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犯罪事實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據明慧網已報導的消息統計,從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一九年,差不多三年的時間裏,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直接或間接策劃並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11人。其中男性法輪功學員3人,女性法輪功學員8人。他們被綁架後,有的被非法抄家、關押、批捕、罰款、判刑、其中一人離世。

二零一七年,中共召開「十九大」,昆明市西山區公安分局按照上面指示,制定了所謂的「風雷行動」,即所謂「視頻監控抓軌跡,人臉識別辨身份」等。公安分局局長均參與會議,入轄區派出所推行「風雷行動」,其表面上是打擊偷盜、禁毒犯罪行為,背後暗藏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目的。

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副局長朱家斌,分管國保大隊、巡特警大隊、永昌所、金牛所、前衛所、楊家地所、梁源所。

以下是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這兩年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犯罪事實:

─、迫害法輪功學員朱翠芬、周惠芬,致使兩人分別被判刑一年零兩個月

周惠芬(六十一歲),一九五八年九月出生,家住昆明市梁源三區一零六幢。朱翠芬(六十八歲),一九五一年六月出生,雲南省宣威市人,家住宣威市開發區雄業花園小區一幢。兩人在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同一天被昆明西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夥同梁源派出所警察一起非法抄家,後被劫持到昆明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警察綁架的藉口是,兩人與其他法輪功學員,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去昆明市西山公園貓貓菁掛法輪功真相掛件、貼真相不乾膠,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被關押六個月後,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被起訴到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郭彥伲。

二零一九年三月一日,昆明市西山區法院下達傳票,擬定於三月六日下午兩點半,在西山區法院四號法庭對朱翠芬、周惠芬、陽功秀、夏梅仙等四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傳票上審判員的名字是李麗君,書記員宋雲仙。後法院又說取消開庭,具體開庭時間等法院通知。

兩人被關押一年後,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日,昆明市西山區法院把判決書送到昆明市看守所朱翠芬、周惠芬手中。兩人分別被判刑一年零兩個月,勒索罰款2000元。

二、迫害法輪功學員夏梅仙致使其在恐嚇中離世

夏梅仙,一九六四年三月出生,家住昆明市西山區梁源三區,二零一三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時,她被醫院診斷為宮頸癌晚期,只有三個月的生命。修煉法輪大法後,夏女士在大法神奇的祛病健身效果下,健康、快樂的走過了七個年頭,令所有曾為她看過病的醫生都不敢置信。

重獲健康生命的夏女士,在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卻遭到昆明市西山區國保大隊及梁源派出所警察的非法抄家,警察謊稱是物業管理人員,騙開門後,就衝進家中將夏女士學習的法輪功書籍及煉功音樂等物品全部搶走,並企圖將夏女士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後因夏女士女兒拿出母親在醫院的治療診斷書及醫院體檢結果不能收押才作罷,但是卻騙夏女士女兒交了三千元保證金。

夏梅仙生前說:「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早上九點多,有人敲門,我開門後,迎面的女人說她是物管的,我家的下水道漏水。尾隨就冒出一個男的,說他是西山區國保的,拿出一份搜查證給我看,讓我十分鐘看完。另外一個男的拿出攝像機指著畫面中的人問我,是否是我。當天加上這個女的,一共來了八個人,只有一個人動手搜家。」

經歷抄家、恐嚇等一連串迫害,使她與家人精神緊張、害怕,夏女士身體每況愈下,後期連走路都非常困難。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三日夏女士在家中昏迷,家人將她送到醫院,五天後離開了人世。詳見《遭中共警察綁架、抄家、構陷 昆明夏梅仙女士離世》

三、迫害法輪功學員陽龔秀致使其被非法判刑兩年半,罰款2000元

陽功秀,七十四歲,一九四五年七月出生,家住昆明市西山區麗苑鐵路二公司四棟。

陽功秀說:「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早上,西山區國保大隊、梁源派出所一共六個人(著便裝),五男一女到我家中來,拿出搜查證給我看了一眼,表示要搜家,就動手在家裏搜,還有人攝像。」「搜家後就將我帶到梁源派出所審訊室,警察問我東西(家裏搜出的大法書籍和真相資料)哪來的,真相掛件和不乾膠是誰給的,誰讓我們去貼的。」陽功秀老人拒絕在搜查物品清單上簽字,警察就沒有給她。不法警察從家裏搶劫了《轉法輪》、《洪吟》等書籍,這些本應該受法律保護的私人財物。

陽功秀還說:「當天下午我被帶到西山區公園貓貓菁所謂指認現場,看到了另外三位法輪功學員,才知道她們也被綁架了。」指認「現場」就是指著真相掛架承認是否是自己掛的,然後警察拍照。當晚十二點西山區國保大隊兩男一女帶著陽功秀去醫院體檢,緊接著送到昆明市看守所,妄圖非法關押,昆明市看守所的所長看了醫院的體檢結果,表示這種情況看守所不能接收,無奈只得又拉回梁源派出所。西山區國保大隊通知陽功秀老人的兒子來派出所,收了三千元的「保證金」,也沒有開收據,也沒簽字,就讓她兒子把陽功秀老人領回家了,取保候審。

回家後一段時間,西山區國保大隊和梁源派出所警察到家裏來了三次,也是詢問掛真相掛件和貼不乾膠的事情,陽功秀老人住家所在的麗苑社區來了家裏一次,給陽功秀老人拍了照,還拍了家裏的照片。西山區檢察院通知陽功秀老人到檢察院詢問了兩次,問真相資料還給了哪些人。後來又通知去拿起訴書。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日,陽功秀收到昆明市西山區法院判決書。非法判刑兩年半,罰款2000元。

四、綁架構陷退休女教師朱亞明

朱亞明,七十五歲,昆明船舶子弟學校退休教師。二零零三年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功。在修煉以前身體患有多種疾病。晚上睡覺失眠、胃不好不能吃酸冷、腎結石、咽炎、腸炎、膽囊也有問題。修煉法輪功後,這些病症都不翼而飛,整個人輕鬆愉快。她的老伴患肺氣腫常年吃藥,動不動就住醫院,自從明白了大法真相後,每天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血糖也從十三點降到了六點五,精神很好,飯量也增加了。

這麼好的功法,這麼善良的老太太,中共警察卻多次綁架她,抄她的家,逼她放棄修煉法輪功。詳見《雲南農業大學七旬退休女教師再遭綁架構陷》

二零一八年七月中旬,昆明市紅雲派出所警察打電話詢問朱亞明,要來她家一趟。在得到允許後,當天十一點多鐘兩男警察來了,警察說:他們只是來家訪一下,沒其它意思。其中一個站朱亞明前面拿手機拍照。朱亞明請他不要拍,告訴他這樣做對他不好。警察問了她老伴的一些情況。出門時姓楊的警察說只要對身體好,就好好煉。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中午,朱亞明在昆明農業大學的家中再次被西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梁源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並送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

朱亞明的老伴現年八十多歲了,又患上了腦血栓,生活也不能自理。二兒子智障也需要照料。大兒子因母親被抓,在家照顧病重的父親和弟弟,無法分身打理生意,身心疲憊不堪。

五、迫害法輪功學員史美玲

史美玲,二零一九年八月一日下午,在廣福路盤龍江綠化帶附近發放真相資料,被人舉報後,於八月一日下午九點被西山區公安分局、西山區前衛派出所十多個警察非法抄家,抄走所有大法資料、真相資料、手機和筆記本,並於八月四日非法批捕,目前被拘留在昆明市看守所,家人律師均被告知無法會見。

史美玲家中尚有患腦梗的丈夫以及早年便患有精神疾病的母親需要照顧,弟弟也患有精神疾病,日常事務都由她代為處理。目前家中大小事務皆由其工作的兒子在處理。

直到現在派出所即不安排會見,所有問題均推至上屬公安局、國保大隊及西山區檢察院。家人實在心急卻無能為力、心力交瘁。

六、迫害八十三歲法輪功學員李培高

李培高,現年八十三歲,平時一人居住。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五日下午兩點,李培高在發真相資料時遭到便衣警察報警,被金碧路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所裏,車上的真相資料被搶走。隨後他被西山區國保大隊兩個警察強行帶回家非法抄家,他們搶走了法輪功師父法像和大法經書。李培高堅持給警察們講真相,被非法扣押到晚上一點半,才被允許回家。三天後,大觀派出所警察又到其家中騷擾。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李培高發真相日曆、小冊子時被昆明市金碧路派出所警察綁架,後遭昆明市西山區國保警察非法抄家。李培高於當晚回家。二零一九年一月初,李培高再次被警察綁架。西山區永昌派出所警察後電話通知李培高的家人,說李培高已被關入雲南省第一監獄,三個月後才能探視。

七、綁架構陷法輪功學員王任權、非法判刑一年零四個月 罰金二千元

王任權,六十四歲,原是昆明市昆船教育培訓中心實習教師,因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曾多次遭中共迫害。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日,王任權從昆明到彌勒縣參加女兒的結婚典禮。他在昆明火車站候車室等待乘坐高鐵時,一自稱安檢的人員過來查看他的身份證,隨後又檢查他的提包,發現有一本《轉法輪》,遂將他強制帶到車站值班室。他們向鐵路公安處彙報,公安處指示由昆明火車站派出所處理。車站派出所警察來盤問後,覺得無法處理,就將王任權交由地方轄區西山區永昌路派出所處理。

西山區永昌路派出所警察以王任權曾經被勞教和拘留過為由,在無任何法律文書的情況下,對他非法進行了抄家,搶走了朋友寄放在家中的電腦、打印機、刻錄機(這些設備沒有使用),從早上一直折騰到深夜,又把王任權劫持到了西山區看守所關押。

警察將構陷王任權的所謂案件報送到昆明檢察院後,昆明檢察院指派宜良縣檢察院負責公訴。宜良縣檢察院以王任權不屬於管轄範圍而推辭,案件又轉送到西山區檢察院,西山區檢察院曾經以案情不清三次退偵,要求派出所重新補充材料。

最後在王任權被非法關押一年多後,西山區法院才於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下午兩點開庭審理。開庭前,進入法庭的五、六個親朋好友,被後來的國保命令法警以領旁聽證為名騙出法庭,不准進入。王任權的女兒請律師為父親依法做無罪辯護。二零一九年六月五日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四個月。罰金兩千元。 非法判決下達後,距離刑期期滿僅有二十天。

二零一九七月三日刑期滿,按常規早上八點上班就應該放人,但是西山區看守所稱沒有接到西山區法院的釋放執行書不能放人。家人又詢問西山區法院,法院回答執行書早已下達看守所,後來家人直接找到當事法官,就這樣幾經輾轉,快到下午六時,王任權才得以走出看守所大門。

八,迫害法輪功學員吳世曄、非法關押

吳世曄,女,六十三歲,雲南省電力學校退休講師。二零一八年五月九日在公共汽車上與人講述法輪功真相,被司機誣告,遭派出所警察及西山區國保大隊人員綁架,現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看守所已近一年。

九、迫害法輪功學員李麗芬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昆明市西山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李麗芬。只讓兩名家屬進入法庭旁聽,其他人都被國保堵在法院門外。在法庭上,李麗芬表達了修煉法輪功使身心受益的經歷,不僅自己的身體獲得健康,女兒的病情也得到控制。散發法輪功資料是讓更多的人明白真相,不構成犯罪。同時兩位律師根據李麗芬的要求依法做了無罪辯護。二零一九年一月三日,西山區法院非法判李麗芬有期徒刑八個月,罰款二千元。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八日李麗芬從看守所刑滿回家。

十、迫害法輪功學員吳廣成

吳廣成,花甲老人,原係開封市房管局開發公司黨委書記,早年疾病纏身,多方求醫無果,後來修煉法輪功,得以康復。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吳廣成被棕樹營派出所警察劉建文綁架。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昆明市西山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吳廣成開庭,審判長是吳兆敏。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黃雲爽出庭,指控吳廣成在四月份的一天傍晚到西山區雲山路教委小區散發《明慧特刊》和《九評共產黨》等資料。吳廣成和辯護律師作了無罪辯護,認為相關材料僅是教人向善,於國於民沒有任何危害,請求法庭依法宣告無罪。

當天的開庭,吳廣成精神抖擻,思維清晰,語言幹練,令人耳目一新。他說,從開封來到昆明,初來乍到,當天傍晚自己在一陌生小區蹓躂,被居民和保安以疑似盜竊為名扣留,在門衛室裏保安說看他不是本地人要求他掏一千塊錢「贖身」,否則就報警讓警察把他抓走。

吳廣成身上沒有錢,保安於是報警讓附近的棕樹營警察把他帶走關進了看守所。後來,保安員在小區住戶樓裏發現了《明慧特刊》、《九評共產黨》等刊物和光盤,於是這些物品都送往派出所作為證據,指控吳廣成向居民小區散發了法輪功資料。

吳廣成說,這些資料均是以溫和友善的方式向世人訴說法輪功修煉者所遭受的冤屈,講述近二十年來無數公民因為信仰法輪功堅持真善忍而被勞教、被判刑、被毆打虐待的真實故事,並沒有破壞國家法律實施更無利用任何組織,也根本沒有所謂破壞實施的客觀事實和行為後果。

吳廣成說,多年來無數法輪功修煉者妻離子散,被迫失去工作,有家不能歸,遭受了無數的不人道對待。法庭和法官應當肩負維護正義保障人權的使命。庭審最後,他希望法官結束對法輪功修煉者的審判,還法輪功修煉者的清白。

結語

以前老百姓一聽到「警察」這個詞,會從內心裏升起敬仰。因為「警察」是正義的象徵,懲惡揚善,保護人民的財產安全。誰家兒女當了「警察」做父母的都感到自豪。而現在的人們一聽到「警察」這個詞會嗤之以鼻,不僅眼神裏流露出的是鄙夷,嘴裏還要罵上幾句。

在此奉勸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副局長朱家斌及國保警察:俗話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善惡有報是天理」,這是從古到今的真理。周永康,李東生,薄熙來等一大批迫害法輪功的不法官員遭惡報,如果再肆意違法迫害,馬上就會做江澤民的陪葬品、替罪羊。你們只有懸崖勒馬,將功折罪,善待法輪功學員,你們的生命才有未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