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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華、劉忠敏面臨非法庭審 遭法院指定律師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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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市法輪功學員李玉華、劉忠敏兩位六旬女士,五月二十二日在北京市豐台區講真相時,遭南苑派出所牛波、李東明綁架構陷,面臨非法庭審。法院指定的律師恬不知恥地威脅李玉華說:「我已經成功地將很多法輪功學員用這種程序構陷有罪判刑了!」

十月十五日下午三點,李玉華被命令強迫到北京豐台法院大廳報到,目的是為非法庭審給李玉華、劉忠敏編織羅列罪名,恐嚇李玉華和她的家人。豐台公、檢、法部門執法犯法,花錢僱用北京豐台民博律師事務所律師尚衛,指定給李玉華做律師。其目的是給豐台公、檢、法的違法行為做遮掩,陷害李玉華、劉忠敏。

尚衛見面坦白地說自己是北京豐台民博律師事務所的,為了混口飯吃,同意和法院做違法的交易。尚衛說:法院指定我做你李玉華的律師為你辯護目的是掩人耳目。他隨手遞給李玉華一份授權書,強迫李玉華在上面簽字「認可」尚衛做李玉華的律師。

李玉華說我眼睛花了甚麼都看不清,你這是啥呀,就讓我簽「認可」?我又沒請你做我的律師為甚麼簽字認可?尚衛說:你簽字就是了,我在你的「認可」前面加一個「不」字。順手又拿出一張白紙,逼迫李玉華簽名,欺騙李玉華說為了節約時間你就簽字吧,我會在你簽字的白紙上把法院給你的告知書內容抄下來。這是法院必須走的程序,你必須簽字!

李玉華相信了尚衛的欺騙誘導,在白紙和辯護人授權書上簽了字!看到李玉華已經上當,尚衛律師囂張地說,其實我是站在檢察院立場上說話的,有了這份程序我一定可以成功地為你做有罪辯護的!法院僱用我為法輪功做律師15年了,我接觸的大部份煉法輪功的剛開始都跟你一樣不認可,但都成功地讓我給定罪關進去了。

尚衛還偽善地恐嚇威脅李玉華說,別再讓你的孫子、女兒、女婿為你擔驚受怕了!你連你自己都救不了,還想救別人!李玉華問尚衛,法輪功的真相資料你看過嗎?尚衛說:法輪功說甚麼我根本不聽也不看!剛才在裏面(法院)你們的法輪功學員有一個是石景山的,叫孫春蘭,也跟我說過一遍了,我根本不往心裏去,你也不用跟我講了。我已經成功的將很多法輪功學員用這種程序構陷有罪判刑了!

李玉華老人,66歲,現住北京大興區舊宮潤星家園22號樓。在修煉法輪功前,有嚴重的肺結核,肺已經切除3/4,差點死了,生活幾乎不能自理,家裏請了小時工照顧。通過修煉法輪功,李玉華基本恢復了原來的健康,能幫女兒看孩子,收拾家務。她想用自己的親身感受告訴不明真相的人法輪大法帶給她的奇蹟、和遭受的冤屈。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十三時,李玉華、劉忠敏在北京市豐台區南苑五愛屯街至警備東路機場北大門間,向世人講述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被南苑派出所警察牛波、宋東明未穿警服未出示證件的情況下綁架、搶劫。在非法關押十天後,李玉華已被迫害得脫了像,眼看有生命危險,二零一九年六月取保候審回家。十月十二日,豐台檢察院打電話給李玉華女兒威脅,命令李玉華十月十四日必須去檢察院。

劉忠敏女士,黑龍江綏化人,在北京大興舊宮地區和女兒相依為命租房住,是一位敦厚樸實、善良的為他人著想的人。劉忠敏被綁架後,至今被非法關押在豐台看守所。


負責迫害李玉華、劉忠敏的主要負責人
北京豐台紀檢察院紀檢組組長馬志坤13911138973
紀檢組組長王棟13910760125
南苑派出所警察南苑派出所電話:010-67991483 010--67991106,010─63811396
警長宋東明(男)
牛波(男)

北京市民博律師事務所
地址:北京市西二環菜戶營甲88號鵬潤靜苑大廈B座2308室
郵編:100071
尚衛,性別:男,年齡40多歲,手機:13366123863,電話:63383457
傳真:63383457-615

所在區縣:豐台區
主管司法局:豐台區司法局
執業證號:21101200510341679
發證日期:2009-05-07

北京市民博律師事務所主任:胡佔全
總所/分所:總所
執業狀態:正常
主任:胡佔全
合夥人:張銳利 於有志 王天明 蘆運增 李昊 胡佔全
專職:趙金林 楊軼 徐昊 王立強 宋樹林 尚衛 郭曉紅。

執業許可證:21101200510341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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