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昆明劉翠仙遭八年冤獄 被藥物摧殘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八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昆明法輪功學員劉翠仙與兒媳彭學萍,及法輪功學員劉曉萍、冉曉漫,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在鄉村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綁架,遭非法判刑:劉翠仙與兒媳彭學萍被非法判八年,劉曉萍被非法判十年,冉曉漫七年零六個月。在公安局、看守所和監獄非法關押期間,劉翠仙遭到種種慘無人道的折磨。

特別是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劉翠仙一直遭藥物摧殘,直至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日出獄。監獄醫院楊姓院長說:要停(藥)回家去停,在這裏必須服藥。

劉翠仙,女,現年六十五歲,雲南省昆明市紅廟村人。一九九三年她家建房,丈夫不幸觸電身亡,扔下七十多歲的婆婆及十四歲的孩子(孩子當時就受到刺激,精神智障),艱難度日。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大法後,她明白了人生真正的目的和意義,多種疾病不治而癒,從生活的絕境中走了出來,按真善忍做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劉翠仙遭嚴密監視、騷擾、非法抄家、綁架、多次非法關押、二次勞教等迫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再次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八年。下面是劉翠仙女士自述她的這次遭遇。

遭綁架摧殘、非法判刑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為使受謊言毒害的人們明白法輪功真相,我和三位同修劉曉萍、彭學萍(是我兒媳)、冉曉漫開車來到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祿豐縣所屬鄉村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我和劉曉萍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於當日十八時三十分在妥安鄉妥安農貿市場被附近的派出所警察綁架;約十九時三十分在妥安鄉妥安村委會大白坡以南公路邊,警察又將我兒媳彭學萍和冉曉漫綁架。警察搶走了我兒媳的雲AE273L大眾朗逸轎車一輛、我們身上的真相幣一千多元及隨車攜帶的真相資料。

警察綁架我們到派出所後,在派出所院子裏一個被稱為王所長(有人又稱他為王政委)的人進來,不由分說便分別抓住我、劉曉萍、冉曉漫的肩膀,用腳從膝蓋後面腿彎部位猛蹋,口裏厲聲說道:「跪著!跪著!跪著!」我們三人便分別被他踢倒跪在地上。

一會兒我看到我家大眾朗逸轎車被開進院子,我兒媳彭學萍被兩警察抓住頭髮從車上拖下,他們扭著她的手臂,頭幾乎被按在地下,又用腳不斷的踢她。看到這種情形,我就大聲叫起來:「不許打人!」王所長便回身猛地給了我幾個嘴巴子,打得我耳朵「嗡嗡」作響。

拳打腳踢
拳打腳踢

我們四人被分別銬在院子裏的樹上,直站到半夜,沒給我們吃飯和上廁所。之後將我們雙手銬在一起,推上警車,夜裏又冷又餓。第二天早上六點左右,警車開往祿豐縣公安局國保大隊。一到縣公安局便將我們四人分開一人一間,非法審訊我們一整天。我們不予配合,不報姓名和住址,警察就將我們每個人都照了相,動員各村委會幹部去我們發過真相資料的地方進行地毯式的搜查,凡接到真相資料的人都要叫交出來,並指證是誰給的。當晚(二十一日)十一點我們四人被送到祿豐縣看守所非法關押。

因為祿豐縣老看守所只有兩間女號房,我們四人和另一同修都不背監規,就將我們一同非法關押在同一監室,目的是為了不影響另一監室的考核。我被三個警察(一男二女)單獨叫出來,讓我在一份東西上按手印,我不配合,被他們扭著兩臂,按在地上,有一警察用腳採在我的背上,將我的大拇指反背過去按手印。不管怎麼樣,我就是不配合,我掙扎著站起來,他們又將我按倒,按倒我又站起來,反覆幾次,就是沒按上手印。我心裏發出最純正的一念:誰也動不了我。最後,他們一個個都累了,扭著我的手也抖起來了,這讓他們很震驚,還假惺惺的要來看看我的手,說是不是給弄殘廢了。最後,他們也不讓我按手印了,給我帶上了一副最重的腳鐐。我被強制帶了一星期的重鐐,晚上無法入睡,連翻身都翻不了。

酷刑演示:腳鐐
酷刑演示:腳鐐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祿豐縣法院以【2013】祿刑初字第49號刑事判決書,枉法裁判我和兒媳彭學萍八年徒刑,劉曉萍十年徒刑,冉曉漫七年零六個月徒刑。我的一家妻離子散,丟下一個剛剛報名上小學的小孫子無人照管(我的兒子原來就智力障礙,從我被迫害後就更加嚴重)。

我不服判決,於二零一三年六月提出上訴。上訴期間,「六一零」人員和國保人員經常到看守所威逼我們寫認罪書,用盡各種手段折磨我們,軟硬兼施,我們不寫就揚言要把我們關死在裏面。二零一三年十月十日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級法院,以【2013】楚中刑終字第66號刑事裁定書:駁回上訴,維持冤判。

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遭受的慘無人道迫害

我們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一日被強制戴腳鐐手銬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雲南省女二監是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專管監獄。一開始我們被安排在九監區,九監區又是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專管區。我自始至終都被兩名犯人(稱「包夾」)監控著。我的「包夾」一個是死刑犯哇(緬甸人,她的名字就只一個字),另一個是無期徒刑犯焦玉盤王(傣族)。 「包夾」都是獄警認為特別兇惡的,才選定來迫害法輪功學員。在這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獄警往往通過給「包夾」減刑或加期的手段,來縱容或威逼她們給法輪功學員施加各種精神和肉體的折磨,逼迫法輪功學員轉化。為了得到減刑,她們變本加厲的迫害法輪功學員,安排監控我的這倆個「包夾」一直對我非常殘暴。

在監獄,我遭到不讓睡覺、限制上廁所和限制喝水(一天只給一小杯水喝,上廁所要等待安排);買生活用品必須在購買清單上填寫自己是犯了甚麼罪,不寫連衛生紙都不給買;強制吃和注射不明藥物。我被逼迫吃據說是降血壓的藥,每天三次,一次兩粒(一粒白色,一粒紫紅色)。藥吃下去後,要被「包夾」要求張開嘴檢查,每次吃完藥還要簽字。凡是吃降壓藥的人,每月還要被逼迫抽兩管血,我也不例外。

中共迫害示意圖:強制灌藥
中共迫害示意圖:強制灌藥

我在九監區四個多月的時間裏,每天都被兩個「包夾」一左一右夾在中間,強制端坐在一隻特製的塑料小凳上。這只塑料凳子凹凸不平,坐在上面屁股被硌得很難受。「包夾」的凳子都是木製的、平整的,上面墊著墊子。

長時間罰坐小凳子
長時間罰坐小凳子

監室是一間十多平米的房間,放著七張高低床,住著十四個人,空間非常狹小擁擠。我們背對著床坐著,我被要求不得靠在床沿上,眼睛不能看門外及窗外,雙手必須放在膝蓋上。我面前是她們倆放珠珠的凳子(她們做的手工活是穿珠子),倘若我一動就會碰落放置在凳子上的珠珠,一旦碰落了珠珠,就要遭到「包夾」的呵斥和辱罵。就這樣一天中,除站起身來抬飯和上廁所外,我每天都被強迫端坐在那只特製的凳子上,從早上六點半至晚上十點半。我的屁股被坐成了紫黑色,疼痛難忍。有一次我把毛巾折成兩折,墊在褲子裏面,想緩解一下疼痛,但在上廁所時還是被」包夾」發現了,兩「包夾」讓我拿出來,並謾罵不止。

每晚夜間監督崗(犯人)約十五分鐘巡視到我的床前,用手電筒照,看到被子稍鼓起一點,就認為是我在煉功,將我的被子掀起來查看,要不就是來捏我的腳。我睡覺鼾聲稍微大點,「包夾」就來將我搖醒,不讓我睡覺。這樣的折磨一直持續到我下隊(轉到四監區)。

到九監區半個月後,開始給我量血壓,量了三次就開始逼我服藥。服藥前血壓一般為:120/80(即高壓120、低壓80),有時是130/90,其實也屬正常,因我受到「包夾」的呵斥或威逼時,情緒處於較緊張的狀態,特別是她們不讓我睡覺,血壓會高一點140/90。但監獄卻以此為藉口,要我服藥。服藥後一般血壓在150/90,有時160/100。

我不明白她們究竟給我服的甚麼藥,服藥後為甚麼血壓反而升高了?而且服藥後我的身體出現了噁心、嘔吐的症狀。我就偷偷的將藥吐出來,但被「包夾」發現了,就告訴給監獄醫院楊院長,楊院長就又再拿藥讓我服。服藥一段時間噁心、嘔吐的症狀越來越嚴重,有時一天要吐上百次。成天噁心嘔吐,無法入睡,還遭到「包夾」的厭惡。我被這種藥物摧殘得鼻泡臉腫,精神萎靡。但監獄似乎無視這種吃藥後身體出現的反映,一直逼我持續的服藥,從沒間斷過。九監區一日要量三次血壓(早、中、晚),由一監督崗(犯人)負責,血壓若是高了就告知我們,若是低了就不告知我們。

「包夾」看到我身體和精神都承受不住了,就逼迫我寫「三書」,因為獄警許諾她們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就可以加分減刑。我說我不會寫,她們就寫好三書後逼迫我謄寫簽字。在這種摧殘下我沒了正念,心想再這樣下去我還能不能活著出去?就違心的謄寫了「三書」並簽了字。這是我的恥辱和污點,在此嚴正聲明:在那種對我的殘酷迫害下,我寫的對大法及師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

所謂的「轉化」後將我安排到四監區。四監區的「包夾」沒有九監區的邪惡,發藥是專門由一個犯人來發,藥吃到嘴裏,趁她不注意,我就吐在手上縫製的小掛件裏縫進去。自從將藥吐出來後,我再不會嘔吐,也不會噁心了,人也精神了,血壓都是正常的120/80。有一次量完血壓後我看到她寫著100/70,就要求給我停藥,但監獄醫院還是不讓我停藥。只給減了量和次數,從一日三次,一次二粒,減到一日兩次,一次一粒(減了那粒紫色的)。楊院長說:要停(藥)回家去停,在這裏必須服藥。就這樣我在監獄近六年,一直被逼迫服藥到出獄。

在四監區,每月要量一次血壓,每年要抽兩管血。我年年都被安排抽血,我都抵制。

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我從四監區被調到八監區,所從事的奴役勞動是撕菌子。由於撕菌子過敏,加之任務重,長時間的勞動使我的雙手手指腫得亮晶晶的,指頭既伸不直,也彎不下。分監區長看我實在不能幹活了,就安排我學習所謂的法律,並要求作答。我被兩個「包夾」一左一右夾在中間做答題,只有吃飯的時候我主動去幫那些犯人抬飯菜。抬飯時我發現了一件事:一個叫何蓮春的同修,被她的「包夾」在她吃飯的碗裏下藥。我親眼看到何蓮春的「包夾」,往她的空碗裏放入了一些白色粉末樣的東西,然後用開水調開,才去給何蓮春打飯,然後把飯倒在已調好藥的那個碗裏,拌好後又才抬上樓去給何蓮春吃。我看到後心裏很焦急,為甚麼給人吃藥要背著本人,不讓她知道呢?我讓人轉告何蓮春不要吃飯。之後的那段時間她就一頓飯都不吃。我看到她的飯端上樓去(她住在三樓),又原樣端回,之後何蓮春被拉去野蠻灌食。這樣在她碗裏下藥約持續了近兩個月。何女士在獄中近十年進行過二十多次絕食抗議,被暴力強行灌食、灌藥上百次。

在我出獄前的三、四個月,監獄規定每個人都不得有筆,所有的筆都得收走,交由專門的人保管,只得在星期日用筆,到時將筆領出來,用完後晚上就又收走。

監獄長年的奴役勞動,使每個在押人員苦不堪言,人像機器一樣一天到晚忙活,也完不成高額的任務。從早上一直忙到晚上十二點,甚至凌晨一、兩點也完不成任務。我撕過菌子、摺紙袋、紙箱、粘紙盒、打包裝、上下車當裝卸工,繁重的勞役使我的身體受到很大的損傷。

這期間我長年癱瘓在床的母親不行了,我家人苦苦哀求監獄方給我回家去見老母親最後一面,卻沒得到監獄的允許。二零一五年八月八日,我那牽掛著獄中女兒和她的孫子媳婦的老母親含冤離世。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日,我終於熬到了出獄。

以上是我的第三次被迫害經歷,其實也只是寫出了一點點。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對善良的法輪大法修煉者長達二十年的迫害,使我和千千萬萬法輪功修煉者及家人飽受精神和肉體的折磨,可謂罄竹難書。大家都可以看到,在中共制下,雖然高調唱著「依法治國」,但哪裏有依法辦事的影子?就連人最基本的生命健康權、知情權都被剝奪。莫說監獄裏,就是在社會上,毒大米、毒奶粉、地溝油等等有毒食品不也在威脅著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嗎?再加上中共邪黨對互聯網封鎖,新聞造假,使老百姓最基本的人權遭到了侵害,這其中就包括我們每一個人。

法輪大法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是真正的高德大法。《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害人的邪教。以《刑法》第三百條判法輪功學員有罪,屬蓄意濫用法律條文,足以令司法界蒙羞千古。法輪功修煉者不違法,迫害者才是真正的在犯罪!

法輪功被迫害,千古奇冤。面對迫害,每一個人都應理智的思考一下,法輪功修煉者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持續不斷的講真相,不怕被抓、被打、被判刑,為了甚麼?不是為了喚醒被中共謊言毒害的人的善念,喚醒社會所缺失的道德良知,喚醒人們心中的正念嗎?

奉勸那些繼續追隨江澤民迫害政策走的人,不要再為江澤民背黑鍋了。人在做,天在看,誰都得對自己所做的承擔責任。當迫害法輪功被清算的時候,將悔之晚矣!目前迫害法輪功遭惡報的案例大量出現。其實,過去幾年高壓反腐中落馬的高官,大都是積極追隨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的敗類,包括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郭伯雄、令計劃、蘇榮、李東生、王立軍、張越等等,表面上這些人是因貪腐落馬,實質上是他們迫害法輪功而遭了惡報。

俗話說: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兼聽則明,偏聽則暗。多了解一下法輪功真相,以你的良知一定會做出正確的選擇。願每個人都為自己選擇光明的前程,美好的未來!

此次迫害的責任人:
祿豐縣檢察院:王進忠(檢察員)
祿豐縣法院:李良升(審判長)、楊躍明(審判員)、朱燕(審判員)
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級法院:董波(審判長)、蘇天喜(審判員)、楊忠祥(審判員)

附此次被迫害的書證:
雲南省祿豐縣檢察院起訴書
雲南省祿豐縣法院刑事判決書(【2013】祿刑初字第49號)
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級法院刑事裁定書(【2013】楚中刑終字第66號)
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釋放證明書(【2018】刑釋字第320號)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