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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茂名曹君藝等被冤判 家人聘律師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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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八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茂名地區法輪功學員曹君藝、朱石雄、梁遠勝被非法判刑,家屬聘請律師上訴。

賢妻良母遭冤判入獄,家屬聘請律師申訴

曹君藝
曹君藝

茂名市五十六歲的賢妻良母曹君藝,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撕去誣陷法輪功的牆報,被綁架構陷,遭冤判兩年、被勒索罰金3000元,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八日被送入廣東省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

七月二十三日,曹君藝的家屬聘請律師申訴,茂名市中級法院法官張書銘交待下屬不讓維權律師閱卷。律師到茂名市檢察院控告中級法院的張書銘法官違法行為,檢察院告訴律師,要律師去找茂名市律師協會反映情況。律師來到茂名市律師協會,會長親自接待律師,聽取了律師的反映意見,並表示他會和中級法院溝通。

七月二十六日,律師到廣東省女子監獄會見曹君藝,獄警不讓。並說,要律師拿委託書給他帶進去給曹君藝簽字,曹同意,律師才能會見。獄警過一些時間帶回委託書,曹君藝簽字:不同意律師會見、申訴和控告。律師回來告訴曹的家屬,家屬覺得很奇怪,在被非法判刑的四個階段曹君藝看到她丈夫的委託書都簽了字,為甚麼這次不簽字呢?

七月二十九日律師來茂名之前,給茂名律師協會打了電話,告訴律師協會會長他要為曹君藝和朱石雄申訴,要到茂南區法院閱卷,怎麼辦?茂名律師協會會長說:如果法院再不讓你閱卷,你到我們這裏來,我們工作人員親自陪你去閱卷。

七月三十日下午,曹君藝家屬聘請的律師到茂南區法院閱卷,遭到法院檔案室組長(女,大約40歲左右)的百般刁難。最終,在律師的努力下閱完卷。

家電維修師朱石雄被冤判,家屬聘請律師申訴

朱石雄
朱石雄

家電維修師朱石雄,方圓幾十公里的人都要找他維修電器,是公認的好人,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因陪同被迫害的朋友家屬去派出所要人、去看守所給梁遠勝存錢,回到自己的店鋪,就被等候在那裏的610、警察等十幾人綁架、非法抄家。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下午一點十分被非法開庭,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處罰金二千元。朱石雄不服判決,隨後上訴。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茂名市中級法院委託茂南區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宣判裁定,維持原判。朱石雄當庭不服,大聲叫他妻子為他請律師申訴。

七月三十日上午,朱石雄的家屬聘請的維權律師為他申訴,律師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會見了朱石雄。朱石雄由於牙齒掉的厲害,吃飯困難,每月要用500~700元生活費,主要靠買麵包吃為生,身體消瘦厲害。家屬為他的身體健康狀況擔心。

同日下午二點四十五分,律師到茂南區法院閱卷,遭到法院檔案室組長的百般刁難。

律師來到法院大樓十樓檔案室,有三個女人管檔案,其中一個四十歲左右的女人說,我要打個電話給領導,領導同意,我才能給你閱卷。她打完電話後說:領導在開會,要等一下。四十分鐘過去了,還沒有見領導回電。律師又跟檔案室的組長說:「我在上海大城市閱卷都沒有受阻,你們這個小城市還這麼不講法律?」那個女人說:「要讓辦案法官簽字,我才能讓你閱卷。」

律師下到八樓找到朱石雄的辦案法官譚衛。律師向譚衛法官說明來意,譚法官面無表情的簽了字。律師又去找曹君藝的辦案法官,找到周文輝。周文輝很傲慢,斜著眼睛看律師,很不情願的簽了字。律師又上到十樓,心想閱卷應該是沒有問題了。可是,那個女人說:「要我們中級法院的領導同意才能給你閱卷。」律師說:「中級法院是你們甚麼領導?你們是兩個相互監督的部門。我手續齊全,遵照法律,你應該讓我閱卷。」那個組長沒有辦法,只好給律師閱卷。

在閱卷的過程中,那個組長說,這個不能拍照,那個不能拍照,律師忍耐著她的刁難,拍照完,已經是下午五點,快下班了。最後,律師發現,證據卷怎麼沒有給他拍照?問那個組長,要求她拿證據卷(放在另一處)出來給他拍照。那個組長說:「這個卷不能給你拍。」律師說:「誰不讓我拍?」那個女人說:「那你去找正院長簽字才能閱證據卷。」律師又跑到八樓找到正院長辦公室,向院長說明了來意,正院長簽了字。正院長打電話給周文輝,把周文輝訓了一頓。律師又跑到十樓閱完證據卷,已經是下午五點十五分了。

律師在整個閱卷過程中受到刁難,覺得不可思議。幸好有家屬陪同進法院,幫律師看好兩個包,否則律師更辛苦。

法輪功學員梁遠勝家屬聘請律師上訴

梁遠勝
梁遠勝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九日下午,梁遠勝從高州農村老家回茂名家的第二天,就被茂名市610、茂南區610和幾十個公安、便衣等人莫名其妙的圍堵綁架,遭到茂南區610人員構陷到茂南區檢察院。家屬聘請兩位律師維權,向茂南區檢察院遞交了《立即釋放法輪功學員梁勝遠致茂南區檢察院的律師意見書》。律師在意見書上說:「本辯護人通過了解相關案情以及對相關法律進行分析,認為由茂南公安分局立案、茂南區檢察院批捕的梁遠勝一案完全是公、檢兩部門炮製的一場冤獄,按照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請貴院在審查起訴程序中立即採取必要措施主動糾正冤假錯案,立即無罪釋放當事人梁遠勝,以避免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茂南區檢察院法官不聽謝律師的勸阻,把梁遠勝的所謂「案子」移送到茂名市茂南區法院。五月二十九日上午,梁遠勝被非法庭審。他的兩位律師以法律為準繩,把公訴人構陷「證據」全部推翻,悉數公檢法違法之處。期間,審判長江國偉阻止律師做無罪辯護時,唯獨法庭內兩次停電。

七月二十三日梁遠勝被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九個月。判決書落款日期是: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七月三十日上午九點,梁遠勝的家屬聘請了維權律師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會見了梁遠勝,同日下午,律師把梁遠勝親筆簽字的上訴狀遞交到茂南區法院。

另外,與曹君藝一起被茂名市610人員等送往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還有:74歲的陳樂安老太太和周奇雪(女,58歲,在家被茂名610綁架,被非法判刑二年)。陳樂安和周奇雪的家屬,由於受當地610等人員的威脅恐嚇,不敢請正義律師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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