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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撫順市新賓縣多名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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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四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撫順市新賓縣多名法輪功學員在過去幾年遭到中共當局的迫害,其中尚莉萍、王玉梅、汪桂華在遼寧省女子監獄被迫害,丁連美、崔玉梅、馬恩芝、王紅於二零一八年遭綁架、非法關押。

一、尚莉萍被枉判三年 丈夫離世

撫順市新賓縣法輪功學員尚莉萍,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去法輪功學員趙繼偉家串門時,被正在趙家抄家的撫順市公安國保大隊十幾名警察綁架,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被撫順望花法院冤判三年,被關押在遼寧省女子監獄馬三家監區。她的丈夫在得知她被冤判三年後不幾日突發心梗,含恨離世。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四日,在歷時三年的迫害後,尚莉萍走出遼寧女子監獄馬三家子監區大門,回到家中。

法輪功學員尚莉萍
法輪功學員尚莉萍

1. 在撫順市某派出所被非法關押、迫害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早晨七點半多鐘,尚莉萍來到趙繼偉家,被正在抄家的撫順市國保支隊、刑警當場綁架。他們搶走尚莉萍隨身帶個人物品,並逼迫到其家非法搜查,又搜走許多私人財產。

其中一個警察毫無掩飾地問:「你家的錢放哪兒了?」尚莉萍回答:「沒錢。」四個警察不甘心,繼續翻騰,又打手機請示,過了許久,又來了幾個警察,還有一個女警,拿來一張新開的搜查證。折騰了一上午,最後將尚莉萍劫持到撫順市某派出所。此派出所是平房,院子不大,名字不詳。

在派出所審訊室裏,尚莉萍的雙手、雙腳被強制銬在鐵椅子上,警察威逼、引誘後沒得逞,一個小警察手裏拿著一本書,氣急敗壞的就要打尚莉萍,還恐嚇的說:「我們知道你的孩子在哪兒念書,我們到學校一張揚,你也不想連累孩子吧……」這就是中共邪黨經常搞得那一套:株連九族。到了晚上,尚莉萍被送往指定醫院體檢後,又被劫持到撫順市南溝看守所迫害。

在看守所裏,尚莉萍被分到308室,屋小人多,睡覺都得側著身子,不能動彈,一會兒功夫就壓得半邊身子麻木了,半夜起身上廁所,回去就沒有位子了。白天還要被逼迫幹奴工:織帽子。每天要完成四個成品帽子,少交一個帽子,就被罰值一個夜班(兩小時),一晚上總共四個夜班,尚莉萍天天被罰值二到三個夜班。每天都吃沒蒸熟的玉米麵發糕,稍涼一點就發硬,幾小塊白菜幫子湯,一點兒油腥都沒有,還時常被叫出去非法提審,還要幹超負荷勞務,晚上只能睡兩、三個小時的覺,僅僅一個月,尚莉萍由原來一百四十斤體重降到七、八十斤,骨瘦如柴,都脫相了。三十七天後,尚莉萍被非法批捕。無論獄警怎麼罰,尚莉萍每天只能交上一個成品帽。後來獄警都無奈了,只好讓她和一個高度近視的在押人員一起纏線團,供全號的人用。

尚莉萍在看守所裏被非法關押十九個月,期間,她四次被所長孫新叫到辦公室談話;兩次被非法開庭。

兩次非法開庭: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末,撫順市東洲區法院來到看守所給尚莉萍和羅秀傑(撫順學員)秘密開庭,在庭上,尚莉萍為自己做無罪辯護的同時,還講述了自己親身受益,人心向善、道德回升,還講了法輪大法的美好。法官無視法律,預謀加重對尚莉萍迫害。再回號房的路上,尚莉萍質問:「為甚麼不通知家屬?」法官們啞口無言。

法輪功學員的一切信息被封鎖,家屬們心急如焚,開始紛紛為自己的親人請律師。後來撫順市中級法院以(2013)撫中立一刑他字第00010號指定的管轄決定書,將「4﹒15專案」都移交撫順望花區法院管轄。

二零一三年七月末,望花區法院來到看守所非法開庭。北京律師為尚莉萍做無罪辯護。但法官打斷律師轉移話題,或者提下一個問題,走馬觀光的草草了案。以「犯罪預備」將尚莉萍枉判三年。

望花法院審判長:金茜,代理審判員:韓政委、江佳,書記員:李海龍。望花檢察院起訴人:籍亞東、陳穎。

尚莉萍依法上訴到撫順市中級法院,然而中級法院和望花區法院互勾結、狼狽為奸,最終還是維持原判。中級法院審判長:高敬武,審判員:董晶、趙威,書記員:劉丹。

尚莉萍的丈夫在得知妻子被枉判三年後不幾日就突發心梗,撒手離開人世,年僅四十八歲,撇下一個七十多歲的老母親和一個還在上學的女兒無人照料。尚莉萍被非法關押期間,並不知道自己已被中共邪黨迫害的家破人亡了。

2、在遼寧省女子監獄被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4﹒15專案」被枉判的法輪功女學員都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在押途中,尚莉萍拒絕戴手銬、腳鐐。到了監獄醫院,孫所長手緊緊的挎著尚莉萍的胳膊,怕她跑了。當聽到尚莉萍被獄方收下時,向卸下一塊大包袱,脫口而出:「太好了,終於把她收了!」尚莉萍被分到思想矯治監區。

「思想矯治」監區,實質是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監區。監區裏關押的長刑人員都是經濟犯,在獄外都是有頭有臉、有權有錢的,犯罪判了長期徒刑,她們用錢買通獄警,為的是少遭點罪。還有短刑犯,沒多久就刑滿釋放。她們幹的活是摺紙盒,相比其它監區幹的縫紉活要輕快多了,但減刑太慢了。獄警利用長刑經濟犯急於回家的心理因素,蠱惑、引誘她們迫害法輪功學員,已達到減刑快為目的。這樣,一批批經濟犯就成了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幫兇。

尚莉萍所帶的換洗衣服、洗漱用品全部被沒收,上廁所由兩個長刑犯包夾(一個是撫順某社區主任,因貪污公款被判十多年;一個是鞍山某機關單位,因挪用公款被判八年。)包夾看廁所裏沒人才能去。禁止洗漱、洗澡,長時間被罰坐小凳子,臀部被咯出兩大塊青紫色肉疙瘩,腳趾被凍起泡。晚上睡在冷板床,上面只有薄薄一層大窟窿小眼的棉絮套,只能和衣而睡。肉體上的這點苦還不算甚麼,主要是精神上的折磨:白天包夾的譏諷、辱罵、挖苦等各種方式攻擊尚莉萍,就是不讓她腦子清淨;晚上就用高音量播放DVD光盤:誹謗師父、誹謗大法,毒害自己,也毒害其她刑事犯。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獄方把五年以下的短刑犯及法輪功學員,總計三百人押送到馬三家監區(臭名昭著的各地勞教所解體後,遼寧省女子監獄就在馬三家勞教所成立了「馬三家監區」。)那裏的隊長都是原來勞教所的獄警,監區裏又分成三個監區,尚莉萍被分到二監區三小隊「裁剪車間」。她拒絕背監規、拒絕寫思想彙報,被視為不轉化人員,剝奪接見家人的權利。尚莉萍就要求休息日寫家書的機會,寫了十幾篇「申訴狀」,講述自己修煉後身心巨變;法輪大法給家人帶來的美好!自己因進京說句公道話,被非法勞教兩年;又因為自己不放棄修煉,被枉判三年。同時也貫穿著法律條文,揭露當權者亂用手中的權力加重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沒幾日,突然搜號房時,大隊長把「申訴狀」搜走了。

尚莉萍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四日回到家中,方知丈夫含恨離世近兩年了。就在尚莉萍丈夫離世的第二天,她的女兒在兩位學員陪同下,來到撫順看守所,找到相關領導,盼望尚莉萍能回家見丈夫最後一面,料理一下後事,然而卻遭到無理的拒絕。

二、王玉梅被枉判三年六個月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早晨,法輪功學員王玉梅遭撫順市國保支隊、市區派出所警察綁架,八點多鐘,五、六個警察逼迫王玉梅到其服裝門市房非法搜查,搜走大法書籍、VCD播放器等私人物品,將王玉梅劫持到撫順市新撫區公安分局非法提審,隨之送往指定醫院抽血、化驗等一系列檢查後,將其劫持到撫順市南溝看守所迫害。

王玉梅被迫幹奴工:織帽子,值夜班。三十七天後被非法批捕。王玉梅絕食反迫害,獄警指使在押人員給她強行灌食,第六天王玉梅出現吐血病狀。後來王玉梅被枉判三年六個月。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王玉梅被送往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王玉梅在監獄醫院檢查身體時,獄醫說是膽病,而且是多發性、分布性,建議動手術治療,獄方拒收。王玉梅返回看守所。所長孫新讓她做手術,遭到王玉梅拒絕。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王玉梅再次被送往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被獄方拒收,返回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王玉梅第三次被送往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獄方接收將其分配到七監區八小隊,張國霞隊長當晚逼迫王玉梅罰站到下半夜。此時的王玉梅已經被迫害三年零一個月,身體很虛弱,仍然沒有逃脫魔窟,後來又被強迫幹奴工:縫紉活─案板畫線。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四日被釋放。

三、汪桂華被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早上六點來鐘,撫順市國保支隊、刑警等十幾個警察來到法輪功學員汪桂華所住的平房。其中一個警察拉開鋁合金窗戶跳進屋,打開房門,所有警察全擁進屋,二話不說開始翻箱倒櫃,甚至連鞋盒都要打開看一看,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手機(包括不修煉家人的手機)、一千元現金等私人財產。之後將汪桂華劫持到撫順市東洲區公安分局。

在東洲區公安分局,警察把汪桂華手腳銬在老虎凳上非法提審,預謀錄音、照相,汪桂華不配合、拒絕。隨即又將汪桂華送往指定醫院體檢後,劫持到撫順市南溝看守所迫害。

在看守所裏,汪桂華被強迫幹奴工:織帽子,每天織四個,完不成定額就被罰值夜班。每天洗漱、上廁所都限時間、限次數,寒冷的冬天洗冷水澡。後來被枉判三年六個月,送往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

汪桂華被分到思想矯治監區,白天被迫幹摺紙盒,晚上又被罰坐小凳子到半夜,遭到犯人辱罵。二十來天後,被分到新成立的馬三家子監區(原馬三家男子勞教所)一監分區(隊長:王琳),被迫幹奴工:縫紉活─案板。因為不寫「思想彙報」被隊長叫到外面責罵,用拳頭推搡,禁止購物、接見家人。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四日被釋放回家。

四、丁連美、崔玉梅遭綁架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九日下午,新賓縣法輪功學員丁連美、崔玉梅在喜來登一樓,被兩名巡警一人架一個綁架到新賓派出所。警察說:「你們是被人舉報的。」後來得知,舉報人是公安局退休職工董志安。

丁連美、崔玉梅分開被非法提審,警察問丁連美:「你是哪的?煉法輪功幾年了?」丁連美開始講述自己煉功受益經過。之後警察讓她簽字,遭拒絕,於是丁連美被關在鐵籠子裏。又過了一會兒,警察讓其帶路,預謀非法抄家。丁連美不同意,警察就要給她戴手銬,丁連美義正詞嚴道:「我看你們誰敢給我戴手銬,憑甚麼給我帶,我沒犯法,看誰敢給我帶,我就告他。」警察就往門口推她,她就緊緊的拽著鐵門,警察沒拽動,丁連美趁機邁進鐵籠子裏說:「你們不是讓我在這裏呆著嗎?我就在這裏呆著。」警察沒辦法,將她手提包裏的房門鑰匙搜走非法抄家。結果一無所獲,甚麼也沒搜到。只是在丁連美的手提包裏搜走兩本《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兩個MP3幾張護身符。

當天晚上八點多鐘,丁連美被罰一千元後,回到家中。

崔玉梅被非法提審後,警察強迫她帶路,將其非法搜查,家中被非法搜走大法書籍、MP3等私人財產。隨後將崔玉梅劫持到撫順市南溝看守所行政拘留十天,罰金一千元。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回到家中。

五、馬恩芝、王紅遭綁架、關押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下午三點鐘左右,新賓縣法輪功學員馬恩芝、王紅在客運站(勝利村)附近講法輪功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遭新賓派出所、國保大隊綁架,二位學員被分開提審。

夜間,兩人家裏被非法抄家,馬恩芝家非法搜走大法書籍等個人私有財產。隨後兩位學員被非法關押在撫順市看守所迫害。

在派出所,馬恩芝被檢查身體不合格,血壓高。國保大隊隊長趙連科說:「檢查甚麼呀?快給她送進去吧(看守所)。」一個小警察說:「現在多緊哪!」隨後又送往撫順礦務局醫院和市醫院進一步檢查:血壓二百多,肝出現問題。

下午,馬恩芝、王紅被劫持到撫順市南溝看守所迫害。在途中派出所警察向馬恩芝兒子要了四百元費用。國保大隊隊長趙連科說:「你給我一百元,我得加油了。」
王紅在看守所204室,被稱為「魔鬼號」。嫌疑犯罰她打掃廁所、值夜班。

馬恩芝、王紅先被行政拘留三天,又轉為刑事拘留七天,各被罰金一千元,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同一天回到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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