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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善良姐妹遭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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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一日】四川省瀘州市納溪區法輪功學員楊太珍、楊太英姐妹倆,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二十年來,姐妹倆經歷了重重的苦難:三次進京上訪三次被截,遭重金罰款敲詐;被非法勞教兩次,非法判刑四年,受盡監獄的酷刑折磨;嚴重的經濟迫害與恐怖高壓,她們的家庭、家人承受了極大的痛苦。

一、姊妹三次進京上訪的經過

楊太珍、楊太英是中國上億法輪大法修煉人中,身心受益者之一。一九九九年七月,一場邪惡的迫害發生了,昔日追求道德提升、身體健康、一心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成了迫害的對像。善惡不分,正邪顛倒,一個國家亂象叢生,法輪功學員有責任站出來向國家、人民講清真相,澄清真偽。同年十一月,姐妹倆為證實「法輪大法好」進京上訪,但是還沒找到信訪處就被截訪回來,關進了納溪區看守所,被非法拘留十天。

為了阻截法輪功學員上訪,當地「六一零」(專門為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如納粹的蓋世太保)、派出所、街道辦、社區互相勾結,把迫害的黑手伸向了法輪功學員的家庭。監視居住,上門騷擾,恐嚇,責令家人管控法輪功學員,離間家庭關係等。

太珍、太英的丈夫都被這無恥的高壓嚇壞了,精神非常緊張,回家見到妻子就辱罵,拳腳相加,以發狂的暴打來發洩心中的鬱悶。楊太珍被丈夫卡脖子,兩次都差點兒死在丈夫的盛怒中。楊太珍被逼的走投無路,而且生命時刻處於危險中。

為何她們昔日溫馨和睦的家變得殺氣騰騰?為何老實、膽小的丈夫一反常態,變得狂躁、暴戾?修煉「真善忍」做一個身心健康的好人有甚麼錯?法輪大法師父無私的給予人民健康的身體,啟迪人高尚的心靈,有甚麼錯?為甚麼要整的修煉人家無寧日?那麼大的中國哪裏才是百姓說理的地方?

面對這一切的不公,迷茫無助的姐妹二人為討說法,求公道,二零零零年八月再次踏上進京的旅途。不幸二人再次被非法截訪回來,遭到非法刑拘一個月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納溪區「六一零」與安富街道辦舉辦為期一週的第一期洗腦班,地點在納溪區糧油賓館。中共滿以為如以前的歷次運動一樣,速戰速決,幾天就能把法輪功學員的信仰拿下來。警察、社區出動大批人馬在全區範圍內抓法輪功學員到洗腦班洗腦迫害。

楊太英,五十一歲,納溪區農機局的公務員。農機局領導陳隆華在區「六一零」的脅迫下,配合派出所警察、安富街道辦事處主任劉永福、副主任袁麗華等,把楊太英從單位抓到了洗腦班;與此同時,「六一零」國保大隊、街道辦事處、社區與管段警察一群人,闖進楊太珍的家,也把她綁架到了洗腦班。

洗腦班人員執行江澤民的迫害政策,強迫法輪功學員接受中共誣蔑誹謗法輪功的謊言宣傳,逼迫他們在空前的高壓下表態放棄修煉法輪功,保證不進京上訪。還叫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到洗腦班去簽承諾書。

洗腦班的警察楊正超咆哮道:「法輪功是政府鎮壓的對像,我們想怎麼整你們就怎麼整你們。下次你們再上訪,把經濟給你們掏空、掏乾」。

接下來納溪區「六一零」與安富街道辦繼續辦第二期洗腦班。地點在納溪區縣招待所。楊太珍與楊太英姐妹倆抵制迫害,拒絕再到洗腦班。於是,農機局領導陳隆華、辦公室主任李立,派出所警察與街道辦事處的一大群人,把楊太英從單位的家屬院劫持到納溪區拘留所非法拘留。太英的丈夫多方找人請求放人,沒人理會。楊太英絕食抗議,七、八天後出現生命危險,才由其丈夫簽承諾書後擔保回家。

楊太英被抓的同時,國保大隊、街道辦事處等十幾個人聚集在楊太珍家門外,準備撬門入室抓人。氣勢洶洶的土匪行為驚動了周圍的鄰居,楊太珍的婆婆嚇壞了,趕快去把楊太珍的丈夫叫回來開門。年邁的母親、驚魂不定的丈夫瑟瑟發抖,眼看著暴徒從家中把親人抓走。

楊太珍被綁架到了納溪區招待所第二期洗腦班,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她的家就在洗腦班附近,快過年了,她的婆婆和丈夫去洗腦班要求放人回家團年。在洗腦班威逼下,其丈夫被迫以自家門面作擔保,寫保證書,另繳3000多元現金才把人接了回家。楊太珍在洗腦班僅十幾天就被勒索現金3000多元。

二零零一年一月快過年了,當地國保、「六一零」、街道辦、社區迫害法輪功更加瘋狂。他們在全區範圍內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到洗腦班非法拘禁,或非法拘留,同時部署了全區各行各業、各單位、學校召開揭批大會,搞人人簽名表態過關,組織大規模遊行。遊行隊伍呼喊著誣蔑法輪功的口號,舉著誹謗法輪功的標語,遊遍納溪區城區。法輪功遭迫害,群眾受毒害,楊家姐妹心如刀割。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二日,臘月二十九,除夕前夜,下午下了班,陳隆華把楊太英叫到辦公室,要她寫誣蔑、誹謗法輪功的揭批材料,責令其表態不修煉法輪功,限定在第二天上班前交給他,否則「明天就把你送進區上辦的第二期洗腦班,或拘留所。」

姐妹二人雖然暫時在家有一絲自由,但是同樣面臨再進洗腦班,或被非法拘留迫害的危險。眼看就要過年了,而她們的家卻處於高壓的恐怖中沒有團圓的歡樂。這時,姐妹二人帶著沉重的心情再次離家,第三次赴京上訪證實法輪大法好,尋求公道。她們再次被截訪回來,各自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勞教所受到強制改變信仰的種種非人折磨。

二、被非法勞教 遭重金敲詐

姐妹倆第一次上訪被非法截訪,截訪人員去北京的機票等非法截訪費用全部算在她們頭上,她們各被敲詐人民幣一千八百元。楊太英被敲詐的這筆錢,是納溪區「六一零」指使楊太英的單位從她的工資裏扣去的。單位受株連,業績評估受影響,楊太英本人還被行政記大過處分,取消當年各項獎金。

第二次被截訪,納溪區「六一零」再次向楊太英敲詐所謂「截訪費」4500元,責令單位從她的工資中扣除。納溪區政府對楊太英作開除留用處分,每月只發給本人約200元的基本生活費。

第三次被截訪後,姐妹倆被非法勞教兩年。正當她們被劫持到勞教所,她們的家庭陰雲籠罩,親人正處於極度悲哀的恐懼之時,政法委、國保「六一零」向楊太英家人敲詐7000多元的所謂「遣返費」,從每月僅有的200元基本生活費中扣除;納溪區安富鎮街道辦事處要楊太珍的家人交出一筆巨額的現金罰款。他們威脅說:如果不把錢拿來就拍賣門市!(門市的房產證已作楊太珍不上訪的擔保,在街道辦人員手中捏著)楊太珍的丈夫十分懼怕,不得不向親友借款拿出他們索要的26718.20元現金,要回了房產證,和擔保書。

街道辦人員陳某出具的罰款清單《安富街道辦事處涉及法輪功人員開支情況表(楊太珍)》:

1、上次王小萍進北京費用5600元;2、王小萍去重慶費用2836.20元;3、周禎儒去成都費用1320元;4、袁麗華進北京費用5080元;5、趙大強進北京費用7092元;6、糧油賓館法輪功學習班3900元(楊太珍在洗腦班8天時間吃飯自己付了錢的,這3900元是被勒索的);7、紀委檢查涉及法輪功開支890元;8、合計:26718.20元。

經濟掠奪,使姐妹二人本來就痛苦不堪的家庭雪上加霜。這就是納溪區洗腦班警察叫囂的「把你們的經濟掏空,掏乾」,這就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經濟上截斷」的群體滅絕政策在納溪區地區的具體實施。

三、非法勞教後姐妹倆繼續遭迫害

妹妹楊太英的家庭被拆散

二零零三年三月,楊太英兩年非法勞教期滿,納溪區「六一零」 頭目高理繼續剝奪楊太英的人身自由,不讓她回家,直接從勞教所劫持到納溪區「六一零」設置在天仙洞仙鶴賓館的洗腦班內非法拘禁,單間禁閉了五個月。楊太英絕食抗議,直至吐血,生命垂危,才通知其老母親把楊太英接回了家。

撕裂親情,逼迫家庭成員參與迫害自己的親人,以邪惡的「黨性」踐踏人倫,是中共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邪惡手段之一。九九年七.二零以後,納溪區「六一零」、國保大隊警察使用株連手段,對楊太英的丈夫及丈夫的單位頻頻施壓,脅迫他參與迫害,要他配合做好所謂的「轉化」,監視楊太英的一言一行,密切注意楊太英思想動向,並天天向他們彙報;楊太英不得有年休假,不得請病事假;不得離開單位、家屬院子,不得與外界的人來往接觸,修煉法輪功的親姐妹都不准往來;單位長期指定一個職工專門負責監視,盤問來找楊太英的人。楊太英單位的領導還責令其丈夫收繳楊的工資存摺、身份證等各種證件。楊太英堅定信仰不妥協,「六一零」等就經常到她丈夫面前挑撥,煽動,威脅,恐嚇。

長期處於來自國家強權、專政機關、政府、單位的強大高壓,任何一個小小百姓的小小家庭都是難以承負的。楊太英的丈夫被迫選擇離婚,好端端的家被江澤民、「六一零」活活給拆散了。

二零零四年九月,楊太英粘貼「真善忍好」的不乾膠向世人講真相,再次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受盡牢獄之苦的楊太英回來後,國安「六一零」頭目高理、街道社區人員經常到其單位騷擾,給單位領導施壓,找麻煩,在大街上一碰到楊太英就威脅、恐嚇。

姐姐楊太珍的家庭仍然恐怖籠罩

二零零三年三月,楊太珍非法勞教回家後,受到更加嚴厲的管制。楊太珍,六十歲,是城鎮居民,沒有單位。納溪區「六一零」、國保大隊、社區居委會與管段警察,就拽著她丈夫不放,把他作為他們利誘,脅迫,要挾的對像。他們經常給她丈夫打電話要挾,或叫去談話當面施壓,要他對妻子嚴加看管。每到他們認為的敏感期,還給她丈夫幾百元錢的維穩費,收買他把人看好。這些人還恐嚇其丈夫說,對他們所做的事一概不准對外講,更不能上訴;勒索去的幾萬元錢不准對外聲張,否則就抓去坐牢。楊太珍的丈夫無法擺脫這無邊的恐懼,一進屋就變本加厲的打罵楊太珍。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楊太珍去交電費正走在街上,兩個便衣突然竄出來把楊太珍綁架上車。當太珍的家人得到消息到看守所為楊太珍送去衣物時,才知楊太珍被綁架後僅幾個小時就被再次送到地獄般的魔窟──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一年。

四、姐姐楊太珍遭當地警察暴力迫害

二零一一年六月四日上午,楊太珍在龍車鎮趕場被龍車鎮派出所綁架,楊太珍被綁架時,龍車派出所臨街的窗口圍上來很多趕場的民眾,有人以為派出所抓到的是小偷或騙子,楊太珍就對著窗口大聲向民眾說:「我們是修煉法輪功的,師父教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我們沒有錯。請大家記住,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派出所警察拿來膠帶封住楊太珍的嘴,又用膠帶把楊太珍的雙手反綁起來。

在龍車派出所與納溪區國保辦公室裏,楊太珍抗議綁架,兩次欲起身回家,都被警察強行阻攔,警察抓住她的胸口猛力一推,推倒在後邊的沙發上,背心遭重創頓時痛的喘不過氣來。在龍車派出所與納溪區國保辦公室連續遭兩次野蠻的暴力襲擊,楊太珍的前胸後背疼痛難當,連呼吸都痛,疼痛兩月未消。

納溪區國安警察將楊太珍劫持到納溪區公安局。在納溪區國保辦公室,楊太珍被銬上手銬。

楊太珍說,這天她的包裏沒有真相資料,在龍車遭綁架時包被警察奪去,到納溪區國保辦公室作登記時,警察竟從她的包裏拿出來幾份真相資料。於是楊太珍當場抗議,她說:「有法輪功資料本身沒有錯,資料是讓人明白真相、是救人的。但包裏的真相資料是你們故意放進去的。」楊太珍被警察非法關押進納溪區安富看守所。

國保警察將楊太珍拉到納溪區縣醫院強迫體檢,遭到楊太珍抵制,警察指使幾個便衣從一樓到四樓,將楊太珍抬上抬下,每項檢查都由這些人抓胳膊、抓手、擰手臂、按腿、逮腳強迫進行,甚至抓著她的頭髮作胸透等等,一個弱小的婦女被四、五個男人強迫著,一場體檢就是一場野蠻暴力的折磨。晚上,楊太珍全身疼痛,在看守所裏連翻身都困難。

在看守所裏楊太珍絕食抗議迫害,強烈要求釋放回家。第四天,楊太珍被從鼻腔插管灌食,灌食不成,就被注射不明藥物後進行輸液。第五天下午,楊太珍抵制輸液,就被獄警用手銬、腳鐐呈大字銬在醫務室床上,名曰「休息」。

楊太珍多次向獄醫提出解開她的腳鐐手銬,她說:你這是休息嗎?這是酷刑,是五馬分屍。快給我解開,這裏已傷了皮,疼的很。你這手銬腳鐐是銬壞人的,我們是好人,我沒犯法,又沒犯罪,你銬我就是你們在犯法、犯罪,就是你們在執法犯法。」醫生藉口沒有鑰匙,楊太珍一直被銬到晚上約十一點。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八日,納溪區棉花坡鎮派出所的警察又將楊太珍綁架、非法關押一天半。她又被銬上手銬、又遭受一番強迫體檢、照相的野蠻折磨。

五、二零一五年遭誣判 姐妹二人同陷冤獄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楊太英被江陽區國保六一零綁架,關進納溪區看守所。姐姐楊太珍為妹妹請律師,為妹妹申訴奔忙。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上午九點左右,楊太珍在送孫子上幼兒園回家途中被納溪區國保人員綁架,非法關押進納溪區看守所。

楊太珍被關進納溪區看守所一年多後被非法判刑四年。一審二審都是秘審秘判。判決書上卻謊稱「本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楊太珍被劫持到了成都龍泉女子監獄三監區迫害。

妹妹楊太英有律師介入作無罪辯護,仍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成都龍泉女子監獄四監區迫害。楊太英不服誣判,帶信出來,希望她的八旬母親為她申冤。

從楊太英的母親控告江澤民的訴狀中,可以得知公檢法構陷楊太英的部份情況,極其邪惡行徑。

非法查抄。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國保、社區人員謊稱漏水,騙開房門,將楊太英從家中綁架。抓人,及查抄住所均沒有出示警察證,搜查證是後補的;查抄的私人物品不讓本人過目;沒有物品扣押清單;沒有現場封存物品;扣押家中鑰匙、現金等私人物品至今尚未退還;公安查抄她的辦公室、扣押辦公室物品當事人沒在現場,也沒告知當事人;搜查後沒有清單;保險櫃的公款私款丟失;損失財物價值上萬。

偽造證據:搜查筆錄、現場勘驗筆錄不真實。法庭用不真實的筆錄充當證據,偽造的證據。

搞假開庭:一審、二審在人們不能隨便進出的看守所內進行。公檢法司人員、鄉鎮司法人員、全市各社區、街道辦、不明身份的便衣,聚集看守所外阻止民眾旁聽,還對庭外關注開庭的民眾非法攝像,拍照,有的被現場綁架帶離。

有身份證的親屬被阻攔庭外,說是要旁聽證才能進去。楊太英的親屬、家人、朋友一個都沒能進場旁聽。此案一審、二審都搞的是不准民眾旁聽的假開庭,違反《刑事訴訟法》的公開訴訟原則,而判決書、裁定書卻謊稱「本案適用普通程序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

一審隨意更改庭審時間,不作解釋,造成經濟損失不作賠償。二零一四年二月,瀘州市江陽區法院曾正式通知律師,將於三月四日或五日上午九點半在江陽區法院第四庭對楊太英及李延鈞開庭審理。二月二十八日,江陽區法院又打電話問律師三月四日能否到庭,律師確認能到。三月三日下午,律師、李延鈞的家屬等趕到瀘州市準備第二天開庭,瀘州市法院突然通知律師,開庭時間延期,具體時間等候通知。

一審開庭臨時更改開庭時間,不對律師及當事人的家屬作任何解釋,對造成律師往返北京旅差費數千元的經濟損失不作賠償。

一審隱瞞開庭地址。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五日前,楊太英的辯護律師接到開庭通知書,通知說五月十六日開庭,開庭的地點是「瀘州市中級法院第九審判庭」,但具體地址卻不是在瀘州市中級法院所在地,而是在「納溪區新樂鎮大河村四社」。

連一審都沒進行,怎麼到「中院」庭審此案?而且這個「納溪區新樂鎮大河村四社」像是農村居民區域,中院第九審判庭在這塊地盤上的哪街哪號啊?一頭霧水的律師五月十五日抵達瀘州市後立即向法院詢問開庭的具體地址,江陽區法院不告訴律師,僅回答:找不到地址可到法院來用車把你送去。

經查,「納溪區新樂鎮大河村四社」範圍內有個看守所。律師及家屬才恍然大悟,原來江陽區法院把瀘州市中院第九庭設在偏僻的納溪區看守所。江陽區法院不直接告知律師開庭地點就是在納溪區看守所,而要施放煙幕,故弄玄虛將開庭地址設為「納溪區新樂鎮大河村四社」,把人命關天的司法審判,搞成「捉迷藏」的兒戲。

蓄意構陷:一審、二審律師依據國家現行法律為楊太英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律師指出,修煉法輪功信仰無罪,傳播法輪功「真善忍」理念無罪,揭露迫害講真相言論自由無罪。律師充份闡明了當事人無罪,要求立即釋放。法庭對當事人的自辯與律師的辯護意見均不理會,故意錯用法律,蓄意構陷,造成了冤假錯案。

超期羈押:一審、二審不能在法定時間內結案,應當無罪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瀘州市法院沒有照章辦事,違法對楊太英超期羈押。期間,楊太英在看守所絕食抗議遭到一群在押犯人的野蠻灌食。

六、姐妹二人遭到的監獄酷刑折磨

中共的勞教所、勞改營都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以摧殘肉體來泯滅信仰,手段殘忍。不管到勞教所還是勞改營,法輪功學員一進監獄就會遭到一輪暴力洗腦、暴力「轉化」的殘酷迫害。監獄利用犯人行惡,犯人執行監獄的迫害指令可得到較高的減刑分;獄警與犯人狼狽為奸,迫害法輪功學員心狠手辣。楊太珍、楊太英都遭到種種非人的酷刑折磨。

勞教所的罰站。站軍姿:面向牆壁,雙腳尖頂到踢腳線,雙手與褲縫線持平,筆直站軍姿,不准動,不准眨眼睛打瞌睡,不准說話,不准左右張望,由兩個包夾守著,隨時都會遭到一陣拳打腳踢。剛進勞教所每天從早上6點開始站到晚上11點、12點,或者凌晨1點,每天站十七、八個小時,持續一個月。楊太珍站的雙腿腫脹,雙手腫的五指張開合不攏,腰腿疼的如要斷了一般。時而全身發抖、心臟發顫,一陣心慌人就要昏倒,緊貼著牆,二十多分鐘才能度過那要命的時刻。

站趴壁虎:在站軍姿的基礎上,雙手上舉過頭頂趴在牆壁上,稱趴壁虎。楊太英被投進勞教所當天,被強令站軍姿,從下午站到晚上九、十點鐘就倒下了,第二天又繼續站。被包夾認為在洗腦時楊太英態度不好,就罰站趴壁虎一週。一天站下來後躺倒床上全身骨頭如散架了一樣。

暴打:勞教所要法輪功學員全身脫光檢查,楊太珍抵制這樣的人格侮辱,被吸毒犯(獄警利用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打手)一拳猛擊到胸口,楊太珍的胸部疼痛了兩個月。吸毒犯受獄警指使,逼迫法輪功學員寫入勞教所的原因,藉此讓法輪功學員承認自己有罪,認罪伏法。楊太珍堅決不寫,吸毒犯就將寫好了的內容強迫她簽字、蓋手印。楊太珍不從,七、八個在押人員就窮凶極惡的拉的拉手,按的按頭,抓的抓頭髮,打的打。

限制洗漱、如廁:上廁所做甚麼都要打報告。在勞教所,信仰堅定、沒有「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一天二十四小時被包夾嚴加管制,洗漱、上廁所做甚麼都要包夾帶下樓給獄警打報告,侮辱自己某教人員。有一次楊太珍與其他人一起上了廁所沒有打報告,就被吸毒犯紀祖蓮(包夾)從廁所裏拉出來罰站了好幾個小時。

挨凍:楊太珍覺得自己是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是好人,不是有罪的囚徒,於是拒絕穿有罪犯標誌的囚服。勞教所警察與壞人就把她所有的衣物全都搜走,只剩下一身短衣短褲。到了深秋,天氣越來越寒冷,楊太珍被凍得不行,惡警不但不准她加衣服,包夾還把監室裏的電搧打開呼呼的吹,故意冷凍折磨。

暴曬:夏天最熱的時候,強迫在烈日高溫下所謂的「軍訓」。

疥瘡:在勞教所第九中隊時,楊太珍全身染上疥瘡,流血流膿,奇癢難忍,全身沒有一塊好肉。用過的洗臉毛巾一擰就是血水,墊坐的紙浸透著血與膿。

灌藥:楊太珍修煉法輪功一身的病都好了,十多年來從未吃過一粒藥,身體好好的。勞教所以體檢出楊太珍有高血壓為由,強迫她吃藥,不吃就強行灌,灌的滿身滿臉都是水,頭髮濕透,衣服濕透還不能換。她發現帳上的錢經常短少,原來在她沒有吃藥、沒有買藥的情況下都付了醫藥費,付了錢卻沒有收據。吸毒犯說,吃不吃藥都得付藥錢。吸毒犯在警察指使下任意支取楊太珍的錢,將不明藥物放進菜湯裏、飯裏讓楊太珍服用。

以前,楊太珍滿身病痛,有些病並不是藥物能治好的。在修煉中隨著思想道德的昇華,心性的提高,修煉人的身體就在不斷淨化,楊太珍已達到無病一身輕的狀態。勞教所不准修煉人煉功、學法,用體罰、酷刑、剝奪睡眠、不准大小便等等惡毒手段損害法輪功學員的健康,無病也被整成了重病。

第二次被非法勞教期間,有一次楊太珍不配合壞人量血壓,她們就強行把她拖出監室外殘酷折磨。從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四川省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近期惡行》一文中這樣的報導:八月上旬,瀘州市大法學員楊太珍體檢時高血壓175,警察強迫楊吃藥,楊太珍拒絕吃藥,被吸毒女犯陳昕、吳娜娜、紀組蓮等強行拖出房間,在過道上用布條將楊的嘴繞頭纏住,用手銬將楊的雙手反銬在背後,又用布條捆住楊的雙腳踝,在警察楊懿擎、任鳳鳴的注視下,楊太珍奮力喊出「法輪大法好」,被吸毒女犯陳昕、吳娜娜連拖帶抬的拖往廁所。面對雙手雙腳被捆,坐在地上的楊太珍,吸毒女犯一邊罵著流氓語言,一邊用腳後跟猛踩楊太珍的右大腿,又用腳狠踢楊的前胸、後背,更為下流的是用腳踩楊的乳房。二小時後,警察楊懿擎才解開楊太珍的背銬,說:「我們是對你生命負責,出去後不准說!」

據楊太珍說,那天她一直被折磨到晚上九點,姓楊的警察才來解手銬。姓楊的獄警說,吃藥就不銬你。楊太珍對她說:為了吃藥就把人打成這樣,出了問題誰負責?如何向我的家人交代?煉功十年來我沒吃藥,我都是好好的。到了這裏你們才把我整成了這個樣子。
警察面對楊太珍的質問,心虛說:「進寢室不准亂說話。發生在你身上的事不要告訴寢室裏的人。就說你走不動是因為坐的太久了。

兩天後,楊太珍的右大腿全是青紅紫綠的瘀斑,雙手用力撐著才勉強能站起來,走路都走不動,上廁所下蹲十分艱難。一個多月後楊太珍的胸口出氣還很痛,五十多天後雙腿仍疼的站、坐不能。隊長任鳳鳴及其它獄警裝著甚麼也沒看見,對楊太珍的投訴不理不問。

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手段很多,拒絕穿囚服的、不報數的,就不准集體吃飯,不准洗澡。楊太珍因收監不報數,每晚要被面壁罰站幾小時。

楊太英兩次被非法勞教也遭到同樣殘酷的折磨。如,不「轉化」不准睡覺,不准上廁所,罰站、罰坐軍姿等。從明慧網上法輪功學員的揭露中獲悉,楊太英被暴打、挨凍,通宵門窗大開著冷凍,通夜不准睡;雙手上舉貼牆站壁虎,站得雙手雙腳都浮腫了,腰疼的如快斷了一般……

迫害持續二十年來,中共勞改營迫害法輪功更是瘋狂到了歇斯底里的地步。如監獄警察與犯人對法輪功學員實行金字塔形的,牢中牢的層層管控。如,勞改營裏要打罪犯報告,服刑人員要聲稱自己是罪犯才可以購物,上廁所等。否則罰站,剝奪睡眠,挨打、挨餓、受凍等各種殘酷的嚴管迫害。

楊太珍說,幫教陳容、馬鞘、徐華、萬有意叫來罪犯高明洪、趙正群、瓦年強迫我在她們寫好的三書、四書上簽字、按手印,威脅說,不承認是罪犯就剝光衣服,光著身子示眾。徐華、馬鞘打我專打臉,搧耳光。我不寫「轉化書」,不承認自己是罪犯,不打罪犯報告,不按監獄的要求在年鑑表上填寫悔罪、認罪,就被嚴管,通宵不准睡,不准我買生活必需品,強迫我每天看自動翻轉的、高音頻的誹謗誣蔑法輪功的謊言音像,罰幹義務掃大廳等等。

監獄近年實行互相監督制,三到七人一個組,一人違規,全部受罰。最毒的一招就是,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的態度,不符合他們的思想要求,就以互監組全部人員連坐受罰來相要挾,逼迫人妥協,就範。法輪功學員被置於強大的精神高壓,與身體承受的極限中,一直到非法刑期結束。

妹妹楊太英,優秀的國家公務員。二零一五年被非法判刑後被開除公職。只因在監獄每月的思想彙報中不寫 「法輪功是×教」要與之決裂的那句話,被嚴管。嚴管先定半個月,期限到了還不寫,繼續嚴管。惡警雷夢瀅強迫楊太英在飯廳外罰站,遭到楊的抵制。雷夢瀅就叫來朱敏等一群幫兇,兩個人一邊架著楊太英的一隻胳膊,往窗子邊的牆壁靠,朱敏從後面抓住楊太英的頭髮往後仰,另幾個人在前面用食堂的凳子抵住楊太英的腿往牆壁推,強迫楊太英貼著牆站。楊太英呼喊「法輪大法好」。惡警雷夢瀅等叫犯人把楊太英的襪子脫下來,塞進楊太英的嘴裏。(四監區副監區長劉忠淑很讚賞惡警、犯人的這種做法,教唆那些犯人:以後哪個要呼口號就拿抹地的抹布來堵嘴)惡人們把飯廳的門關上,不准裏面的人聽到、看到外面發生的事。

惡警雷夢瀅又叫這群犯人用捆繩把楊太英捆起來抬去二樓密室。楊太英雙手反背銬,全身捆綁,雙腿直膝並攏,與身體呈九十度坐在地上。打手朱敏騎在楊太英的脖子上,壓彎她的腰,把頭壓到腿上,幾天後楊太英走路都一腐一拐的。

楊太英被整得血壓高達200度,住院一週後出院接著嚴管。白天跟其他人一樣勞動,早上比別人早起20分鐘罰站;午休罰站,晚上收工回來晚飯後罰站;站到晚上9點收監集合,再由幫教包夾謝立書、打手張菊花帶到密室一邊罰站,一邊受洗腦的噪音折磨。密室裏不准上廁所,被潑冷水,遭拳打腳踢,每晚折騰到十二點、凌晨一點、兩點……

包控法輪功學員的服刑人員可以得到包控的減刑分。一個包控被驅使當幫兇整楊太英沒有那麼賣力,被惡警叫去大罵一頓。於是她就把委屈與怨恨往楊太英的身上發洩。另一個包控不想參與當幫兇,專管法輪功的副監區長劉忠淑就把她的包控給撤了。

七、母親的心聲

楊太珍姐妹的老母親,現年八十四歲,一個普通的,看似平凡的中國農婦。二零一五年震撼全球的訴江潮中,這位善良而偉大的母親,勇敢的站出來為正在冤獄中遭受折磨的女兒維權、鳴冤,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控告了中共前黨魁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罪惡。

母親在訴狀中說:我的女兒有甚麼罪?她們有槍有炮嗎?殺人放火、偷盜搶劫了嗎?沒有!從憲法、法律、法規中找不出她們犯了哪條哪款,為甚麼要迫害?我的女兒是好人,善良正直,仗義勇敢。好人無辜遭受這麼多的痛苦折磨,人道不公,天理何在?

太英病癒。母親訴說道:「小女楊太英是我的第八個孩子,是四川省瀘州市納溪區農機局財務管理人員。今年54歲。她以前滿身是治不了的病,甚麼腎病綜合症,腎臟腫,便血;慢性腸炎、高血脂等等,一天一副中藥,還要吃大把的西藥,如何治療都治不好。真不知救命的靈丹妙藥這世上有沒有?她的生命能撐多久?

「一九九七年是太英身體最不好的時候,不能正常上班了,我在她身邊照顧了她十個月。記得年關到了,單位領導催完成工作任務,楊太英把帳帶回家,趴在床上工作。因為她腰部疼痛無力,站也站不起,坐也坐不得。

「九八年有人給她推薦法輪功,萬沒想到,她一煉法輪功病就好了!她以後不用再吃藥了,於是她把全部藥品扔進了垃圾。感謝法輪功,感謝法輪功師父讓我女兒從此容光煥發。這是我親眼見證的法輪功的奇蹟。」

楊太英一九八五年從學校畢業分配到單位,承擔本單位會計核算管理和本系統財務管理工作。得法修煉後,她以「真善忍」要求自己,追求道德昇華,努力歸正自身不好的思想,行為。如,收到客戶不必開票的公款收入,嚴格入帳管理;購買東西,銷售單位主動少收錢、多開金額的發票,她按實際付款報銷;參加各種會議,承辦單位只開會務費發票,不收錢她就不報賬,收錢少的票據,就按實際金額報;出差所到單位幾乎都承辦了伙食,別人回單位仍報伙食補助,而她不報;到下屬單位,下邊的人送的土特產等各種禮物,她拿到單位與職工分享;收沒開票的臨時公款存銀行利息絕不佔為己有……貪財佔便宜的事不但她不做了,還勸家人、教育孩子也不要做。在她的帶動下,單位有的同事也開始約束自己不貪不佔,回歸正途。

太珍不再為醫療費發愁。

老母親說:「我的三女兒楊太珍,今年六十歲,四川省瀘州市納溪區永寧路社區居民。修煉法輪功之前,患有風濕性關節炎、婦科病等多種疾病,醫療費用每月數千元。由於沒有固定收入,常為昂貴的醫療費用發愁。九八年修煉法輪功後,所有疾病痊癒,身體恢復了健康,丟掉了醫療費的沉重包袱,她本人受益,她的家庭受益。街坊鄰居都知道,太珍是修煉法輪功的好人,從不搬弄是非,本份老實,與人為善。」

「作為母親,我為孩子們解除了疾病的痛苦,得到了身心的健康而倍感高興。她們修煉法輪功,這條路走對了。」

老母親呼籲說:「不能再繼續下去了,我們的國家、社會不能再讓江澤民這個惡棍這樣肆無忌憚的禍害下去了,我們的子孫後代還要在這老祖宗留下的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國泰民安,中華子孫才能福壽延綿。」

母子連心,八十高齡的老母親日夜牽掛著冤獄中的孩子,一天天的盼著,熬著。等到受盡冤屈與凌辱的姐妹回到母親身邊,母親已癱倒在床。楊太英被開除公職,三十年工作的工齡不給計算,到退休年齡辦不了退休,生活沒有著落,無力贍養癱瘓在床的老母親。強咽下心酸的淚,楊太英盡力照顧母親,做著大法弟子該做的事。

老人的身體倒下了,可勇敢不屈的心還在期盼著,等待著。她相信,迫害徹底結束的那一天到來,她的孩子,及所有的中華兒女就能擺脫中共紅魔的迫害,獲得真正的自由。

參與迫害的部份人員

四川省瀘州市納溪區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歷任政法委書記、綜治辦主任、國保人員:余慶;黃忠傑;高理

納溪區法院:
審判長鄭余靜
審判員余鑫海
代理審判員趙麗
書記員袁露倢

納溪區檢察院:
韓剛、衡果

瀘州市中級法院:
審判長李旭東
審判員李瑞亮、徐智宏
書記員李梅

檢察員韓少華

江陽區國保大隊:
羅偉、衡思紅

江陽區檢察院:
劉森、高冠一、李世雄、劉曉霞

江陽區法院:
審判人員徐翻翻、康瀘、孫華
書記員馬結

瀘州市檢察院:
檢察員楊涯林

四川省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
惡警張曉芳、李麒、任鳳鳴

四川省龍泉女子監獄:
廖瓊芳
四監區副監區長劉忠淑
三監區楊詠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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