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都自覺的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做一個有益於國家社會家庭的好人,這本是一個正常政府求之不得的好事,但這些好人卻無端的遭到中共極權的謊言污衊和殘酷的迫害虐殺,而且求告無門。
一、以掃黑之名迫害善良
2018年8月28日,劉乃訓、王西蘭夫婦被沂南縣公安局十幾個警察,綁架到當地依汶鎮派出所,威脅、恐嚇,承認沂南公安局編造的罪名。35天後,劉乃訓夫婦二人被非法批捕,分別關押在沂南縣看守所、臨沂看守所。
2018年10月23日晨6-7點,祖培永、李長芳被沂南公安局、依汶派出所出動九輛警車闖入隋家店村綁架。
此兩次行動,是沂南縣公安局以隋家店村為重點搞「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奇怪的是,以上四位法輪功學員是修煉真善忍的好人,好人怎麼會是「黑惡勢力」?而且很快把兩個綁架案,策劃構陷成一個大冤案。
冤案受害人:祖培永,李長芳,劉乃訓,王西蘭(註﹕四人均為山東省沂南縣依汶鎮隋家店村村民);
冤案製造者:沂南公安局、依汶派出所、沂南檢察院、沂南法院,臨沂610秘密組織(類似文革小組、蓋世太保組織)。
冤案責任人:沂南縣副縣長、公安局長劉星,沂南國保大隊長胡法強,依汶派出所所長 劉偉明,依汶610主任 咸春亮,沂南檢察院 苗士武,沂南法院 尹傳偉,臨沂610頭目(由於秘密,頭目姓名不清)。
二、沂南公檢法,構陷冤案,立功受獎
沂南政法委610秘密組織,將兩起綁架案,指示沂南公檢法構陷成一起所謂的「大案」,以完成「掃黑」指標。沂南檢察院、沂南公安局、沂南法院,根據需要,非法構陷善良的法輪功學員。
不久,沂南縣副縣長、公安局長劉星,被省、市獎勵其「掃黑」成果,登上山東電視台的屏幕吹噓,欺騙廣大人民。
2019年1月24日,中國新年來臨之際,沂南縣公檢法人員荒唐地在異地即臨沂河東區看守所非法組成了一個所謂「法庭」,開始所謂的「庭審」,倉促對四名法輪功學員祖培勇、李長芳、劉乃訓與老伴王西蘭進行所謂「庭審」。
2019年3月27日,沂南法院秘密判決,並且法院規定:判決書不允許其他人看,不允許拍照。
家屬無奈,聘請律師進行查看,得到冤案秘判內容,如下:
祖培永被枉判三年六個月、罰金三萬元;劉乃訓(被枉判三年、罰金二萬元;李長芳被枉判二年六個月、罰金一萬元;王西蘭被枉判二年、罰金一萬元;未修煉法輪功的王永剛與付文合(二人刑拘後取保)一同被枉判一年、罰金一萬元,王永剛緩刑兩年,付文合緩刑一年六個月。四名法輪功學員都被非法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這是中共迫害法輪功近二十年的運動中,沂南縣法院在當地惡意捏造的一起冤假錯案。
三、冤案家屬,依法上訴,控告違法
隨即,四名法輪功學員及家人根據中國法律依法向臨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然而,沂南縣法院審判長尹傳偉卻違法阻撓,並聲稱:「判決書不能給其他人看,上訴書不低於11頁,否則不給上訴」。
家人諮詢律師,律師說上訴材料很簡單,沒有這些限制。沂南法院審判長尹傳偉為甚麼提出這樣的要求,他到底有甚麼目的呢?
在得知親人被枉判,家人找到辦案的沂南縣公檢法人員質問為甚麼要枉判他們無辜的親人,並直言相告,要依法控告枉法瀆職的辦案人員,心虛的沂南公檢法辦案人員有的躲避、有的支吾以對,藉口都是「上邊叫幹的」,這是一個懂法律的人應該說的話嗎?
鑑於沂南法院的違法行為,家屬隨即向上一級政府部門舉報和控告沂南公安局、沂南檢察院、沂南法院等部門責任人的違法犯罪行為,並逐級向省、國家級公檢法部門進行投訴和控告。
迫於壓力,臨沂公檢法部門,拖延不辦理。
四、近二十年的迫害,臨沂公檢法相關人員執法犯法
1999年7月20日,中共發動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後,公檢法成為當局主要的迫害工具,隨著政法委610的指揮棒,不斷肆意虐害當地法輪功學員,製造了許許多多的冤假錯案,近二十年裏,沂南縣被非法勞教判刑的冤案近六十起,被迫害致死的至少是六人,被搶劫的財物現金上百萬元。
沂南縣岸堤鎮西沿路村66歲的法輪功學員邢西美,2017年11月7日在興旺莊集市發送真相台曆時,被岸堤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到臨沂市看守所,11月20日被迫害致死。老人生命垂危之際,別人大聲問她時,她嘴裏只是虛弱的說「欺負人」。派出所警察見狀,怕承擔責任,扔下勒索家屬取保的三千元錢就跑了。邢西美的家人為了伸冤討公道,依法逐級上訪控告沂南縣公安局。
2018年10月20日,山東省、臨沂市、沂南縣公安局在沂南縣雙堠鎮秘密召開了所謂的「掃黑除惡專項行動」督導會議後,沂南縣政法委、610與縣公安局按照上級的意圖再次把迫害法輪功列入其中,因懷疑隋家店村等當地法輪功學員參與聲援了為邢西美冤案控訴的活動,就把隋家店村列入所謂全縣「掃黑」重點村,並糾合了國保大隊、巡警、依汶鎮派出所、岸堤鎮派出所等大批警力加以報復,綁架、構陷法輪功學員祖培永、李長芳、劉乃訓、王西蘭。
據了解,在縣公安局這次所謂「掃黑」行動中,全縣的許多法輪功學員也同時受到騷擾威脅、手機問話、監控言行、特務跟蹤等。
與此同時,臨沂市眾多的法輪功學員持續的被迫害。臨沂市蘭山區法輪功學員李家芳2018年5月23日晚九點左右,被臨沂市國保大隊劉隊長及多個警察撬開防盜門,破門闖入屋內綁架,關押迫害身體狀況很差,2019年1月15日被抬入所謂「法庭」(在臨沂市看守所)庭審,被非法判刑四年,偷偷送往濟南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
沂南蘇村東菜園法輪功學員杜以合,2018年5月28日被警察以「防止他外出打工」為由入室綁架,2019年1月被沂南法院在沂南看守所秘密枉判(家人不知情),送往濟南監獄進行迫害。
臨沂市法輪功學員錢金華、公茂海、胡金萍、胡金慧等於2018年9月29日被綁架,被採取同樣手段策劃、構陷,錢金華2019年4月30日被臨沂市蘭山區法院非法開庭、判刑2年。
不久前,沂水法輪功學員甄潔,也在沂南被非法開庭,家屬聘請的當地律師也為其做了無罪辯護,沂南法院再次進行所謂合議,要求家屬等候判決通知。
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已經持續二十年了,中共公檢法相關人員為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不斷重複的藉口,不斷重複的綁架,不斷的違法犯罪。而法輪功學員秉持的「真、善、忍」的普世價值,一直以無怨無恨來對待參與的公檢法人員,就連曾經不理解的家人、親朋、世人,現在也開始從內心支持法輪功的和平理性的信仰堅守。誰是好人?誰在行惡?一目了然。
五、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善惡到頭終有報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縱觀歷史,任何人做了甚麼都得還!當正義來到人間時,人類真正的法律可就要登場,登場幹甚麼?首先清除嚴懲的就是那些跑在迫害前邊執行違法命令的執行者!不管上邊具體是誰,執行迫害的人就是具體的犯罪者。
近日,在美國的一些宗教及信仰團體日前被告知,美國政府意在更加嚴格地審核簽證申請、對人權及宗教迫害者拒發簽證,包括移民簽證和非移民簽證(如旅遊、探親、商務等),已發簽證者(包括「綠卡」持有者)也可能被拒絕入境。美國國務院官員並告知美國法輪功學員可以提交迫害者名單。
6月3日,美國駐華使館微博發布了《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的相關介紹。法律規定,實施人權迫害的官員和打手均可受到美國政府的制裁,制裁方式包括限制其簽證以及凍結其在美資產等。
馬格尼茨基法案已在美國、加拿大和英國成為立法。《馬格尼茨基法案》將使那些違反國際人權法律者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協同迫害法輪功者將身陷這種不光彩且難堪的處境,到處碰壁。無論是擬定政策的首惡之徒,或執行命令的從犯幫兇,最後必將在良知的譴責、法律的審判與嚴懲中償還其罪惡。
最近幾年,中國國內法律新法規新政策的出台,明眼人可以看出法律的出台,是因為沒人願意為人權迫害者背黑鍋。
2015年3月1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這個《規定》既斬斷了幕後操縱公檢法司辦案的黑手,又給了執法機關及執法人員拒絕幕後操縱的一把尚方寶劍,使其不能逍遙法外。
2016年3月1日生效執行的新修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中刪除了1999年6月11日出台的同文件第14條:「執行上級命令的,不追究人民警察的責任」,取而代之的第27條規定:「因故意或者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終身責任制)
今時,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者正在被四面圍堵,躲得過一時,逃不了永遠。願身在公檢法系統的兄弟姐妹們,認清真相,不要盲目跟從迫害以「真善忍」為做人標準的法輪功學員,不再助紂為虐,將功贖罪,才能給自己開一條生路,也可為家人挽回未來。
據統計,有的610、政法系統公檢法人員在抓捕或打壓運動前提前「打招呼」或半路釋放……僅2018上半年,在全國21個省市的公安局、檢察院、初審法院、中級法院,都有阻止或終止迫害程序的案例,共計54名法輪功學員獲釋,97人被退卷。執法者的聰明才智能造福他人,成就自己!
此時正是將功贖罪的好機會,您可以檢舉、揭發逼迫或命令您從事迫害的人員,您可以將自己掌握的信息按照下面的表格要求填寫,從安全渠道電子郵件發送給「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大紀元舉報平台、新唐人爆料平台、明慧網或當地法輪功學員。您的選擇,決定著您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