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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潘曉江、張山、劉海英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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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日上午十點三十分至下午四點,成都市青羊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潘曉江、張山、劉海英進行非法庭審,無視律師的無罪辯護,最後法官王潤明不顧事實、不依法律,只按政法委610的指示非法判潘曉江四年、張山二年、劉海英二年,並勒索罰款。

在非法庭審過程中,北京律師為潘曉江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潘曉江自己也根據相關法律為自己做了信仰無罪的辯護,在講她自己因無法治癒的疾病才走進法輪功,及在法輪功中身心受益的過程中,法官王潤明多次打斷她的陳述。她只好最後呈上自己的辯護詞,要求無條件釋放。

張山、劉海英的律師也分別為他們做了有理有據的信仰無罪的辯護,要求無條件釋放他們。

當天法庭四週有十多輛警車及許多警察,有一輛租來的公交車停在外面。還有許多穿著外賣衣服卻不送外賣的人等,他們都是在四周拿著手機儀器監視著四週,怕有法輪功學員在外面聲援。直到非法庭審結束,這些車和人才離開。面對三位信仰真、善、忍的精英人士,省610人員和公檢法司人員竟然如此的虛張聲勢,不敢讓人去旁聽。

成都法輪功學員張山、潘曉江、劉海英僅僅為了揭穿中共江澤民集團誹謗污衊法輪功的謊言而掛了一個真相條幅,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下旬至三月初分別被跟蹤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成都市看守所。

潘曉江從政法系畢業後,曾是南充市中級法院的法官,行政幹部級別,法院院長後備人才。正當事業有成之時,突然疾病讓她痛不欲生。為了治癒疾病,她開始修煉法輪功,從此無病一身輕的潘曉江按真、善、忍的原則要求自己,工作更出色,也為單位節約了一大筆的醫藥費。

然而九九年七月因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操控所有媒體誹謗污衊法輪功及其創始人李洪志先生,九九年九月潘曉江去北京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被非法抓捕勞教迫害。在迫害期間,其單位中級法院配合610找了許多法院人員去和她談,要求她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才能回單位上班,潘曉江因堅持信仰,被法院開除工職,還沒收了她的身份證,後來保管人員弄丟了,直到二零一五年她才辦到身份證。在勞教期間因其身體被迫害得出現了生命危險才放回。

三十八歲的劉海英女士,IT界精英,家住成都市武侯區紅牌樓附近,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九日在講真相時,被人跟蹤, 三月三日下午在其高新區的公司內,被惡人綁架,隨後將其押回家,非法抄家。

張山還是在校研究生,因追尋人生真諦而走上了修煉法輪大法的返本歸真之途。

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希望相關的公檢法司人員了解法輪功真相,不要再參與迫害好人為自己及家人選擇美好未來。

迫害主要責任人:
主審法官是:王潤明
青羊區檢察院公訴人:劉建立
青羊區政法委書記:王亞濱

青羊區法院法官:王潤明 電話:02886633058 手機:13183820022
青羊區檢察院公訴人:劉建立 電話:028-86243136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法院 :
地址:成都市新華大道江漢路東署前街42號 郵編:610031
法院刑庭 電話:028-86633826,86637023,86635127
成都市青羊區檢察院:
地址:成都市青羊區新華大道江漢路222號9號樓
郵編:610031
電話:028-86770068 028-8669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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