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東檢察院曾經兩次把構陷她的材料退回公安警察,後又構陷到奉賢法院,法院又退回檢察院,檢察院又退回至奉賢法院。律師提出這程序嚴重違背法律,遂向浦東檢察院及奉賢法院要求撤訴並釋放周倩。家屬也多次向檢察院、法院要求撤訴放人,至今未果。
周倩 |
周倩女士,天性純真,一雙眼睛清澈見底。一九九三年讀大學時罹患子宮肌瘤,手術後病情仍未好轉,並呈現惡化趨勢,不得不摘除了卵巢、子宮和附件,而且化療造成她更加體弱,變得怕冷和容易感冒,無藥可醫。一九九五年她嘗試修煉法輪功,半年後,身體明顯好轉,去醫院檢查,原來的病症全部消失。身體健康,醫藥費也省了,善良的周倩想到的是盡己所能幫助其他受苦的人,特別是孩子們。她多年堅持從自己省下的積蓄中拿出一部份給四川、雲南邊遠山區的孩子寄錢、贈送衣物、學習用品等,希望這些貧窮的孩子能有條件好好學習。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惡首江澤民以權代法,掀起了迫害法輪功的狂濤,媒體開始全天候播放顛倒黑白的造謠污衊,欺騙不明真相的善良民眾仇恨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人的法輪功修煉者。二零零一年,上海警方綁架了周倩,藉口是懷疑周倩郵寄了有關法輪功內容的勸善信。法院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宣判,並將她非法關押在上海女子監獄三年多。期間周倩遭強制「轉化」迫害(被逼迫放棄修煉),右手臂曾被打斷骨折。
出獄後,周倩在勞氏質量認證(上海)有限公司中國總部(Lloyd's Register Quality Assurance -LRQA)工作,至今已有十多年。她工作勤懇且不計較名利得失,待人和善,為別人考慮,又肯多承擔責任,毫無保留的把經驗傳授給新來的同事。
不料,二零一八年一月十日,幾個身穿警察制服的人闖到延安東路550號海洋大廈20樓周倩的辦公室,沒有出示任何身份證件,也沒有逮捕證之類的東西,不容分說地強行把周倩帶走。家屬下午五點接到公司部門經理的電話,告知上海浦東濰坊派出所剛來電,通知將周倩的隨身物品帶走。家屬立即與公司三位領導趕往濰坊派出所。派出所警察依然無法出示任何合法手續。下午六點,將周倩綁架,非法關押至今。
二月五日下午,家屬聘請的律師要求見承辦警察黃浩,黃拒絕見律師,且讓保安非法攔截律師進入辦公區域。律師報警且向紀檢部門投訴黃浩後,才予電話接待。黃浩稱懷疑(根據信封上的字體猜測)周倩於二零一七年給人(經了解為濰坊派出所所長劉金)郵寄過有關法輪功的資料一張,小冊子兩本,故此抓人。
一封陳述法輪功事實真相的勸善信件又觸犯了哪條法律呢?法輪功書籍尚屬合法出版物,一個公民抱著善意向執法部門的警察陳述冤情又何來犯罪?
周倩一直被非法關押。家屬已多次到浦東公安分局要求見承辦警察黃浩,後者一直以各種藉口推脫,不敢與家屬見面,對家屬請的律師請求會見也不敢露面。家屬無奈到浦東公安分局的信訪辦反映情況,但是信訪辦與黃浩電話溝通後就以各種理由推脫,拒不處理,完全不作為。
三月九日上午,律師維護周倩的權益,進入看守所見到當事人,得知前一天承辦警察黃浩剛見過周倩,但仍然未出示起初關押和超期關押的法律手續。下午,律師和家屬一同趕往浦東公安分局,要求會見承辦警察黃浩,但是被門衛告知「凡是找國保的一律不接見,也不傳話。」律師聯繫了分局督察,卻遭到百般推諉。
二零一八年七月六日,周倩被構陷到浦東法院;八月中旬,已經到中院指定管轄的奉賢法院。奉賢法院通知推遲到二零一九年三月份開庭。
目前周倩女士仍被非法關押在浦東看守所。
上海浦東檢察院 公訴一處
辦案檢察官 陳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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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東新區濰坊派出所 所長:劉忠
上海浦東嶗山東路655號
郵編:20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