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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暈倒路人 廣州董麗娟被誣判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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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上午,廣州市海珠區法輪功學員董麗娟看到一名男子暈倒在海珠區昌崗路江南坊金康藥房門口,已陷入昏迷狀態,便過去幫助他。

董麗娟對暈過去的男子念「法輪大法好」,使他清醒了過來。隨後董麗娟問該男子是否需要保平安的護身符,在徵得對方同意後,董麗娟將護身符放到這名男子的衣服口袋中。

這時現場的兩名保安用力拉住董麗娟,強行搜查她的包,並將她惡告到昌崗派出所。董麗娟被非法抓捕,隨後被非法關押到海珠區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上午,廣州市海珠區法院對董麗娟非法開庭。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六日上午,海珠區法院非法宣判,董麗娟被誣判兩年,罰款五千元。因為刑期已滿,董麗娟在宣判後回家。

董麗娟女士,今年五十六歲,修煉法輪功後走出了原本比較嚴重的抑鬱症,人也變的開朗起來。二零零八年她丈夫不幸患上出血性腦中風時,她女兒才八歲多。董麗娟勇敢的擔起了家庭的重擔,在培養好女兒的同時,耐心細緻的照顧著生活不能自理的丈夫,堅定而頑強的支撐著這個家。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董麗娟被綁架時,她丈夫過世僅二十八天;十七歲的女兒在喪父的悲痛中,又被迫與母親分離。


相關責任人
海珠區檢察院檢察員陳心敏
海珠區法院
審判長:陳澎020-83005557、83005593
陪審員:葉錦洪、簡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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