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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營口地區法輪功學員2018年遭迫害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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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三日】(明慧通訊員遼寧報導)查閱2018年遼寧省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情況,好人被關押,法律失去公正的準繩,使我們看到了一天不解體中共,善良的中國人就得不到真正的自由。下面是2018年遼寧省營口地區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情況,這些數據只是迫害事實的一部份(因迫害消息被封鎖,修煉人又沒有名冊),我們相信一切都會真相大白於天下。

表:2018年營口地區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具體情況分布

地區被綁架總人數其中被枉判人數其中被拘留人數其中被迫害致死人數其中被騷擾人數
營口、老邊945
鱍魚圈16610
大石橋22
蓋州5212
合計32121217

蓋州市法輪功學員李德成多次遭綁架,被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三次被判刑入獄,累計被非法判刑合計十三年六個月。二零一二年中共邪黨開「十八大」,李德成被大連南關嶺監獄迫害致腦乾出血,昏迷不醒,於十一月十七日被送醫院搶救,仍被戴著手銬。李德成全身癱瘓在床共五年零四個月,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晚含冤離世。

李德成遺像

一、非法抓捕、關押、判刑案例

(1)營口市鱍魚圈紅海新區法輪功學員韓雪松、金翠香、張玉霞、徐笑言、柳愛敏、韓美玲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三日在大連市瓦房店李官鎮被派出所警察綁架,除張玉霞已回家外,其他五人被非法關押在大連市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五日瓦房店法院(審判長牟林德,審判員周發慎、高源)對五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金翠香4年並勒索罰款8000元,韓雪松3年6個月並勒索罰款8000元;韓美玲2年並勒索罰款5000元;柳愛敏1年並勒索罰款3000元;徐笑岩1年並勒索罰款3000元。據悉開庭時只有一名學員家屬在場,其他4名家屬沒有接到法院開庭通知。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三日中午十一點,法輪功學員金翠香開著松花江小麵包車,載著韓雪松(49歲)、韓美玲(62歲)、柳愛敏(56歲)、徐笑岩行進在大連瓦房店李官鎮的街道上,突然一輛警車橫在前方的馬路中間,警察喊到:車裏有逃犯趕緊停車。隨即圍過來六、七個警察,在車上搜出兩小摞《九評》書。

幾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李官鎮派出所。一警察用力把金翠香的胳膊反背過去按倒在地,另一警察隨即給她戴上手銬。前一警察又用力抓起金翠香狠狠地把她推倒在審訊室的地上。大約晚上六、七點鐘,金翠香、韓美玲等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大連金州看守所(在大連金州開發區很偏僻的地方)。二樓是醫院,檢查血、尿、血糖、心電圖、血壓。她們被拉到看守所時已是深夜,所有人被命令脫得一絲不掛,檢查得非常仔細。金翠香、徐笑言、韓美玲、柳愛敏、韓雪松被關進了看守所。整個過程中沒有一個警察出示證件,問他們警號和姓名都不告訴。

五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後。金翠香、韓雪松、韓美玲向大連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二零一九年一月九日大連市中級法院沒有開庭,維持冤判。審判長殷傳茂,審判員王雍、孟晶。

柳愛敏、徐笑岩於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二日從大連市看守所(姚家)被釋放時身無分文,每人腳上僅僅穿著拖鞋,冬季東北的早上,又是三九天,距離家裏一百多公里路,寒冷可想而知。一名工作人員看她們實在可憐,給了她倆200元做路費,兩人後來在看守所附近借個電話,聯繫了家人,家人才知道兩人衣不遮體被釋放。當天兩人把200元又還給了那個工作人員。

(2)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晚八點三十分左右,遼寧省營口市老邊區法輪功女學員劉興豔、馬素媛在老邊區真實惠超市門前被老邊區派出所、老邊區公安分局、老邊區特警等四個單位聯合綁架。非法體檢後,劉興豔被非法關押在營口市看守所;馬素媛因體檢時突發心臟病,當天回家。她們被遼寧省營口市老邊區法院非法判刑:劉興豔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馬素媛因身體狀況,被非法判處三年,監外執行。

(3)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三日上午九~十點鐘,蓋州市女法輪功學員王桂媛在清河大集發放《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一書,被不明真相的群眾打110舉報。蓋州市東城分局警察將其綁架。一小時後,又被抄家。警察抓捕迫害好人,僅憑幾本書就把王桂媛拘留十天,送營口市拘留所迫害。

(4)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上午,遼寧省蓋州市國保大隊警察在清河大集上綁架法輪功學員何玉華,並非法抄家搜走大法書籍和上百本真相資料。據知情人士講,當時,何玉華高喊:「法輪大法好!」拒不配合警察。後被國保大隊送往營口市拘留所迫害。

(5)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遼寧省營口市鱍魚圈區法輪功學員有七人被警察綁架,分別是:單寶貴(男)、付文成(男)、牟豔萍(女)、趙亞珍(女)、孫桂英(女)、孫桂英的女兒、韓雪梅(女),還有1個家屬。孫桂英的女兒和那位家屬當天下午被放回;趙亞珍、孫桂英、韓雪梅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日,已經回家;付文成、牟豔萍於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回家,牟豔萍是由於身體原因保外就醫。單寶貴不簽字「轉化」,仍被非法關押。

二、騷擾案例

(1)營口市花桂蘭老人被構陷到檢察院。73歲的法輪功學員花桂蘭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在向民眾發真相台曆時被營口市公安局老邊區公安分局營東新城派出所警察綁架,並被非法抄家,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早兩點左右回家。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中旬,花桂蘭的家人不斷接到營東新城派出所打來的電話,要花桂蘭和家屬去派出所一趟,並揚言不來就給你上交到檢察院。十一月十五日,花桂蘭和老伴兒去了營東新城派出所,一自稱姓姜(江)的警察把二位老人領到老邊區派出所,那的警察說:我們不管法輪功的事。姜姓警察又將二位老人帶到老邊區檢察院,那裏警察給她錄口供,她沒配合,零口供。姜姓警察說:這個案子就我說了算,我說沒事就沒事,我說有事就有事。之後就叫二位老人回家了。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中上旬,花桂蘭和家人又被營口市站前區檢察院叫去,一檢察官聲稱營口市站前區檢察院已經收到營口市公安局老邊區公安分局非法起訴花桂蘭的材料,要花桂蘭及其家屬簽收取保候審通知書、保證書、委託辯護人告知書,花桂蘭都沒簽,是兒子簽了字。

二零一九年二月中旬,營口市老邊區營東新城派出所的警察又騷擾花桂蘭及其家人。

(2)張福珍,女,七十多歲,被多次騷擾。張福珍因修煉法輪大法,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五日被營口市老邊區營東新城派出所綁架、關押,後被枉判七年,因身體檢查不合格,被監外執行,有關邪惡機構有時到家中騷擾她。

(3)談銀珍 女,六十七歲,因修煉法輪大法,二零一三年被迫流離失所,後被迫害致癱瘓,所在街道派出所警察還經常騷擾她。

(4)李慧芳 、王穎、倪秀華三位女士,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被營口市社保局把她們告上法庭,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營口市西市區法院對她們非法開庭(社保局扣發她們的工資,還把她們告上法庭)。

(5)肖和雲 男 七十二歲,二零一八年營口市西市區法院要凍結肖和雲的工資,對肖和雲非法開庭,在肖和雲不知道的情況下,法院要他兒子代理出庭。

三、非法判刑案例(2018年之前綁架的)

(1)大石橋市大法學員李鳳利被非法判刑六個月,馬素媛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李鳳利、馬素媛(與老邊區馬素媛同名)已經上訴,兩人家屬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已經將上訴材料交到大石橋市法院。大石橋市法輪功學員馬素媛被大石橋市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非法關押在營口市看守所六個月,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

(2)營口市法輪功學員李秀芬,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五日,給營口市站前區新興派出所送國家相關文件時,被警察強行扣押,被非法關押在營口市看守所。二零一八年八月六日李秀芬遭站前區法院非法庭審。在法庭上,律師為她做了無罪辯護,李秀芬自己也認為自己無罪(她被非法關押在營口市看守所九個多月)。儘管如此,家屬從辯護律師處聽說,李秀芬被遼寧省營口市站前區法院非法枉判三年徒刑。李秀芬被劫持到瀋陽女子監獄六監區迫害

(3)營口市鱍魚圈區法輪功學員孫桂蘭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在蓋州市陳屯鎮集市上講真相時遭陳屯鎮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鱍魚圈區)法院欲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五日上午開庭對孫桂蘭進行非法庭審。(情況不詳)

(4)營口市鱍魚圈區法輪功學員閆春香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的一天去蓋州市雙台子發放真相台曆,被非法抓捕,關押在營口市看守所。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八日鱍魚圈法輪功學員閆春香在遼寧省營口市蓋州法院被非法開庭,並非法判刑7個月。據悉沒有律師辯護。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七日釋放。

(5)營口市法輪功學員高秀華被劫入獄。高秀華,女,65歲,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營口站前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建設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營口市看守所。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遭營口市西市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九日被營口市西市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半,被劫持到瀋陽北馬三家子監獄迫害,已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結束冤獄。

四、經濟迫害案例

(1)營口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鱍魚圈分局非法扣發法輪功學員余志宏的退休養老保險工資

營口市鱍魚圈法輪功學員余志宏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被綁架,被判刑三年零六個月,當時法院下的判決書沒有寫扣錢(扣養老保險工資)。余志宏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三日從瀋陽女子監獄「刑滿」回家。

回家後直到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份,養老保險工資一直照常發放,但二零一七年一月份,在營口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鱍魚圈分局(以下簡稱:分局)在沒有通知余志宏本人的情況下,突然扣發余志宏本人的養老保險工資。余志宏到分局窗口查詢,工作人員說:根據遼人社『2016』302號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文件,要扣回你三年半服刑期的工資。

余志宏當時就講真相:我煉法輪功沒有罪,不是犯人,你們的文件是給犯人定的,不是給修煉人定的,你們扣發我工資是非法的。但分局堅持扣發余志宏的養老保險工資。

余志宏被迫與二零一七年七月起訴到營口市鱍魚圈法院,開庭時余志宏說:中國的憲法沒有一條給法輪功定罪的,江澤民集團說的話不是憲法,我沒有犯罪,最後審判長說:可以扣錢,怎麼扣我不管。結果分局一直扣掉余志宏個人工資61571元,包括每年的工資待遇調整全部扣回,現在每月還扣發工資,在經濟上對余志宏進行繼續迫害。

(2)營口市鱍魚圈法輪功學員牟豔萍被綁架,警察於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在其家中搶走人民幣一萬四千元(現金)。

(3)金翠香被勒索罰金八千元;韓雪松被勒索罰金八千元;韓美玲被勒索罰金五千元;柳愛敏被勒索罰金三千元;徐笑岩被勒索罰金三千元。

五、迫害者近年遭惡報案例

(1)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文科遭惡報被判十六年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三日,遼寧省前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文科遭惡報,被判十六年。李文科積極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把迫害法輪功作為升官發財的手段。在其任職(營口市長、副書記、鐵嶺市委書記等)期間,法輪功學員李豔華、蘇晶岩、趙豔春、王福芹、林寶山、王淑霞、孫素珍被迫害致死。

(2)大連市原常務副市長曹愛華被判刑八年半

曹愛華,女,遼寧營口人,至二零零二年前曾任營口市委宣傳部長;共青團遼寧省委副書記、書記;原大連市常務副市長,二零一六年九月二日被停職調查。二零一八年她因貪污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現金人民幣一百五十萬元。表面原因是曹愛華貪污受賄被懲治,其實是她泯滅良知,長期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所遭惡報。

(3)營口市兩官員王延東、高作平遭惡報被公訴

遼寧省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二日消息,營口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高作平,在營口市工作21年的遼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王延東,涉嫌受賄罪,於八月三十日被瀋陽市檢察院向瀋陽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高作平、王延東這兩人,雖然年齡相差近20歲,但兩人工作履歷頗為相似,均起步於營口下轄的蓋縣市,起步於農村基層,樸實憨厚農民的搖籃搖大了他們,在他們雙雙成為老百姓羨慕的鱍魚圈區一、二把手後,對迫害善良法輪功學員的惡行非但不制止,反而變本加厲地使鱍魚圈區成為迫害的重災區。現在他們開始初嘗惡果。

(4)因遼寧賄選案──營口涉案,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上午,王恩來被免去人大主任黨組書記職務。表面看王恩來和李德鵬均因賄選被拿下,其實真正被罷免的原因還是他們參與迫害法輪大法及大法修煉人。

王恩來,男,一九五六年一月生。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二日營口市舉行「邪會」(中共邪教糾集的「中國反邪教協會」)成立大會,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王恩來當選為名譽會長。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一日,王恩來任營口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也曾兼任過營口市政法委副書記。王恩來更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把自己的親弟王進由一位普通的教師,調到營口市政法委任書記。而政法委正是直接操縱指揮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行政部門,也是專職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辦公室」所掛靠的部門。哥倆都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5)李德鵬,男,二零一六年三月任營口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兼)。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被免去副市長職務;二零一六年十月,李被撤銷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職務。李德鵬身為公安局長,參與迫害大法修煉者,尤其是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營口地區一次綁架法輪功學員二十多人,至今還有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監獄迫害。李德鵬想以綁架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政績」來挽救自己身敗名裂的下場,其結果是連連遭惡報,法網難逃。

善惡必有報。迫害大法及法輪功學員的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將面臨歷史的審判。中共統治七十年,使中國社會失去正義,法庭失去公正,犯下的大罪隨時被清算。中華兒女應該勇敢的攜手,共同擺脫邪惡共產黨強加給國民的恐懼和悲傷,抓住歷史的機遇,唾棄中共,擁抱光明!望真、善、忍的光輝照進你的心房,盼望你及你的家人生活充滿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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