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是要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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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六日】在和同修的交流過程中,偶然聽到某某同修欠某同修三萬元,後來又聽說還有同修欠某同修五萬元,再後來又聽說有同修欠別的同修二十萬元的。有的同修是辦社保借的錢,有的同修說是合夥做買賣,有的說是同修投資建廠房。最後是買賣沒做成,廠房也沒建,錢卻沒退還給同修。聽說已經欠很多年了,至今未還。既然讓我聽到這事,我想這絕非偶然。

我們大法弟子每天都在學法,我們學法的目地就是為了時刻用法來指導我們的一言一行,乃至一思一念。師父在法中講的很明確,師父說: 「欠債要還」[1]。作為修煉人都知道這個法理,不是說你修煉了,你欠的債就一筆勾銷了;常人欠債要還,修煉人欠債同樣得還。常人這世還不上,來世接著還。而我們是大法修煉,是沒有來世的;想修煉、想跟師父回家,欠的債就得還。否則欠債不還,是不可能圓滿的。

同修啊,怎麼還能一拖再拖,拖到現在,還不還債呢?修煉,修甚麼?不是首先要修去自己生生世世一切不正之因素嗎?欠債不就屬於不正之因素嗎?無明中所欠都得償還,況且是在得法之後所欠之債呢?欠債,這不是人為的給自己增加魔難嗎?!

大法弟子的提高才是第一重要的,而且我們的每一點提高都沁透著師父的心血,我們怎麼能這麼不珍惜大法修煉的機緣呢?!一旦哪一天正法結束,欠債沒還,是不是哭都來不及了?

下面我就把自己經歷的幾件欠債的事寫出來,希望對欠債的同修能有所提示。

1、大前世欠一隻山兔 這世還三萬元

一九九五年我剛得法不久,一天我接到法院一個電話說:「你如果要股票,你就帶三萬元來換回股票,如果不要股票了,你就把股票的手續送過來。」

放下電話,我才想起,幾年前,我買了五萬元某公司的原始股,當年從這家公司取回股票的第二天,小妹的男友自己開的一家出口南韓的木片加工廠,因很賺錢,被當地一家國企合併,那年年底,男友被廠方起訴到法院,說私用公款三萬元,被關在法院。小妹得知情況後,跟我說,她男友讓我先給墊上,出來後,他再還我。我當時手頭沒有那麼多現金,就把剛取回的這家公司的股票拿出三萬元,押給了法院。

她男友出來後,說過些時候再還我。幾個月後,小妹與他分手。股票因沒上市,就把這事淡忘了。三年後,股票上市,法院打來電話,我才想起此事。小妹領我到她前男友家,他父母在家,兩位老人一個血栓後遺症,腿腳不利索,另一個也口齒不清,見此情景,我們沒有提還錢的事,寒暄幾句就離開了。

因小妹是掙工資的,我是幹個體的,就這樣,這筆錢我就還了。雖然我沒有抱怨,但心裏還是有點不舒服。儘管我不舒服,但我是修煉人,明白世上沒有偶然的事,我跟小妹說你不要愧疚,也許是我哪世欠他的。

半夜十二點半就寢後,我清楚的做了一個夢,夢到我有一世是一財主家的少爺,就在我這一世住的地方,一天傍晚,我從我家的紅門樓出去玩兒,當時我是十多歲的孩子,正遇到一個獵人,身上掛滿了山雞、野兔從我身邊過去,我上前選了一隻野兔,拎著跑回我家的紅門樓裏,沒有給他送錢。這個獵人正是小妹這世的前男友。

這件事讓我明白了欠債還債,欠命還命;世上的事情沒有偶然。一切都在師父的掌控之中。這件事從表象上看,小妹的前男友有些不義,而他的不義正是我過去世先不義在前,才有他這世的不義。

師父為了讓我們提高、昇華,利用過去、現在一切人和事消去我們的業力,師父的用心良苦,師父的法力無邊!我們應為有這麼偉大的、慈悲的師父而感到慶幸和自豪。怎麼還能不珍惜師父為我們安排的修煉機緣與圓滿歸位的契機呢?!

無明中欠的債,造了業,明覺中,花三萬元消去業力,值!

2、還同修給的錢

我二零零七年被中共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五年,當時正趕上女兒以550分的成績免費上了重點高中,整個高中三年和上大學的前兩年,女兒花的費用有很大一部份都是當地同修資助的錢。

二零一二年,我回到家中後,聽妹妹說起此事,憑著妹妹的記憶和經手同修的記憶,共計四萬多元。我非常非常感動,感謝同修們的關心和無私的幫助。我深知同修們的錢都是為了救眾生的,幫助我女兒渡過了難關,我已是感激不盡,女兒能順利完成三年高中,又順利考上大學就讀,這裏包含著多少同修的關心啊!錢有價,同修的情誼無價!在今天一切以錢為上的世風下,也只有大法弟子能做到為他人所想。

當時我想辦廠或開店需要用錢的地方很多,但我知道把同修給的錢退還回去最重要。我記住師父講的有關修煉的法「做到是修」[2]。心中那份明覺告訴我:有甚麼能比修煉的昇華更珍貴的呢?!世上無二。所以我首先把這筆錢退還給了同修。我知道同修用這些錢能救很多眾生。錢,只有花在該花的地方,才能體現出錢的價值,一旦用錯了地方錢就是造業的推手,就失去了它的價值。

3、當下欠錢當下還

二零一二年從監獄回來後,我又想抓緊修煉,又想做買賣賺錢。在監獄時,我就和一同修約好回去開服裝廠,因為過去開過,對於我來說,那是輕車熟路。於是我給同修打電話,同修如約而來,還雇車拉來幾台設備,廠房現成的,重新裝修一下,就可以了。

幾個月下來,我發現甚麼都不是問題,而唯一缺少的、用錢買不來的就是時間。辦手續、招工、進設備、進材料、設計以及銷售等等,都是我一個人,就感到時間過的飛快,幹了這個,就做不了那個,師父講過:「修煉唯此為大。」[3]剛得法時這個心願如今成了奢望,心中那本性喚醒我必須懸崖勒馬,斬斷從新賺大錢的慾望,把心從新歸正到正法修煉、救人的軌道上。

我把想法跟同修講了,我們沒有精力和時間投入其中。我說,你可以回當地開一個做服裝零活的小店。同修說連租房子每月最低五百元錢都拿不出來。我想起同修沒有工資收入,可同修回去開店的租房費用怎麼辦?按我們事前講好的,開業前,我供吃供住,沒有工資;聽了同修的難處後,我很是慚愧,因為當時我沒有想給同修開工資。

當我想起我在監獄時,當地同修那麼無私的幫助我的女兒時,我的心被震撼了,我也是大法弟子,我遇到同修有困難時,我為甚麼不能解囊相助?雖然我也準備開店,也得投入錢,而且同修在這也沒閒著,沒少給我的親朋好友做服裝和其它零活,同修付出理應得到報酬,這是天經地義的。我又有甚麼理由不支付給此同修工資呢?還有「山兔」的事也警示我寧肯自己緊一些也不能欠債,我為之前不想支付報酬而感到羞愧,不曾想自己做人竟做到這麼自私的地步,與我們當地同修的修煉境界相比那真是天壤之別!

我當即拿了七千七百元錢,七千元作為她三個半月的工資,七百元是她拉設備的運費。同修接到錢後說:我不能要工資錢,七百元我可以收下。我說,你可以用這七千元錢租一個小門市,開個小店,維持生活,在我再三勸說下,同修收下了。我的心是坦然的,我知道自己在修煉的路上又向前邁了一大步。

在修煉的道路上,無論是關、難都得自己闖過去,才不至於停滯不前,也才不至於掉隊,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修煉中險些造業,是師父的法理在我內心深處的記憶才免除我在紅塵中造下業債。我很慶幸我有師父,我有師父的法指導我的言行。

4、收了不該收的錢當下報應

也是二零一二年,春天,一天我去市場買菜,在一家個體的門市裏,我選了幾樣菜,過秤交款時需要排隊,排了好半天到我這時,收款的卻一連給她認識的三個人先辦理,而我家裏有客人,急著回去,我這裏越急,她就像跟我作對一樣嘮起沒完。當時沒有認識到是師父在利用這件事去我的急躁心。

終於輪到我了,幾樣菜稱完後,算錢時,她卻算錯了,少收了我五元錢,我當時的報復心就起來了,心想:這就是你不按規矩辦事、怠慢我的結果。我轉身離開的瞬間,我接到一個電話,說是財政局長讓我馬上過去一趟,因我的工資被停發,正在辦理。

接了電話後,我想「讓我馬上去」,那我就不能乘坐公交車,只能打車,打車費花了六元。到了局長辦公室一看:門上貼著一個條子,上面清楚的寫著局長早八點到某鄉下辦事去了。見到此帖還沒悟,急忙找電話看是誰打來的電話,而電話裏根本沒有此記錄,按照時間又查一遍,還是沒有。我又花一元錢乘坐公交車回了家。心想我貪了五元,又搭上兩元,真是善惡有報,無時不報,這就是天理!

事後我才明白是師父無時無刻不在關心著他的弟子,能否提高才是根本。是師父在利用常人怠慢我這個表象,讓我修去爭鬥心、報復心、利益心,從而昇華上去。而我的表現卻一塌糊塗,各種人心暴露無遺,讓師父失望了!而我卻沒有認真的向內找自己,為甚麼自己會做出這麼不齒的事情?看似明白,實則糊塗,才造此業!

5、一元錢的報應

還是二零一二年,秋天,由於整天忙於店裏的事,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當成了任務去完成,心思不在法上。學法溜號,煉功靜不下來。春天的事情沒有引起我的重視。多賺錢的心迷住了本性。事隔幾個月之後,又發生了一件不齒之事。

女兒大學放暑假回來,陪女兒去商店後回家時,上了一輛沒乘坐過的公交車,因是回家的方向,我和女兒就上了車,女兒投的錢。到了下一站時,上來一位男士投完錢時,聽到司機大聲數落那個男士:你沒看到上面寫著票價兩元嗎?女兒馬上對我說:媽媽我們少投了,我以為一人一元呢,只投了兩元。女兒想去補交兩元,我卻說道:不知者不為罪,我們下次做好就行了。女兒說:媽媽,不失不得。我說知道。下車換車時,卻上錯了車,眼睛明明看到的是回我們家方向的車,到了車上聽報站時,才知道是去另一個方向的車。

回家後,我無論如何都坐立不安,心中那份難過、自責、悔恨、內心的感觸好似五味俱全。我細想整個二零一二年接二連三發生的這些事,這一想讓我驚訝不已,利益心、報復心、貪便宜的心,再一想,這不僅僅是幾元錢的問題,而是心性問題;不能嚴格要求自己,不能履行真善忍,我還是大法弟子嗎?我這樣與常人有何區別?這時我才真正的意識到我的心性標準已經降到常人的層次,甚至還不如常人中的好人。

再往深想,這不單單是利益心沒去的問題,在利益心的背後,還隱藏著一顆更為嚴重的心,那就是「自我」,聽不進別人的話和不讓人說的心。只能是我指揮別人如何如何。比如女兒說補上兩元錢,我細想並不是我貪圖這兩元錢,如果是我先說出這句話,我會讓女兒去補交,「看看媽媽修的多好,多麼高風亮節」,卻偏偏讓女兒「搶了先」,沒有了顯示自己的機會,卻又不肯失去「母親的威嚴」;所謂的威嚴還是一次執著與自我的顯露。所以說了一句「不知者不為罪」的話;女兒第二次用師父的話提醒我「不失不得」[1]時,我輕鬆的說了句「知道」。這句「知道」的背後卻掩蓋著自己的虛榮心和很強的自以為是的心。因為過去一直都是自己當老闆,都是我指使別人,尤其是在女兒面前「我為大」的心更是嚴重。我認識到這些心不去,怎麼能達到師父要求的標準呢?怎麼能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呢?又怎麼能救度了眾生呢?我感到自身的問題非常嚴重,我已經不是一般的被污染了的問題,而是心性出了問題。

我告訴自己不能因小失大,為了多賺錢失去修煉、精進的時間和機緣。我想起師父的法:「師父領進門,修行在個人。」[1]我也想起得法後,我曾要求自己時刻做到:以法為大。而之前我為了多賺錢竟然忘記了:「修煉唯此為大。」[3]接二連三的「自我」表現,心性的暴露,本性的一面告訴我不容我再忽視下去,如不警醒,我會像另一同修那樣「坐著電梯往下滑」一落到底。我想起師父說的「法能破一切執著,法能破一切邪惡,法能破除一切謊言,法能堅定正念。」[4]我深信只有大法能把我洗淨,只有大法能讓我再次昇華。我毫不猶豫的當即關了自己開的店。

關店後,首先靜心學法。除了發資料和講真相的時間外,幾乎很少睡覺,全部用於學法、煉功。在三個月的時間裏,調整好自己之後,針對我自身的問題,我選擇了去一家大型自助餐廳做鐘點工的工作,其中的修煉在這裏不贅述。

今天寫出這些,意在告訴欠債的同修,師父在法中告訴我們「欠債要還,所以在修煉的路上可能要發生一些危險的事情。但是出現這類事情的時候,你不會害怕,也不會讓你真正的出現危險。」[1]

我理解按照師父的法去做,才不會出現危險。現在沒出現危險,那不是師父在給改過的機會嗎?千萬不可因「小利」、「小事」而一時糊塗,錯失機緣!望同修珍惜!

有不妥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實修〉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4]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排除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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