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月虎住在公安縣斗湖堤鎮車羸社區,靠種菜為生。他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曾連續三年用三輪車拖磚渣義務修路,出錢又出力,為他人提供方便,他是鄰里稱讚的忠厚好人。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晚十點半鐘,李月虎騎摩托車在公安縣章田寺鄉後街時,章田寺派出所一巡邏警察看見他有「法輪功在中國完全合法」及「美國政府決定制裁中國迫害法輪功者」等真相傳單,就誣蔑說這是違法的。李月虎說:這些都是合法的,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柳斌傑簽署第五十號令 》,已廢除對法輪功出版物的禁令,法輪功出版物在中國完全合法;你看看傳單就知道了,這對你有好處。
該巡邏警察不聽也不看傳單,打電話叫來另一警察,二人一同將李月虎劫持到章田寺派出所。一個自稱是指導員名叫謝峰(警號05471,真實姓名待核實)的警察未出示警官證,對李月虎連夜非法審訊至第二天早晨七點鐘。
七月十二日早上八點,謝峰將他帶到公安縣人民醫院做體檢,然後非法關押進拘留所。十三天後非法轉刑拘,李月虎強烈要求警察拿出法律依據,他們拿不出來,強行將他銬到看守所,看守所和拘留所在一個院子裏。轉刑拘後,公安局610(中共為迫害法輪功專門成立的非法機構)、派出所警察帶一個檢察官,還有一個女的來到看守所,那女的說他違法,李月虎立即糾正說我是合法的,並拒絕簽字。
七月十二日下午三點多鐘,由公安縣國保副大隊長向曉陽帶五、六個警察,裹脅車羸社區副書記陳蘭(女)(初步核實,待進一步確認)參與,並找來李月虎的哥哥,然後闖進李月虎家,沒出示任何證件與法律手續就抄家、攝像,強逼他母親照像,又搶走二十幾本《明慧週刊》及兩本手抄的師父詩詞《洪吟》、兩幅傳統堂畫與一幅對聯。事後還恬不知恥地對他說,有社區領導和他哥哥參加,是合法的。
七月二十二日下午,縣國保大隊薛維斌、向曉陽拿著李月虎的鞋子到他家逼他母親簽非法「刑拘證」遭拒,他們放話說「不簽字也能辦」,當晚將他非法轉到看守所刑拘。
八月一日下午五點多鐘,已是近下班的時候,向曉陽夥同另外倆人(身份待查)開一輛黑色私家車來到李月虎的家,宣讀對李月虎的非法批捕書,逼他母親簽字再次遭拒。
八月三日,向曉陽、章田寺鄉派出所一個警察(個人信息待查),還有一個背攝像機專門錄像的,來到看守所說他已被批捕。非法關押期間被審訊四次,辦案警察問資料從哪來的,李月虎說是明慧網上的,其它一概拒絕回答。警察要他在筆錄上簽字,李月虎說筆錄是捏造的,拒簽。整個過程那個自稱是謝峰的人全程參與。
看守所裏面的生活一日三餐米飯,長期單一菜譜:早餐繡球白,中、晚餐是冬瓜,菜裏沒有油。李月虎與其他在押人員相處很好,有自由交流時間。他知道眾親友都在關心幫助他,他請眾親友放心,感謝大家無私的幫助。有良知和正義感的警察建議李月虎控告他們(所有參與迫害的警察)。
這裏特別提醒各位檢察官,公安縣610、國保有過多次偽造證據的先例,例如被冤判三年的法輪功學員倪友梅,庭審時就是利用偽造的證據,沒有證人當庭作證;郭恆宏被迫害致流離失所含冤離世半年多後,610及國保竟然還帶著偽造的材料到軍堤村去抓人準備送勞教所。因此各位檢察官你們一定要擦亮眼睛,千萬別被610、國保人員將罪惡栽贓給你們,那樣對你本人及你的配偶、子女將是非常不利的。李月虎是為了告訴人真相救人,讓人類社會道德重建,讓人們生活得更好。希望你們能明白他的苦心。
參與迫害者信息補充:
國保副大隊長向曉陽:男,住公安縣斗湖堤鎮油江路177號臨街樓三單元501室。
單位辦公地址:公安縣公安局辦公樓408室。警務通:1567217297;手機:13872375668。
章田寺派出所謝峰:男,派出所指導員,警號05471(屬自報的姓名,真實姓名待核實)
車羸社區副書記 陳蘭:女,18972352232.(待進一步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