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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誣判入獄兩年十個月 遼寧撫順市李剛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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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撫順市法輪功學員李剛,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聽到有人叫門「把車挪一下,擋路了」,可一開門,就被東洲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非法闖入家中綁架。

當時,撫順市政法委及「610」,操控撫順市區國保、公安等部門,三日內綁架了撫順市法輪功學員及家屬28人。撫順東洲區有12位法輪功學員被東洲檢察院非法批捕,被非法關押在南溝看守所。

由於是按指標抓人,沒有任何證據,因此法院一直無法開庭。直到兩年後的二零一八年九月至十一月份才陸續開庭。在法庭上,律師指出,起訴書提供的所謂證據,與指控的罪名毫無關係,用這些「證據」指控李剛犯罪是十分荒唐可笑的,不能成立。但東洲區法院不顧事實和法律,枉法判李剛兩年十個月,勒索罰金10000元。李剛不服這種枉法判決,提出上訴,撫順市中級法院完全無視李剛的上訴理由,枉法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李剛被釋放。面對無辜的被迫害,李剛委託一位律師為自己申訴,現在律師已向有關部門遞交了刑事申訴狀,要求對本案進行重新審理,要求撤銷撫順市東洲區法院(2018)遼0403刑初105號刑事判決書,及撫順市中級法院(2018)遼0403刑終×××號裁定,依據改判李剛無罪。

李剛,五十五歲,是撫順市老虎台煤業公司工作。因堅持自己對「真、善、忍」的信仰,二零零零年被強制送洗腦班迫害,拒絕轉化,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勞教三年,關押在臭名昭著的撫順市武家堡教養院強制洗腦轉化。由於李剛不放棄修煉大法,不轉化,二零零二年,單位單方面非法解除與李剛的勞動合同,將李剛開除。

在武家堡教養院期間,李剛看到獄警吳偉打法輪功學員,李剛說,你忍心打他嗎?就這一句話,吳偉找來十多個刑事犯將李剛拳打腳踢,打得李剛滿口牙齒鬆動、脫落,當時年僅三十六年紀輕輕的李剛就鑲了一口假牙。

中共酷刑示意圖:毒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毒打

關於撫順東洲區有十二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迫害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
遼寧撫順市東洲區十一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遼寧撫順市東洲區12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逾二年》、《遼寧撫順市12名法輪功學員被關押 法院刁難律師》等。

法輪功學員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提升人的道德,福益家庭,福益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中共瘋狂迫害法輪功已二十年了,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也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關部門、有關人員拿出勇氣與善良,儘快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操縱中解脫出來,抵制邪惡的指使,為儘快結束這場人間浩劫作出一個正直人應該做的努力,給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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