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兒考研過程中修心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三日】女兒在三歲時就和我一起得法了,但是上大學後,就放鬆了修煉。我們倆都不太精進。但是,慈悲偉大的師父沒有放棄我們,一直看護著我們、點悟著我們,我們都真心感受到了師父的慈悲救度。感受最深的是女兒考研究生複試的這段過程。

放下執著 順其自然

女兒在校第一次考研失敗,心裏很不是滋味,回家來我陪她捧起大法書,認真拜讀,並參加了小組集體學法,決心以大法弟子的標準要求,面對以後的考試。可是由於這幾年的懈怠,沒打下好的修煉基礎,當女兒第二次考試時,怕再次失敗的心在折磨著她,慶幸初試的成績過了分數線,準備參加複試。

第一件事就是找導師。她一開始沒怎麼著急,認為以她的分數找導師沒有問題。可是二十天過去了,還沒有找到導師,和她一起參加複試的同學都找到導師了。這時我的心也隨著女兒一塊起來了,導師沒有定下來,複試就危險、沒有把握。

還好在焦急中,我們沒忘記向內找,發現我們對考研太執著了,認為只有考上研究生才能有個好的前程。通過認真學法,我們都放下心,不再執著、順其自然。師父說:「我們修煉人講隨其自然,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1]

心放下後,有個導師來電話說,給女兒個暫定名額,我們也鬆了口氣,認為這就定了。可幾天後聽女兒的同學說,這個導師暫定了很多學生了,其中有的是學霸,有的是琴棋書畫樣樣優秀的,並且這導師今年就招收一個學生。想到女兒各方面都一般,我們的心又起來了,認為沒有希望了。女兒說:「這麼多優秀生,導師不會挑著我的,如果沒有導師,複試也沒有必要參加了。」

我們一起學法,向內找:想考上研究生沒有錯,可是太執著了的心根本沒放下,只是表面放下了,心裏還是翻江倒海。學了師父的講法:「如果修煉的人要是只從表面上放的下,但內心裏邊還在保守著、固守著一個東西,固守著你自己的那個你最本質的利益不讓人傷害的時候,我告訴大家,那是假修煉!你自己的內心要不動,你是一步都提高不了,那是騙自己。」[2] 我非常羞愧,那不就是說的我嗎?於是在學法小組把我們內心放不下的許多執著曝了光,得到同修的幫助。

沒想到幾天後,導師打來電話說,「就定你了。」

做到真

導師定下來之後,女兒開始整理作品集參加複試。考研的同學為了複試能通過,都把別人優秀的作品「借」來當作自己的作品,這都不是秘密了,是當今中國社會的普遍現象,人人都這樣。女兒也隨波逐流的這麼做了。

一次在我們學法時,當我看真、善、忍三個字時,其中的「真」字特別大,比其它的字都大。我知道這是師父點化我,要叫孩子做到真。晚上做夢,夢見自己拿一包「針」在分給別人。這不就是點化把「真」分享給別人,自己為甚麼不講「真」呢?於是我和女兒切磋,不能用別人的作品,要用自己的,要做到真。女兒說:「我在大學期間沒有好好學習,所以作品很爛。」我說:「很爛也得用自己的。」

女兒說:「要用自己的我複試就沒有希望了,一定就考不上了。」我的心也開始不穩了,這直接影響到孩子的前途啊。當時的名利心被帶動的很厲害。儘管這樣,我還是堅持努力學法,因為「法能破一切執著」[3],我知道師父在加持我。我的心穩下來了,對女兒說,我們修煉要聽師父的話,絕不能和常人一樣弄虛作假。考研究生是次要的,跟師父回家是主要的,考上考不上順其自然。女兒答應了,哭著把別人的作品撤了下來,都換上了自己的。

當導師看到她的作品集時,非常生氣:「你這是甚麼作品?!你這樣的作品能複試嗎?!肯定不能過,你趕緊想辦法,學學其他同學怎麼做的!」也就是暗示用別人的優秀作品。女兒對我說:「媽,如果我不用別人的作品,導師都說不能過,我真沒希望了,我考不上了。」

我的心跟著一次一次的忽起忽落,真是太折磨人啦!這時我想起師父的話:「我們不想追求常人要得的東西,而我們所得到的又是常人想得都得不到的,除非修煉。」[1]我對女兒說,師父不是告訴我們煉功人要按高標準、更高標準要求自己嗎?常人怎麼做,我們也怎麼做,那不就是個常人嗎?能是個修煉人嗎?我們按真、善、忍做,不弄虛作假,只有更好。把心放下,師父會幫助我們的。

女兒聽了後心慢慢的穩下來了,當她想明白了之後,回過頭來還來安慰我:「媽,我們可不能有和大法討價還價的心啊,不要有有求之心。」

複試那天,女兒坦坦蕩蕩的把自己的作品拿上去,教授們輪番看,提了很多問題。因為是她自己的作品,當時的理念、構思等都很清楚,所以她非常流暢的做了回答。教授們頻頻點頭,沒有提出異議。

三天的複試結束了,成績很快出來了,女兒榜上有名。她打電話給我:「媽,這都是師父給我的鼓勵啊。」聽得出當時她是激動的流著眼淚告訴我的。我雙手合十,一遍一遍的說,謝謝師父、謝謝師父!

通過這件事我們悟到:修煉就得按修煉人的標準要求做,只要有執著心,必須磨去。只要按照大法做,不抱任何有求之心,一切師父說了算,師父無所不能。特別是當我看了今年師父在紐約法會講法後,更覺的應該做好。

個人體會,不當之處,請同修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北美首屆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排除干擾〉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