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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淶水縣女教師劉玉敏遭迫害家破人亡、流離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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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九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淶水縣法輪功學員劉玉敏,本是小學教師,因修煉法輪大法,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來的二十年來,她被淶水縣中共黨政機關、「610」(江澤民一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政法委、教育局、公安局迫害,被開除工作,多次被非法抄家、綁架、拘留,多次遭受受肉體折磨、生命垂危,長期流離失所;丈夫吳彥水被迫害致死。

吳彥水
吳彥水

二零一七年七月,劉玉敏又被非法抄家,搶走大量個人合法財產,因她本人走脫,縣公安局對她非法通緝,長期騷擾不斷,為了所謂的七十年建國大慶維穩,最近淶水縣公安和淶水鎮派出所又急不可待的四處找劉玉敏,多次給她兒子、姑爺打電話打聽她的下落,並到已經離婚的兒媳家去找,要求把她找回來。劉玉敏整天生活在紅色恐怖之中,沒有容身之處。

下面是劉玉敏訴述一九九九年以來她和全家遭受中共迫害的事實。

一、修大法使我起死回生 中共害得我家破人亡

我剛剛二十歲出頭就得了嚴重的胃病,吃不了飯,涼、熱、生、冷、硬都難以進口。接著,我又患上腦供血不足、神經性頭疼、失眠症等,真是雪上加霜。雖然不是絕症,但是那種痛苦也是生不如死。睡不了覺、頭疼嚴重時為了減緩疼痛,頭往牆上撞,走路沒勁兒,腿都抬不起來,人面黃肌瘦。隨著年齡的增長又得了風濕病,心臟也出了問題,後來走哪兒休克哪兒。整天昏迷不醒,最後不能上班了,只能專職在家養病。由丈夫陪著,有時有弟妹跟著。大小醫院、中醫、西醫、專家、民間老醫生、偏方各種方法都無濟於事。

後來有人介紹我煉法輪功,說挺好的、能祛病,並給我一本《轉法輪》看,一週後教了我動作。看《轉法輪》、煉功後,我的身體長勁兒了、疼痛減輕了,也有了精神,就這樣幾個月時間我的病不翼而飛,身體徹底恢復健康。幾十年被病折磨不知道沒病啥滋味的我,真正體會到沒有病的舒服、輕鬆、心情舒暢、精神飽滿、精力充沛,我終於又活過來了!我對生活充滿希望、樂觀,但是從來沒有人向我要過一分錢,我也沒給過誰一分錢,更沒有去過醫院。作為一名教師,我又重返講台。真讓我感覺:苦難盡逝,柳暗花明!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九日,丈夫(法輪功學員)吳彥水被義安鎮,義合莊村長吳尚榮和義安鎮鎮長王金龍、副書記孟曉春騙到義安鎮政府洗腦班迫害,一天孟曉春跟丈夫來到家中要求交罰款兩千五百元就放人,當時我就給了兩千五百元,但他們沒給任何收據(後來在我多次找到各級領導要他們放人的過程中孟曉春給退回五百元),鎮政府勒索二千五百元後不但沒有放人,在我去鎮政府洗腦班找人時,已將他非法拘留。

十二月二十七日縣政法委、公安局將吳彥水捆綁裝上車掛牌子遊街。之後又關押在看守所。每天被強迫洗腦和超負荷勞動。強迫他放棄修煉,讓他在電視上對著觀眾說不煉了就放他,我的親戚在電視上看到他的臉,被打得很嚴重。幾個月的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摧殘,使身高體闊的吳彥水已面目全非。

為此,我多次找公安局要求放人,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戴春傑說:「我們這就勞教他。」縣政法委書記孫貴傑也出言不遜的訓斥。公安局紀檢書記劉耀華要求交罰款,最後放人時,公安局又勒索五千元,也沒給任何收據。

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日,吳彥水從看守所回到家,人不能走路、眼睛看不見、全身浮腫、腿腳麻木、心力衰竭,大小便不能自理,目光呆滯,相距一米的距離他認不出是誰,智力不如五歲的孩子。公安警察、鄉政府和村委人員還不斷來騷擾。吳彥水忍受著痛苦,身體急劇惡化,於五月二十日含冤離世。

二、酷刑摧不垮正信

二零零零年四月一日,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在文化廣場以煉功的方式向世人證實法輪大法好,被非法拘捕關押在拘留所六天。淶水縣黨、政機關、公、檢、法、司部門成立聯合執法隊,在淶水縣黨校辦洗腦也叫轉化班。我被從拘留所轉洗腦班迫害,逼迫寫所謂的「四書」(不煉法輪功的悔過書、對法輪功批判的揭批書、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與法輪功劃清界限的決裂書)。使用各種酷刑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

在轉化班的樓上,在政法委書記孫貴傑的指使下,淶水縣法院副院長崔繼坤直接參與打我。上午開始講歪理邪說逼迫我放棄修煉,我拒絕。下午他們開始對我使用酷刑,崔插著腰兇狠地問我:你還煉不煉法輪功?我回答:「煉!」他抬手就打了我一通大嘴巴子,接著給我上繩,捆得很緊,把雙臂從後背向上提,一次比一次緊,一次比一次往上提的高,雙臂能夠著頭,每次放下來時胳膊手都疼痛難忍,疼痛至昏。一直折磨到晚上七、八點鐘,共上繩7次,疼痛難忍,是大法給了我新生命,我不能昧著良心說背叛大法的話,我知道大法的珍貴,我知道來幹啥來了。

中共酷刑演示:上繩
中共酷刑演示:上繩

崔繼坤看我不轉化,說:「給我拖到樓下,我就不信收拾不了你!」我被關進一個屋子,他們軟硬兼施,看硬的不行就來軟的,叫黨校的門衛(是我們村的)把我叫去做轉化工作,最後達不到目的,他們幾個人把我拖回屋子按倒,跪在地上,輪流暴打,最後可能是他們打累了才停止。

後來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向家人勒索了2200元錢才放我回家。回家後已被文教局長張克民開除公職。從此我失去了生活來源。

二零零一年八月,淶水縣公安局夥同易縣公安局非法把我抓到易縣看守所迫害,我光著腳被公安人員從家中拖到村外,戴上手銬一直拉到易縣看守所,拖進屋子扔到水泥地上,緊接著是雨點般的拳打腳踢。男女一起上,用煙頭燙胳膊後來潰膿,用透析針扎。我的左小臂和左手被手銬銬得半年內麻木沒有知覺。

酷刑演示:煙頭燙
酷刑演示:煙頭燙

二零零二年一天深夜,公安局國保大隊長代春傑帶領幾個警察到我的出租房處翻牆越院,撬開窗戶跳到屋裏,我光著腳就被綁架走,被非法拘留兩個多月,被迫害得奄奄一息才放回家,熟人們見我骨瘦如柴都不認識了。這種綁架,在丈夫去世後發生過幾次,每次都是生命垂危才放人。

三、綁架、搶劫、株連子女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八日晚十一時左右,在縣政法委、610指使下,淶水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數個警察翻牆入院到我家中,將我綁架。我剛被放回家,我發現有人監視,我只好離家出走。警察還經常三更半夜闖到我兩個妹妹家搜人,教委、國保大隊還用工作威脅我姪女,脅迫她到親朋好友家去找我,所有親人的電話都被監控。

由於長期遭受迫害,兩個孩子精神壓力很大,因無法正常學習,只好早早輟學,做起了童工。淶水縣公安局警察為了找到我,找在北京幹活的兒子的單位,結果老闆就辭退了他,二零零零年冬天又到家中騷擾,兒子說了他們不愛聽的話,就將兒子胳膊擰到背後,按倒在地踩著他頭在外面凍了半個小時,女兒在理髮店也常被他們騷擾。

四、又一次被抄家、綁架、生命垂危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下午一點多,在610頭目王福才的指使下,由國保大隊長代春傑帶領大約二十個警察開兩輛警車闖入我家,砸門撬鎖,將我家中的放像機、一台家中做買賣用的塑封機、一台筆記本電腦、大法書、《九評》書,電子書一個、mp3一個、小錄音機一個、訂書機一個、講法錄音帶一套、師父法像全部洗劫一空。

我被強行關入拘留所,當時一個警察威脅說要把我的一雙兒女也一起帶走。在拘留所裏一個做筆錄的警察對我拳打腳踢,在非法關押迫害了十三天,我被迫害得生命垂危,在家人的強烈要求下,才被釋放回家。在非法關押期間我的兒子、女兒、姪女兒、弟妹多次要求看望都被拒絕。

五、翻牆入院、砸門撬鎖、搶劫財物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一日下午六點多,奧運會召開前夕,縣610、公安局、淶水鎮派出所等人到家翻牆越院,砸門撬鎖,非法搜查,企圖綁架我,未能得逞。他們在屋裏屋外房頂院牆翻了個遍,家中的物品被扔的到處都是,連床都被砸壞搜查,一片狼藉。在家裏沒人的情況下,他們搶劫的物品有:現金五千多元(女兒做服裝剛剛找來的本金,其中包括女兒兩個月的工資)、存摺兩個(是我妹妹的,讓我幫助轉戶而放在她家的)、手機一部、彩電一台,DVD兩台,電視接收器與大鍋、錄音機一台、大法書籍、師父法像、《九評共產黨》書。我向淶水公安局代春傑索要被搶走的東西,遭到戴春傑的拒絕。這突如其來的災難,逼得我們孤兒寡母走投無路。

六、搶劫、抓捕、非法通緝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下午三點多鐘,兩輛車停在我家門口,下來三個便衣闖入我家到各個房間非法照相。當時我沒在家,這些人問我兒媳:劉玉敏哪裏去了?兒媳回答不知道。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上午十點多至下午兩點多鐘,淶水公安局和淶水鎮派出所警察先後十人左右,闖入我家,野蠻錄像,入室搶劫,搶走個人合法財產分別是:一體機、切刀機、噴墨打印機、激光打印機、大法書籍、筆記本電腦、我趁他們不備走脫了。

下午兩點多,警察又返回來,企圖抓捕我,但沒抓著。警察告訴:我們一定要抓住劉玉敏,如果她不回來,就讓她兒子頂替。他們把我的正房、配房整個家翻了個底朝天,抄走了大量個人合法財產。從此門口被蹲坑,家人手機被監聽,家人出入常被公安跟蹤。為避免迫害,我又開始了流離失所的生活。

七、「為維穩七十國慶,一定抓住劉玉敏」

為了中共的七十年建國大慶維穩,淶水縣公安局揚言「一定抓住劉玉敏。」因此他們四處打聽,尋找我的下落,接近瘋狂地步。

大約今年七月的一天,為了儘快抓到我,樓村派出所打電話把我姑爺找去問他:劉玉敏哪去了?回答:「不知道。」「你把你丈母娘找回來。」「你要不把你岳母找回來,就拘留你」。淶水鎮派出所又從樓村派出所把我姑爺劫持到淶水鎮派出所,把姑爺非法扣押了一天。

他們又給在北京打工的我兒子打電話:「你回來,到派出所來一趟。」回答:「我在外地幹活,請不下假來,回不去。」多次叫兒子到派出所,多次打電話叫姑爺找我,並把女兒的電話號碼要走。孩子們從小到大一直恐懼中度日,他們不敢出門怕被抓走。

他們又找到已離婚的兒媳婦家,問她:「你婆婆去哪裏?」她說:我們已經離婚了,我不知道她哪裏去了。

二十年來,中共對法輪功迫害的犯罪事實充份證實:誰才是真正的邪教?殺人害命、迫害天理、迫害正信、迫害道德、迫害善良、迫害無辜的中共,才是名副其實的邪教!誰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實施違法犯罪者?這些坐在所謂的執法交椅上的公、檢、法、司人員,肆無忌憚地對堅持正信、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遵紀守法、愛國利民的千百萬法輪功學員,採取超越法律之外的最邪惡手段、活摘器官、抄家、搶劫、抓捕、拘留、殘酷洗腦、勞教、判刑、濫施酷刑,強姦、致殘、致瘋、致死,而不負任何責任,相反,卻成為為中共樹立的「嚴格執法、秉公執法」的楷模、標兵!這些參與迫害的公、檢、法、司人員,才是利用中共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違法者、犯罪者!

自古以來善惡有報是天理,迫害好人迫害修煉人必遭天譴。古今中外,迫害正信的強權暴政從來沒有一個成功過的,所有殘害良善的元凶、爪牙沒有一個善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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