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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島王海燕被迫害致不識家人 海外親人營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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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經過漫長的兩年後,家人終於能見到了王海燕。可是此時的王海燕已經被迫害得不認識自己家人、不認識自己的孩子了。家人見面時,王海燕一點反應都沒有,目光木木的。她孩子心痛地哭了起來,因為以前陽光充滿活力的媽媽現在卻不認識他了,精神恍惚了。

河北省秦皇島市法輪功學員王海燕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日被綁架到秦皇島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日被非法判四年三個月,二零一九年七月被送到河北省石家莊市女子監獄。據獄警說,王海燕現在每天不說話,一句話也沒有;也不知道吃水果;最主要的是現在不知道搞個人衛生。

'圖1:未非法關押前的王海燕'
圖1:未非法關押前的王海燕

共產黨把一個陽光自信、按「真、善、忍」做好人的王海燕給摧殘成現在這個樣子,我們緊急呼籲「立即釋放王海燕」。王海燕的嫂子,現旅居美國的法輪功學員呂彩雲,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至二十八日在紐約聯合國峰會期間呼籲中共當局停止迫害她小姑王海燕。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呂彩雲在華盛頓DC法輪功學員反迫害二十週年集會期間,要求釋放王海燕。

'圖2:2019年7月18日,呂彩雲在華盛頓DC法輪功學員反迫害二十週年集會現場,呼籲營救小姑王海燕。'
圖2:2019年7月18日,呂彩雲在華盛頓DC法輪功學員反迫害二十週年集會現場,呼籲營救小姑王海燕。

王海燕一九九六年十二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之後不久,在身體和人品上變化非常大,長期的腳踝傷、婦科病、中耳炎(幾乎耳聾)都好了,得理不讓人的性格也改變了,能忍讓,並平心靜氣地與人相處了。

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王海燕因堅持信仰多次被騷擾和非法關押。王海燕的哥哥王海峰二零零零年十月被非法勞教兩年,嫂子呂彩雲當時在秦皇島第二看守所也被非法關押二十天,那時他們的兒子才一歲多。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日,王海燕被海港區公安局杜莊派出所綁架,多個警察從王海燕手中強行搶去家門鑰匙,沒有出示任何合法手續,非法闖入王海燕的家中,搶走家中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整個過程像劫匪私闖民宅,把王海燕的家翻的亂七八糟,王海燕的家如同被土匪搶劫了一樣。

後來,檢察院對王海燕指控聲稱有人舉報王海燕在秦皇島市海港區杜莊鎮秦青公路藍圖嘉園路口附近的電線桿上張貼法輪功標語,警察到場後發現案發地附近的電線桿上貼著印有法輪大法好的標語,並在王海燕攜帶的兜子裏發現八張法輪功標語後,隨即非法強行搶去王海燕的家門鑰匙非法抄家。

王海燕被非法關押在秦皇島拘留所,第十五天本應被釋放回家,只因秦皇島市委官員去拘留所、看守所檢查工作,市委秘書長王汝新說為甚麼都是拘留十五天,王海燕就被轉為刑事拘留,而後又被非法批捕,起訴。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週二)上午十點左右,秦皇島市海港區法院非法對王海燕開庭,也不到四十分鐘就草草結束,過程中家屬遞交了意見書,但是沒有充份發言的機會。王海燕被非法判刑四年零三個月,罰款三千元人民幣,王海燕及家屬提出上訴。二零一九年三月秦皇島中級法院二審維持冤判。

中共公檢法人員這種肆意栽贓陷害、構陷,知法犯法,不僅違背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憲法規定,而且是在踐踏它們自己制定的法律。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王海燕信仰法輪功是受憲法保護的,不應該受到審判。《憲法》第三十五條明文規定,公民有言論、結社、出版、集會、遊行示威的權利。」

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和維持的這場群體滅絕性的迫害,給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和他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苦難。同時,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也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現在天災人禍不斷,就是一種警示。那些曾經參與和正在參與迫害的人,從省、市到基層,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為了職務、為了飯碗、為了自保,昧著良心犯罪,都將面臨正義的審判,善惡必報。現在沒有遭報,是老天爺想給其中還有可能改過的人留下希望與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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