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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煉法輪功獲新生 長沙吳利如講真相陷冤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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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長沙市岳麓區六十三歲的吳利如女士,二零一二年修煉法輪大法後,一身疾病好了,告訴人們 「法輪大法好」,被綁架關押迫害,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六日被非法判刑一年,在監獄遭受迫害,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五日出獄後一直被騷擾。

吳利如,一九五六年十月初十生,岳陽汨羅人,現住長沙市岳麓區王泥嶺社區;二零一二年,五十六歲的吳利如滿身是病:嚴重的風濕造成雙腿不能行走,一九九六年摔斷八根肋骨,頭痛,全身是病,不能動,輕輕咳嗽一聲都可使腸子斷裂,每天感覺生不如死,度日如年。

一個偶然的機會,吳利如女士得知法輪大法祛病健身有奇效,抱著試試看的心聽了一點點法輪大法創始人講法錄音,身體就奇蹟般的變好很多,因不太識字,繼續聽了幾次錄音,感覺體內寒氣呼呼往外冒,困擾多年的風濕沒有了,甚麼都變好了。她心裏那個激動啊,只想把自己的親身經歷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給了她第二次生命!

然而中共卻利用各種手段折磨她,想讓她放棄修煉,誣蔑大法師父,下面是她被迫害的經過: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中旬,吳利如女士貼法輪大法好不乾膠,在省婦聯附近被攝像頭抓拍,社區和公安通過租戶騙走其身份證核對身份。咸嘉湖派出所和社區來三/四人抄家,抄走所有大法書籍和法像,未出示搜查證,並將其綁架至望城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吳利如女士麓山銘園站牌上寫「法輪大法好」,被便衣發現,直接上手銬,綁架到西湖派出所,兩個女警,四個男警,強行搜身,把上衣都脫光,搶走家裏鑰匙,劫持著回家裏,又抄走了所有大法書籍和法像,並欺騙說只關七天,關押到長沙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吳利如女士被非法開庭,被冠以所謂的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枉判一年、勒索罰款三千元。

吳利如女士在看守所一共被關押迫害了七個月,二零一九年元月被劫持到女子監獄,進監後下到高度戒備監區(驗血,全身檢查),每天強制看轉化材料。因拒絕觀看,獄警李鮮豔(女)/塗文利(女)指使牢頭龍瓊(湖南湘西人)/王顏力(湖南湘潭人),牢頭指使牢房裏面的犯人,包括其他房間的犯人一擁而上,將其打倒在地,踢打,潑冷水,毛巾塞口,整整三個月,都是全身濕漉漉,所謂的床鋪也是濕漉漉的(註﹕一、二月是長沙最寒冷的時候)。同時,不准洗漱,不准上廁所,大小便都拉在身上。為了抗議這種迫害,吳利如女士絕食八天,強行迫害到醫院灌食,牙齒被撬鬆。

短短的幾個月,吳利如一個健康的人被迫害得全身浮腫,潰爛,下身腐爛,疼痛難忍,直到不能行走。就是這樣還是強迫觀看監規三十八條,所謂的二零一七年兩高司法解釋。強迫寫五書,塗文利/李鮮豔指使王顏力(犯人)強行抓手寫五書。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五日,吳利如女士走出監獄黑窩。獄警在她快出來前的一個多月的樣子就假裝對她好了,推脫那些壞事都是牢頭們自己所為。

從監獄回來以後,岳麓區610(女)要吳利如女士寫東西,打電話給女兒,帶到610去簽字,她沒去。吳利如女士回家短短四十多天,不法人員又到家騷擾,並揚言以後每個月都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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