被邪惡迫害,非法關押、罰款、勞教,原本富裕的生活,被迫害的一貧如洗,生活極度的困難,三個孩子上學,交不起學費,就連日常生活都很難支撐,平時都只能以吃鹹菜為主。在這種艱難困苦的環境下,妻子和三個孩子相繼走入了大法的修煉,全家人以苦為樂。我們七年過年沒買過肉,八年沒買過鞭炮,十年沒添置過一件新衣服;每逢過年,常人都在熱熱鬧鬧的過年放鞭炮,吃年夜飯,我們全家人關起門來一起學法。有一年過年,全家守著僅有的七元錢,肉,鞭炮都沒買,水餃都沒包。作為一個大法徒,年可以不過,法不能不學!東西可以不買,救度眾生的耗材不能不買!師父說:「不管怎麼苦,不管怎麼難,作為大法弟子來講呢,我們不是在求得常人中的甚麼東西,最終的目地大家都是明確的:我們就是要達到修煉人的圓滿,我們要得到的是常人永遠都不可能得到的東西。」[1]

二零零七年我被當地六一零公安非法抄家,綁架,關押,後來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勞教所我被非法關押進八大隊,每天被強行勞役,晚上經常加班,夜裏十二點以後才允許睡覺。我不配合惡警,他們讓我睡在大廳的水泥地上,小板凳一坐就是幾個月,時時都有包夾嚴管著,不能按時大小便。一次我被惡警銬在衛生間裏四天四夜,他們不准我大小便,剛開始時,肚子脹的非常難受,我要求他們打開手銬讓我方便,遭到惡警的拒絕。後來我想自己是大法弟子,是有功能的,就發一念,讓大小便從另外空間中排走,在師父的加持下,真的肚子立刻就不脹了。

二、學會了向內找

從勞教所回來後的幾年間,由於忙於救人,遇事做不到無條件的向內找,滋長出很多的人心,而不自知。我的親家老倆口也修煉,總不精進,特別是訴江後,親家公被非法抄家、綁架、判刑,出來後,在怕心的作用下,不學不煉了,親家母也似修非修的。我經常與他們交流,沒有效果。

二零一四年的秋天,我去他家給孫子送衣服,看到親家母散盤著腿,閉著眼坐在沙發上,也不結印,背後還墊著兩個大枕頭。看到她這樣,我心就有些急,就問她:你幹甚麼呢?她沒好氣的回答;你看不見我在煉功嗎?!(因為她腿盤不上)我說:你這不叫煉功,是睡覺,你躺著比這要舒服。吃飯時,我對兒媳(同修)說:我發現你們平時買的菜太多,吃不完都浪費了,以後吃多少買多少,少買點。我們的錢是師父給的,不要浪費大法的資源。還有,我發現你很少起床晨煉,你要儘快突破睏魔的干擾,常人還講吃點苦,遭點罪是好事呢,何況我們是修煉人。親家母聽後就不高興了:「我女兒不用你管,以後誰要對我閨女不好,我就敲他家的鍋!」此事過後,我們與親家產生了隔閡。

我與親家都是同修,關係為甚麼總不溶洽,是不是自己這裏出了問題?後來我靜下心來,認認真真的向內找,發現問題果真出在自己身上。是自以為是的心和責備心;再就是對親家的善心和語氣不祥和,光看他們的缺點,看不到他們的閃光點,更沒有替他們著想。師父說:「第一念思考自己、想問題,誰不是這樣你就不是一個真正的大法修煉人。」「碰到的任何事情,第一念首先想自己,這就叫「向內找」。」[2]看了師父的這段講法,我感到十分的汗顏,修了近二十年,今天才懂得怎樣去修,愧對師尊的慈悲救度。平時明慧網同修向內找方面的交流文章也常看,卻一直都沒入心,不能第一念思考自己,一次次的被觀念所障礙,錯失提高的機會。關鍵時刻是師父再次點醒了我。觀念改變後,再看親家他們,也順眼了,我們間的關係也溶洽了。親家公也開始學法修煉了,親家母脾氣也變好了。

通過這件事,使我學會了真正的向內找。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三年加拿大溫哥華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甚麼是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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