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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公訴處迫害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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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公訴處多年來和法院打著法律的幌子迫害法輪功學員,誣陷他們,對他們非法判刑,有的學員最後被監獄迫害致死,導致許多家庭破裂的悲劇。

自二零零八年來,蘭州市城關檢察院非法起訴法輪功學員方曙光、趙玉華、崔桂蓮、薛其翠。方曙光被冤判九年,趙玉華被冤判八年,崔桂蓮被冤判八年,薛其翠被判三緩五。

二零一二年,蘭州市城關檢察院非法起訴法輪功學員王有江、陳潔、葛青春、盧月玲。

二零一三年九月,陳潔被非法判刑五年、王有江六年、葛青春四年、盧月玲三年。

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王有江在蘭州監獄被迫害致死,當天火化。王有江八十歲的雙親都沒有讓見最後一面,這就是在蘭州上演的諸多悲劇中的一幕。

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於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將五位法輪功學員塗玉春、王毓蓉、焦麗麗、孟玉榮、杜淑珍非法起訴到蘭州市城關區法院。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未經二審開庭,法院法官傅覺非作出維持原判的裁定,塗玉春被非法判刑八年,焦麗麗八年,王毓榮五年,杜淑珍三年半。

二零一六年法輪功學員岳普玲、馬福蘭被城關檢察院非法起訴。岳普玲的丈夫就是在岳普玲被非法庭審之後,因上告無望,又被甘肅省六一零(江澤民一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 施加壓力,致使其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七日含冤離世。

二零一七年,法輪功學員楊學貴、周巍和李福斌、鄭恕、方劍平被城關檢察院非法起訴。李福斌被冤判六年、楊學貴被冤判五年、方劍平被冤判四年零六個月、周巍被冤判四年、鄭恕被冤判三年、王繼霖被冤判兩年。

蘭州市城關檢察院在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將袁秀英、王雄珍二人非法起訴至城關法院。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迫害正法必遭天理報應。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副檢察長趙暉,四十八歲,妻子在政法學院工作,兒子在澳洲。自二零零九年以來,趙暉一直在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公訴處工作。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趙暉因肝癌晚期住在蘭大一院肝病科,死前三天嚎叫痛苦死去。死前去了上海查出肝癌晚期,回蘭後住蘭大一院。

公訴人許娟在庭上污衊法輪功會使人家破人亡,而恰恰是中共邪黨的殘酷迫害,使全國無數的法輪功學員家破人亡,而且這種罪惡仍在繼續。這一幕幕悲劇的上演,就是在檢察院和法院踐踏法律相互配合的情況下發生。蘭州市二零一五年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劉蘭英,二零一六年被迫害致死的岳普玲的丈夫、二零一七年被迫害致死的王有江。

真心希望那些還在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人員,立即停止迫害,將功補過,留住你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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