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時刻放下個人利益 為別人著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我是一位老年同修,七十多了。修煉法輪大法以前,我是「不圖三分利,不犯打五更」,無利不圖的人,對金錢看得很重。自從修煉大法以後,徹底改變了我的人生觀念,下面我把遇到的一件小事寫出來。

事情發生在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八日,也是五月節。我住在農村,工作就是種地,農閒時,到市裏在市場找活幹。

因為是農民,我家種的玉米。五月節前後,是玉米施肥和趟地的季節。五月節那天,我吃完午飯,看天要下雨,就騎上電動三輪車去買化肥,準備施肥。

就在我買化肥的路上,有個水坑,在過水坑時,電動車的控制器被水淹濕,控制失靈,車不走了。

我下車檢查故障,這時,我站在地上,手扶三輪車,手觸碰到開關,三輪車突然間跑了,我急忙去關電源開關,我搆不著,手用力拽三輪車,我沒有車勁大,車把一歪,把我摔倒在地。路很滑,齒輪從我的腳踝骨上壓過去。當時我覺的腳被車輪碾了一下,我鬆開手,車也沒停下來,一直往前跑。

前邊是一個單位門口,是摺疊式的拉鏈門。五月節放假,大門關著,門衛沒人值班,後來知道,值班人員去商店買東西了。三輪車飛似的一下就撞到大門上,把門撞壞了三節,門倒在一側,車輪掉了。

我當時起來,圍觀的人看我被車軋了,都跑過來問我怎麼樣?我說:沒事,大家才放心,鬆了一口氣。

我急忙去看大門,當時車也停住了,此時單位空無一人,圍觀的人說;你快走吧,門衛回來,你就走不了了,還得給修門,這門太貴,你得花多少錢哪?我說;不行,門是我弄壞的,我跑了,門衛人員不是失職嗎?領導得罰他。我得等門衛人員回來才能走。

等了一會兒,不見人回來。我想,先把車送回去吧,我再回來。

到家後,才發現腿被車碰傷了好幾處,腳腕子軋去一塊皮,往外出血。我用衛生紙包扎一下,又去了出事地點的單位。

這時,看見門衛人員在那兒發呆。我到現場後,和他說明情況,他卻很奇怪的問我:你是哪村的?我說:就是這個村的。他說:你要不回來,我這個飯碗就丟了,還得罰我。因為廠子沒完工,沒安監控,我也找不到人。我笑了笑說:是我的責任,我能不回來嗎?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師父讓我們大法弟子事事先為別人著想,做一個無私無我,先他後我,完全為了別人的人。

我說:你看看,怎麼處理?他說:等領導上班再說。

第二天,我又去了。領導說是值班的責任,單位不管。我說:你看咋辦呢?他說:找廠家修吧。我說:你找吧,多少錢你和廠家商量,我出錢。最後,決定修理費1200元。

這時有人說:你就不給錢,這麼大的單位,還讓個人拿錢,你70多歲的人了不給他,他也咋地不了你。我笑了笑說:我不給錢,門衛人員也得給,我是大法弟子,處處要為別人著想,不能做違背大法的事。再說,三輪車從我腳上軋過去都沒事,這不是大法超常嗎?七十多歲的人能軋不壞嗎?他們看著我有點不可思議。

我給完錢後,我給門衛人員講明了大法真相,給他做了三退,就回家了。

這是事情發生的過程。雖然我一個月也掙不了1200元錢,但我的心情非常坦然,有一種說不出的愉快。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