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否定舊勢力的安排」的理解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一日】我在修煉中悟到,修煉人有了不好的念頭時,舊勢力就藉機順勢給你造假相,讓你的執著心越來越大,讓你一步一步滑下去,其作用就是破壞修煉人的正信。

那麼師父安排的路是怎樣的路呢?師父開示:「舊勢力,你只能是不承認它。它們安排這套系統,你動不了。師父能動,也不能動,因為到了今天這一步,一毀就全都毀了,所有的一切都毀了。將計就計,就是將計就計。根本的東西它們是動不了,所以作為大法弟子來講,你就堅定你的正念,做好你的事情,你這三方面真的做的很好,誰都不敢碰你。」[2]「舊勢力改變的這一切,我也是將計就計的在做,但是作為大法弟子來講,你們得走正。」[3]

對此,有弟子問:「那麼這好似舊勢力的安排並不是太真實,這樣理解對嗎?」[4],師父開示:「對了一半兒,因為我不承認它們。但是我又知道它們會幹,所以就只能將計就計的利用它們幹的,是這樣的。」[4]

至於過關中的「病業」,我理解就是自己生生世世的「業」和欠的債,舊勢力安排了在特定時候出現,藉口消業而把大法弟子往死裏整,而一些同修在病業關中或邪惡的迫害中故去了,這除了師父說的另一種特殊情況外(比如和舊勢力有簽約等),多數可能是沒能認清舊勢力在其中起的「致死」作用。

我前段時間遭惡警綁架,在被銬在審訊鐵椅上十幾小時後於夜間送拘留所。在途中的折騰中,我開始處於半昏迷狀態,查體時已無心跳。到拘留所後被拒收。警察和拘留所的人僵持一段時間後,竟深更半夜把僅有意識、呼吸困難、全身動不了的我拋在拘留所門口揚長而去。最後我在120救助下得以回家(在醫院時沒做任何治療)。

在這一過程中,我既沒認為那是師父演化的病業假相,也根本沒想要去否定甚麼舊勢力,因我平時就認為修煉一開始就是師父在「將計就計」,那麼最終的安排就是師父的安排,我要做的就是不偏不倚的走好這條路。具體怎麼走,師父在法中全講給我們了, 我們要做的就是去實踐, 也就是──證實法。

在我處於半昏迷狀態時,神志是清醒的,能聽見別人的談話,但全身動不了,在送拘留所途中查體時,醫生連續打印了數份心電圖都撕掉了,最後告訴警察心電圖一直是直線,血壓高。警察當即叫醫生修改查體數據。而在救護車上時,護士告訴醫生測不到血壓。在我被拋在拘留所門口時,有一陣兒我曾元神離體,看見了自己的肉身伏在地上;那時我曾閃過一念,「我也許會死」,但我馬上想到師父的話: 「放下生死你就是神,放不下生死你就是人,就是這個區別。」[5]我相信師父絕不會讓弟子死。因平時學法不深,當時腦中想的法都是大意,背不下來,回來查師父的原話是:「弟子們的痛苦我都知道,其實我比你們自己更珍惜你們哪!」[6]正是師父講過的法,激勵著我放下生死走了過來。

現在回過頭來再看看舊勢力,我當時的瀕死狀態肯定是舊勢力往死裏整我,因師父的安排是善解,所以我根本就沒去想舊勢力的安排那檔子事,因也沒有時間去想舊勢力的安排,我堅信師父絕不會做出把弟子推向死亡狀態的安排。說到底一切都是師父說了算,關鍵就是看弟子能否在法上,那時我若放不下生死,則必死無疑。

當時,幾個警察連續踹我好幾腳,那時因肉體已失去知覺感覺不到任何疼痛,只有撞擊感,但思維還在。當時我想:多踹幾下,我好還清業債,可警察又不踹了,我那時又想到師父講過:「你在迫害中喊多少聲、打你多少下,那都是它們安排好的。」[7]

現在想想,當時舊勢力是在那一刻把我該還的債和業猛的都推出來了,這都是我真真實實的業和債,肯定不是假相,舊勢力的目地就是趁這一下子讓我還不起,從而讓我抵命。舊勢力認為你能走過來它才認為行,走不過來,死了就死了,因它們要的就是讓你死。但我當時壓根沒去想甚麼舊勢力的安排,只想師父的教誨。回頭想想,這不就是連舊勢力本身也不承認嗎? 師父說:「在修煉中碰到魔難要修自己要看自己啊,這不是承認了舊勢力安排的魔難、在它們安排的魔難中如何做好,不是這樣。我們是連舊勢力的本身的出現、它們的安排的一切都是否定的,它們的存在都不承認。」[8]

修煉中,我們只須認清舊勢力是個甚麼東西,然後一心一意按照師父的安排走,把自己的一切都歸正到法上來,把一言一行都做到符合法,這就是大法弟子的修煉路,也是我個人對否定舊勢力的安排的理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導航》〈華盛頓DC國際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五年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經文:《大法洪傳二十五週年紐約法會講法》
[4]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5] 李洪志師父著作:《美國法會講法》〈紐約法會講法〉
[6]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去掉最後的執著〉
[7]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四年舊金山法會講法》
[8]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四》〈二零零四年芝加哥法會講法〉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