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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蒼溪縣法輪功學員羅長華遭迫害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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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至今,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罪行真是罄竹難書。在四川省廣元市許多法輪功學員遭到綁架、抄家、非法拘留、非法勞教、關洗腦班、單位除名、罰款、酷刑迫害,法輪功學員羅長華就是其中的一位。

以下是法輪功學員羅長華遭迫害經歷:

四年中多次遭綁架關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五日上午,四川省廣元市蒼溪縣公安局東城派出所來了兩個警察,突然闖進法輪功學員羅長華家,強行把她綁架到東城派出所逼供:叫其放棄修煉法輪功,羅長華堅決不答應。警察就不讓她回家吃飯,逼供至傍晚才放她回家。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九日至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一日,羅長華兩次去北京上訪都是在天安門廣場被北京警察綁架,兩次都被北京公安非法關押在天安門廣場派出所一間小屋子裏,當時幾百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擠在那裏,不給飯吃,不給水喝,更不許上廁所,到晚上十一點被四川省廣元市駐京辦劫持走。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二日早上六點,廣元市蒼溪縣公安局國安大隊副隊長李平,夥同四個警察闖進羅長華家,強行把羅長華綁架到縣公安局五樓,用手銬把她的雙手反銬在廁所邊的扶手上,直到中午一警察將她帶進刑訊逼供室,三個警察輪番對羅長華進行長時間逼供,到晚上八點半,一輛黑色轎車又把她劫持到蒼溪縣公安局看守所繼續進行迫害。看守所的警察孫樹林、鄭得全,對羅長華和當時被非法關押在一起的法輪功學員又罵、又打,還強迫所有法輪功學員背監規,強迫給她們抽血,強行剪掉羅長華的長髮。國安人員楊聰等警察三天兩天提審羅長華,強行對羅長華逼供迫害。在看守所遭受四個月的迫害後,四川省公安廳又非法判羅長華勞教一年零六個月。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五日凌晨三點,由蒼溪縣公安局看守所三個警察陳隊長、劉指導、馬隊長(女)把羅長華等四名法輪功學員非法押送到了四川省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繼續進行迫害。在勞教所受盡了凌辱和折磨:女流氓、打手們強迫羅長華等法輪功學員脫光衣服搜身,打、罵是經常的事。

二零零零年九月的一天凌晨三點,羅長華所在監室的法輪功學員都在自己的床上準備煉功,羅長華剛坐好就被幾個守夜的吸毒犯發現了。她們開門進來發現只有羅長華還沒躺下,把羅長華抓起來就是一陣亂打,又叫來了(隊長)張曉芳, (幹事)李軍。張曉芳先衝上來用電棒猛擊羅長華的頭部和身體,接著(幹事)李軍就用手掌打羅長華的臉,吸毒犯又拿來一把晾衣架,狠狠打羅長華的頭部和臉部及全身。當時羅長華就覺得眼前一團黑甚麼也看不見,整個腦袋和臉全是麻木的,沒有知覺。只有一點意識覺到自己還站在地上,但不能動。羅長華在心裏就求師父幫,同時她在心裏背《經文》,背《洪吟》,就一直在心裏不停的背,很快羅長華的眼睛就能看見了,吸毒犯們嘴裏一直罵髒話罵個不停,她們又問:還有誰起來煉功了。法輪功學員王洪霞說:我也煉了(王洪霞現正被非法關押在四川監獄黑窩裏遭迫害),她其實是不忍心見羅長華同修一個人受罪,所以她站出來說她也煉了。吸毒犯就用繩子先把法輪功學員羅長華和王洪霞綁在上床的床邊(呈大字形),隨後又把她們分別關進了小黑間。她們用銬子把羅長華雙手銬在小黑間屋的鐵門上。地板很冷也不准穿鞋,赤著腳在小黑間的鐵門上銬了一晚,直到第二天下午才放羅長華出來。

二零零二年二月五日早上九點,羅長華的丈夫正要啟動三輪車上班時,突然冒出一男、一女兩便衣警察強行坐上他的三輪車。又強迫他把三輪車開到商業局門口停下,威逼他說出羅長華在哪裏。然後又逼著他把三輪車開進縣政府大院,將他的三輪車非法扣押在政府大院裏。隨後又把他綁架到了一輛黑色轎車上,直接開到他們家門外馬路邊停下,羅長華的丈夫下車後,才發現還有兩輛車停在他家樓梯下的馬路邊,共有三輛轎車。車子裏面塞滿了便衣警察共有十幾個人,他們十幾個便衣警察直衝羅長華家,逼迫她丈夫拿出鑰匙開門,並說他們是廣元市國家安全局的。他們用腳踢爛了羅長華家兩個臥室門。十幾個便衣警察闖進羅長華家後,像土匪一樣將羅長華家翻了個底朝天。搶走了大法書二十幾本、《轉法輪》三本,師父在濟南講法錄音帶兩套、錄像帶兩套,師父教功帶一套,還搶走師父法像大小各一張,法輪圖形一大張,五套功法動作圖解一大張,還搶走菩提香五盒,香爐一個,還搶走小錄放機兩個,大法煉功音樂帶兩套等私人物品,他們從進家搶劫、非法抄家的整個過程沒有出示過任何證件。

二零零二年二月五日下午,便衣警察們強行把羅長華和她丈夫綁架到了廣元市國家安全局。強行逼供迫害了一天一夜。警察又把他倆從廣元市國家安全局,劫持到了蒼溪縣公安局繼續進行強行逼供。第二天早上逼迫她丈夫寫下保證書後才放她丈夫回家。羅長華被非法扣留在公安局幾天幾夜不讓睡覺,對羅長華看管逼供迫害的有國安人員楊聰、張榮、龔澤學、岳剛、黃榮等。國安大隊隊長孔榮對羅長華說:只有兩天就過新年了,看你這幾年也都沒在家過個年,放你回去跟家人好好過個年,他們逼著羅長華的丈夫寫下擔保書後才放羅長華回家。

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至二零零二年這四年,羅長華沒有一個年在家跟父母,兄弟姐妹、丈夫、孩子一起過個年。不是在派出所蹲黑屋,就是在看守所受體罰。不是在公安局被逼供,就是在勞教所受酷刑折磨。因為羅長華多次被江澤民迫害,父母和家人身心都受到了極大的傷害。他們沒有哪一天是輕鬆的,每時每刻都在驚懼與惶恐中度過。羅長華被綁架去勞教所一年半期間,父親天天想自己的女兒回家,時常在一旁偷偷流淚。眼睛哭瞎了,身體也垮了。就在二零零二年二月,這次父親見女兒又遭國安人員綁架,被非法關進公安局迫害,不能回家。在這種不間斷的、強烈的打擊下,一病不起,再也沒好起來,於二零零二年正月初五,羅長華的父親含恨離開人世。

第一次被綁架到洗腦班

二零零二年十月三日早上八點左右,蒼溪縣公安局國安大隊、縣「610」、縣陵江鎮政府、縣陵江派出所、東城社區居委會,一共有二、三十個人來到羅長華家門外院子裏、樓梯上待著,有十多個人員踢門非法闖進了羅長華家屋裏。要綁架羅長華到蒼溪縣黨校洗腦班進行迫害,還叫了兩個流氓打手。沒等羅長華穿好衣服和鞋子及洗漱,一群人把羅長華連拖帶拉拉出家門,兩個流氓打手反架起羅長華的胳膊,從四樓樓梯往一樓拖,造成身體多處傷痕。

參與迫害的有:蒼溪縣「610」主任柯大吉、「610」副主任李榮,國安警察人員楊聰、張榮、岳剛等,陵江鎮派來給羅長華一人兩名包夾:張某某,羅某某。羅長華問警察為甚麼要綁架她們,警察說:上面有指示,中央開十六大,怕羅長華等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所以就把羅長華綁架關押起來進行迫害。非法關押了三天後,陵江鎮鎮長李某某和各部門的領導來查看,羅長華和其他學員就給來查看的人講真相,羅長華和其他大法弟子要求放她們回家。他們不答應,大法學員就開始集體絕食抗議,絕食到第八天,他們怕出人命擔責任,才放羅長華回家,羅長華被非法關押了11天。

第二次被綁架到洗腦班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五日早上八點左右,羅長華同她丈夫去菜市場買菜,他們剛走出家門不遠就被縣公安、「610」、陵江鎮、東城社區、派出所。一路安插盯梢的國安人員跟上,大約前前後後有十幾個人一路跟著他們。一直跟到離菜市場不遠的地方,停了一輛黑色轎車,車子裏坐著兩個人。一個是陵江鎮辦公室主任李某某,一個是「610」副主任李榮,羅長華與她丈夫走到車旁,這十幾個人一擁而上。將羅長華強行架起從車門外往裏塞,「610」副主任李榮在車裏拉著羅長華的腿往車裏拖,外邊的人按住羅長華的頭硬往車裏塞,羅長華用盡全身力氣,雙手雙腳把住車門,羅長華高聲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我們是按「真善忍」做好人,你們為甚麼要綁架好人,你們和土匪有甚麼區別,菜市場也都有人在指責他們的不法行為。

車子從城中央經過,羅長華就打開玻璃門,一路高聲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共產黨又在綁架好人啦!」車裏兩個姓李的人叫羅長華不要喊,羅長華不聽一直喊。他們原本還要準備在城東再綁架另一名大法弟子,聽羅長華不停的喊,他們害怕了。將車飛快的開出了城,出了城又將羅長華換進一輛白色麵包車,直接將羅長華綁架到了廣元市蓮花山莊洗腦班,進行強行洗腦迫害。洗腦班給羅長華安排了四個包夾人:何某某 (男),某法院;顧某某 (男),市建設局;張某某 (女) ,廣元市人民醫院醫生;強海英(女),青川縣婦女主任。輪流對羅長華強行洗腦。每天都讀誹謗法輪大法的書叫羅長華聽, 羅長華根本就不聽, 羅長華一直在心裏背《經文》、背《洪吟》。他們又放誹謗師父的錄像給羅長華看,羅長華也不看。他們在那裏讀甚麼、講甚麼、說甚麼、羅長華根本不聽,也不回答任何人的提問,一直有二十多天都這樣。直到有一天,羅長華發現何某某身體有病,患尿結石,羅長華看他那麼痛苦。就開始給他講真相,講天安門自焚是偽案,是政府自編的,騙老百姓的。有一天晚上羅長華在床上煉靜功,發正念,被強海英發現,第二天羅長華從他們談話中,聽出他們晚上要採取甚麼行動,羅長華也察覺是針對自己煉功來的。到了晚上整個洗腦班院子裏亂哄哄的,好像還有人在抬甚麼刑具,還有鐵鏈條的聲音。晚上包夾羅長華的強海英在她對面床上躺著沒睡,一直躲在被窩裏監視著她。幾天過去後他們才講出來說,那天晚上院子裏的那些刑具就是為羅長華準備的。又說:只要她那天晚上煉功,就要把蓮花山莊所有逼供的刑具都要用上。他們還說:這些刑具比重慶渣滓洞的刑具還要凶殘,是現代新型刑具,要甚麼樣的刑具他們洗腦班都有。蒼溪縣國安人員楊聰、四個包夾人員、還有個姓黃的,天天逼著羅長華寫五書,都快把羅長華逼瘋了。羅長華在廣元市蓮花山莊洗腦班遭受迫害了47天後,才放羅長華回家。

第三次被綁架到洗腦班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一日晚十一點從東城派出所,把羅長華又劫持到了蒼溪縣藥材公司二樓,九曲溪賓館洗腦班迫害一個月。蒼溪縣公安局國安警察人員楊聰每天對羅長華強行迫害逼供,蒼溪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還從各區、鄉抽調來了幾十個警察配合國安大隊、縣「610」一併來迫害被非法關押在那裏的法輪功學員。羅長華身邊就安插了四、五個警察 (男)包夾迫害羅長華。冉朝波、孫立,還有幾個不知姓名。到了晚上他們留下了警察孫立(男)一人和羅長華同屋住並監視羅長華,警察孫立又把門窗都上了反鎖,到了凌晨1點,羅長華實在不甘忍受這種侮辱,要找他們上級抗議,羅長華幾次叫警察孫立把門打開,他不聽也不開。羅長華說你不把反鎖的門打開,我就站在窗台上向大街喊,而且要告你們耍流氓,羅長華又喊又鬧,國安大隊隊長侯祥宇、縣「610」副主任李榮倆個人來了。羅長華向他們提出抗議,要求晚上把包夾羅長華的人換成女的。第二天就派來了倆個女的,一個是「610」副主任張光蘭,另一個是陵江鎮的張某某,共六人包夾羅長華強行逼供。國安警察楊聰天天逼著羅長華說出同修和資料點的事,羅長華不說,有一警察就拳擊羅長華的頭。羅長華在九曲溪賓館遭迫害逼供一個月後,又被劫持到了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天,廣元市公安局又非法判羅長華勞教1年零九個月。

第一次被非法勞教

在勞教所受盡了凌辱和折磨,強迫羅長華等法輪功學員做奴工,早上五點半起床做奴工到晚上十一點半收工,強迫她們鉤花、粘珠珠、給衣服刺繡等。多數時間還要加班到晚上十二點或凌晨一兩點,晚間休息時間很少,三伏天還強迫集體在強烈的太陽下走正步,中午也不准休息。還專門從雜案中隊調來吸毒犯管她們,只要哪個吸毒犯對法輪功學員打得狠,罵得兇的,勞教所就給吸毒犯提前解教。吸毒犯李曉林是最殘暴的一個,隨時對她們是想罵就罵,想打就打,時常還用她自己的鞋底抽打 法輪功學員的臉。

第二次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九日下午二點羅長華與丈夫正在家裏做包子、饅頭,準備在街頭去賣。因為二零零零年羅長華被國安人員綁架,並被四川省公安廳非法判羅長華勞教,因此羅長華失去了工作,沒有生活來源開銷,只能在家做點小生意,在街頭賣包子、饅頭。蒼溪縣公安局國安人員楊聰、張榮、龔澤學等,還有刑警隊十幾個警察非法闖進了羅長華家後。進行了非法抄家、搶走了大法真相資料、大法煉功音樂帶等物品。有的還拿著攝像機對著他們攝像,強迫不准他們做包子、饅頭,因此損失了幾十斤發酵面,做成的成品包子、饅頭也不准上街頭賣,損失了現金一百多元。強行把羅長華綁架到了東城派出所,兩名國安人員將羅長華逼供了一天兩晚,不許吃飯、不許睡覺、不許上廁所。

二零零六年五月,羅長華被蒼溪縣公安局二次非法押送到了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進行迫害,女流氓打手們先強迫羅長華脫光衣服搜身。到了晚上包夾又打來一小桶水,給羅長華幾分鐘時間在廁所間洗澡。羅長華用水先洗頭,頭一接觸水,羅長華腦袋立刻昏暈、疼痛,她感覺不對,馬上意識到水裏加了不明藥物。包夾羅長華的倆個犯人又兇、又惡。每天強迫羅長華早上五點半起床,坐小板凳、面壁腳尖抵牆,雙手放在大腿上。坐要腰打直,不准閉眼 ,不准說話,更不準動。只要一動馬上就要挨打, 隨時可能被踢,經常遭受犯人辱罵。一直要坐到深夜二點半才准上床,二十四小時只准許兩次上廁所,後來一天二十四小時就只准上一次廁所,飯也不給吃飽,水就更不準喝。羅長華在限制人身自由的勞教所裏,遭受各種殘酷迫害,迫害有兩個多月。之後又威脅逼迫羅長華做無工資的強制勞動。長期做布偶玩具、夾豬毛等,二零零七年在勞教所又強迫羅長華等每個法輪功學員照相,抽血,按手印。

中共體罰示意圖:長時間罰坐
中共體罰示意圖:長時間罰坐

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六年二月羅長華被上述相關部門抄家、綁架七次,被非法勞教兩次,被非法強制到洗腦班三次。遭到各種殘酷迫害,至此今日這些年無論羅長華是在家,還是在外地兒子家帶孫兒,當地公安局、派出所,還串通外地公安局、派出所,對羅長華的兒子及家人進行打電話騷擾,隨時的、持續不斷的詢問羅長華的情況。


參與迫害人員:

蒼溪縣公安局:
政委張啟維
國保大隊:隊長羅小龍、孔雲、侯翔宇
國保警察:李平、苟東生、張芝先、龔澤學、張榮、黃榮、楊天旭、楊聰、岳剛、孫天俊等。

廣元市政法委:
610主任岳武山

蒼溪縣看守所:鄭澤權、馬玉春、孫樹林、等人。
蒼溪縣「610」主任:柯大吉;副主任:李榮

蒼溪縣「610」人員:李奉潤、劉影、張光蘭

蓮花山莊洗腦班包夾人員給羅長華安排了四個包夾人員有:某法院的何某某、市建設局的顧某某、廣元市人民醫院的醫生張某某 (女) 、青川的婦女主任強海英。

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
科長李志強
七中隊:隊長李某、任鳳鳴、張小芳
其他獄警:秦某某、伏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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