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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日照市八位法輪功學員被構陷 檢察院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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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週四),山東省日照市五蓮檢察院將公華、孫平、屈正蓉等八名法輪功學員被構陷的案卷,退至東港分局國保大隊。

東港分局國保大隊負責該迫害案的主要責任人是張念峰、秦玉精,監辦為林凡中。

從法律角度上看,該構陷案明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不當,當事人的行為根本不構成犯罪。恰恰是國保警察在延續中共惡黨的迫害政策,綁架信仰真、善、忍的無辜好人,是在真正的犯罪。日照市東港分局國保警察應該多了解真相,審時度勢,立即無條件停止對法輪大法學員的迫害,釋放被綁架的所有大法學員。

下列是該構陷案的過程的簡單回顧: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日(農曆臘月十七),山東省日照市東港分局國保大隊警察和巨峰鎮派出所警察在巨峰鎮大集上綁架了公華、孫平兩名法輪功學員,當日又指派昭陽路派出所和泰安路派出所警察闖入屈正蓉家中,綁架了屈正蓉和屈家六姐屈正華及姐夫姚永倫,同時綁架了在另一處租房居住的李惠娟。二月三日,警察在租用的民房內蹲守,劫持了先後前去的王延週和王君玲,當日晚間六點左右對民房進行了非法查抄,搶走了大量物品。

在綁架和非法審訊過程中,已經被確認的行兇者有:孫勇,男,日照市泰安路派出所國保警察,刑訊逼供,打人罵人。孫勇電話 15166196066,日照市泰安路派出所 電話 0633-3664319,0633-3664315

二零一八年三月九日公華、孫平、屈正蓉三人被日照市東港區檢察院批捕科非法批捕,繼續非法關押在日照市看守所。另外五人李惠娟、王均玲、王延周、屈正華和姚永倫夫婦則未予批捕,分別被勒索三千元所謂保證金之後,以「取保候審」名義釋放回家。

二零一八年五月八日,公華、孫平、屈正蓉等八位法輪大法學員被構陷至日照市東港區檢察院公訴科。負責審理該構陷案件的檢察官是 蔄(man 音滿)冬青(女),日照市東港區檢察院公訴科電話 0633-3011879

二零一八年六月八日日照市東港區檢察院將該構陷案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退卷至東港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二零一八年七月六日(週五),山東省日照市公安局東港分局國保警察再次將綁架的公華、孫平、屈正蓉等八位法輪功學員,構陷至日照市東港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科。負責該迫害案的檢察官是蔄(man音滿)冬青。

二零一八年八月六日(週一),構陷公華、孫平、屈正蓉等八名法輪大法學員的案件,由日照市東港區檢察院移交至日照市五蓮縣檢察院公訴處(0633-3011515)。負責該迫害案的檢察官是尹鵬。

負責該迫害案的檢察官 尹鵬 0633-3011515(辦)
負責該類迫害案的主訴檢察官 李建波(副檢察長) 0633-3011503(辦) 13376333777 (手機)
五蓮檢察院邪黨組書記、檢察長 武傳忠

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負責構陷法輪功學員公華、孫平、屈正蓉等八人的山東日照市五蓮檢察院決定延長所謂審查起訴時間十五天。延長十五天意味著在九月二十一日之前,檢察院要做出起訴、或者不予起訴、或者退卷給國保警察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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