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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女子監獄暴行:強行抽血、暴力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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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建三江法輪功學員周豔一九九八年六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多種疾病全部消失,精神非常愉快。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周豔因堅持自己的信仰被關入洗腦班迫害,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在黑龍江女子監獄遭受各種殘酷迫害,尤其曾遭強行抽血、暴力轉化等迫害。

下面是周豔女士訴述她的經歷: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五日上午九點左右,片警張迎軍和一名不知姓名的民警闖入我家說讓我去參加所謂座談會,實際他們把我帶到新成立的洗腦班,到那一看,同我一樣被欺騙的大法學員已經有二十多人,隨後又有同修被陸續騙進來,共計有四十多人,都被關在兩個大屋子裏。上午十點多鐘,610的頭目李振彪和黃樹祥等人,對我們每個人進行所謂的談話,並讓我們每個人簽字(不煉功的保證)。凡是簽字不煉的,在五點至八點鐘,讓家人領回家。沒有簽字的就繼續關押,聲稱給這些人辦班(洗腦班),直到轉化為止。

四月十七日,我和另外六、七位同修被轉押到建三江七星農場拘留所關押。他們對我審問,做筆錄,當時參加調查我的是創業農場公安局副局長劉長河和610副主任黃樹祥。

六月上旬,又將我轉押到建三江農管局前進農場拘留所關押,進行隔離審訊。審訊時劉長河用恐嚇、威脅、吼叫的方式對待我,書記員不知叫甚麼名。在被非法關押的十九天中,共提審我三次。十九天當中每頓飯一個饅頭和一塊榨菜,還有一碗涼水。前進農場拘留所的所長強迫給我採指紋,按十個手指印,並讓我參加菜地的勞動(當時的所長的名字記不清了)。

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我被強行戴上手銬,推上車,轉押到建三江管局看守所,並強行讓我在批捕書上簽字,還給我錄像。

在看守所被關押時,警察強迫我參加勞動,開始我跟著去,後來我就不參加了,犯人頭對我大喊大叫,我跟她講我沒有罪,不要勞動改造。她就把幹警找來,幹警給所裏領導打電話。他們讓幹警把我帶回所裏,並說:「以後別讓她幹了。」從那以後甚麼勞動我也不參加了。在看守所期間,檢察院人員非法提審我兩次。當時我記得一個叫白易波,還有叫范維克的也參加了,另外幾名不知姓名。

十一月底,他們對我進行非法開庭,有張雪峰等人,在看守所強行給我戴上手銬子。法庭座無虛席,是他們事先布置好了的,由各單位指定人員來參加開庭,故意虛張聲勢,製造邪惡的氣氛,並錄像開庭過程,並在建三江新聞播放,攻擊大法,欺騙世人。

法庭的主審法官和審判員是袁鵬飛、范維克、張雪峰、於桂華,還有610辦公室的主要成員,當時沒有法院的院長王曉輝,結果沒有當庭宣布,另日在看守所冤判我三年刑期。

二零零三年一月十四日,中午開始下起了鵝毛大雪,晚上將我和幾個要投到監獄的刑事犯,給我和他們一樣都戴上腳鐐,押送上火車。在火車上,我一口水沒喝,一口東西也沒有吃,在這個過程中讓我感覺到有生以來從未有過的巨大壓力。當時押送的是看守所的政委趙永華和所長張源宗的姪子張某(名字忘記了)。下午才到黑龍江女子監獄,因為起訴書和判決書上的日期和我的出生日期不一致,黑龍江女監不收。這時趙永和找我,叫我改出生日期,我拒絕。趙永華又去辦公室和他們談,大約一個多小時,不知趙永華和他們搞甚麼交易,到了下班之前監獄才同意接收了。就這樣他們運用手段,把我關進了黑龍江女子監獄。

集訓隊在二樓,大約有一百多人在裏面面。我走到門口,有人將我攔住,把我帶的東西交給犯人。上來幾個犯人,搜身的搜身,翻東西的翻東西,連成卷的手紙都從頭抖到尾打開看。然後讓我把褲子退到腳下,連內褲也要退下來,來回做下蹲動作,當著眾人的面,使我身心備受屈辱。緊接著就開始找我到辦公室談話,讓我寫「四書」。當時我說,我沒有寫過,不會寫。那獄警馬上說:「我說,你寫。」當時我有私心,不寫怕不讓見家人。因我帶的用品在火車上叫人拿走了,身上有錢也用不上,就按照她說的做了,但我馬上意識到我上邪惡的當了,第二天我就寫聲明,並告訴那個獄警:「我不能做違心的事,不能做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你讓我寫的『四書』作廢。」

我在集訓隊共計呆了十五天,都是用刑事犯看著我,寸步不離,去廁所她們都站在那看著,真是邪惡。

我被調到打包隊(九監區),到了那裏,也是用四、五個犯人看著我的衣食住行,並要求我參加勞動(犯人的勞役),還不許我們接見家人,原因是家人來看我們,我們必須得說監獄給犯人規定的報告詞,讓我們自己承認是犯人。不說就不讓見,由此很多法輪功學員都見不著家人,獄警還藉此事來離間法輪功學員和家人的關係,對來看望的家人說:「你們不要來看她了,她們煉的都沒有親情了。」記得有一個叫董林貴的同修,為同修見不著家人去和九監區大隊長鄭傑談,結果獄警把董林貴關進小號。被九監區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當時有六十多人,很長時間都見不到自己的親人。

大概是二零零三年十月底,我丈夫來看我,獄警楊華問我說不說報告詞。我說不說。當時很多犯人在車間,都搶著、喊著對我說:「你快說報告。」她們非常著急讓我見到親人。這時,監區副政委何某某,她說:「不報告就不能見。」我馬上說:「那是我的親人我得見,不讓見那是你們的問題,是你們強加給我的迫害。我今天非要見,你們用這種手段挑撥我和家人的關係,讓所有的人仇視我們沒有親情……」我當時用很大的聲音讓所有在場的人都聽到。她一看我在揭露他們的迫害手段,轉身就走了。另一個楊姓獄警過來說:「不能見。」也轉身就上二樓車間了。我也隨著上了二樓,當著在場犯人的面揭露她們的邪惡迫害,最後在我執意堅持不報告還要見到自己親人的情況下,解體了這場迫害。從這次當眾揭露她們的迫害後,所有同修家人來會見,都不逼我們報告了,而且對犯人的報告詞也變了,不是報告政府了,而是報告警官了。

打包隊長鄭傑,政委是顏玉華。幹警:張春華、賈文軍、劉暢、王建、寇麗麗、楊華等人。她們都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急先鋒,經常製造事端,毆打、關押(小號)法輪功學員,關押小號最長的三、四個月也不放回監區。

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八日,法輪功學員悟到我們不應該承認邪惡強加給我們的犯人身份,不再接受奴役幹活。賈文軍和劉暢將我們集中起來到室外陰冷處罰站,體罰我們。體罰了兩天,又把我們領到運動場上走步,我們不配合,不走。她們就叫我們回監室碼坐,讓犯人看著我們。讓犯人給我們讀污衊大法的文章,我們上她們手中搶,要給撕掉。她們嚇的不敢再讀了。還天天給我們讀監規,我們也不聽,就是發正念清除邪惡的因素。

有一次,我們聽到她們要來抓幾個同修關小號,我們就站在一起將同修圍在中間。打包隊長鄭傑,政委顏玉華領著獄警(還有其它隊的獄警),衝進監舍,連拽帶打,把我們打散。當時我被打到床底下了,等我從床下出來時,他們將三個同修,其中有王玉卓,用繩子捆的結結實實,把她們關進小號,我記得關了一個多月。為逼我們出工幹活,第二天又來了一大幫監獄派來的獄警,他們手中拿著木棍,嘴裏罵著髒話。當時我們就默默的發正念,靜靜的看著他們。有獄警用木棒在程巧雲的頭上敲了三下,同修們都沒有動心,還是靜靜的發正念,他們一看不行就走了。這樣我們在師尊的加持下,整體配合正念解體了這次迫害。

後來又讓我們坐小凳子,監區頭目領一幫人來到監室,口中罵著髒話,我們發正念正視它們。他們叫犯人把我們的小凳搶走,然後讓我們直接坐在地上。明真相對大法有正念的犯人,給我們做了一些小墊子,支持我們反迫害。在我們集體上廁所時,那些看我們的犯人趁機將墊子全部收走了,她們就是逼我們出工被奴役,我們堅持反迫害就直接坐在瓷磚的地上了。我們在地上坐了七個月的時間,每天長達十四至十六個小時。鄭傑和監區主要頭目規定我們不許去超市購物,兩個人吃一個人的飯,把每頓剩飯倒進廁所,也不給我們吃。許多明真相的善良人都氣不公,有的就多打一些飯,在沒人看見時,就往我們飯盒裏放。經過七個月的反迫害,她們不再讓我們幹活了。

二零零四年三月中旬,監獄又發動新的迫害,就是組織轉化隊,把他們認為可轉化的和不能轉化的分開,進行大面積的調動。把我調到二隊,繼續監管迫害。因為打包隊將列入轉化隊,把他們認為不能轉化的,分別轉入其它監區。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不出工的法輪功學員在監室裏發正念,二隊的大隊長崔紅梅和其他獄警鄧宇等對她們進行毆打,瘋狂迫害。我們在車間靜坐的法輪功學員也站出來反迫害(出工不幹活),返回到監室同她們一起形成整體反迫害,聲援被毆打的法輪功學員,並強烈要求見監獄的駐檢(檢察院設在監獄的監管人員)。在我們強大的正念下,檢察院來人了。我們派去了代表,反映了被迫害的真實情況,這種事在監獄中是從來都沒有的事情。

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三至二十五日的這幾天,說是對在押人員進行抽血化驗,其實是專門對法輪功學員來的。當時我問了幾個長刑期的犯人,以前給你們體檢過嗎?她們說:從來都沒有過。當時我就覺的奇怪,為甚麼現在監獄要這樣做,是不是外邊發生了甚麼情況了。

還有的同修認為是不是檢查咱們身體都健康是證實法呀?因為在別的監區專門抽法輪功學員的血,不抽犯人的。最後大家交流不配合他們。監區大隊長和獄警讓犯人四、五個人分別抓住一個法輪功學員按在地上強行抽血,當時車間和監室亂成一片。當時我對監管我的犯人說:「我不會讓任何人給我抽血的,你們幾位更不能強迫我,我是不會配合的。」當犯人醫生商曉梅來到我面前時,我大聲呵斥道:「你不配跟我說話,你走遠點,你不知道你灌食,害了多少法輪功學員嗎?你做了多少壞事,你是罪上加罪。」我把棉衣扣子撕開,告訴她:「今天你要給抽血,我就撞死在這裏,我讓你吃不了,兜著走。」看我的所謂的「五聯保」犯人,看我真是豁出去了,趕快說:「她有心臟病,我們可不敢動她。她要出了事,我們可得負責任。」商曉梅一看事情不妙,就說了一句:「明天再說吧。」這樣,在師尊的護佑下,我正念闖過一關。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五日,我終於離開了那個人間地獄。當地「610」辦公室派袁清堯和張永生去監獄所謂的「接人」。我剛出監獄的大門,我女兒和丈夫就過來接我,他們是開車來的。可是袁清堯、張永生把他們擋過去,讓我上他們的出租車。我不上,他們就挾持我必須上他們的車。我丈夫膽小,一看不行,說:「上就上吧。」這樣我被拉到汽車站,坐下午十二點五十分的車,到建三江已經是晚八點多了。進建三江的第一站他們就讓我下車,我不下。因為我還沒到家,他倆人硬是將我拽下來,他們準備好的車在下面等著,我不上他們的車,他們強行將我推上車,給我送到洗腦班去了。到了那,我不下車,他們把我拽下來,把我抓住抬到洗腦班屋裏,把門關上。我就大聲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第二天上午,來了三個邪悟的人,做轉化的,被我呵斥走了。第三天早上上班時,我要見負責人。張永生來了,我告訴他:「你們做違法的事,而且是知法犯法,我有權告你們。」他說:「給你們家人打電話,家裏無人接。」我說:「你找我家人幹甚麼,又不是我家人叫你把我關在這裏的,你給我送回去就行了。」他甚麼都沒有說就走了。下午一點多鐘,我兒子開車把我接回家了。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九日,當時我在外地,一年多沒有回家了。我丈夫一個人在家,他不修煉。聽我丈夫說:「前幾天有三、四輛警車,將我家前後圍住,六、七個警察在我家從上到下,從裏到外翻個遍,甚麼都沒有翻著。給我丈夫氣得心臟病犯了,一夜都沒有閤眼,吃了好幾次救心丸。當時闖進我家搜查的人員有:郭玉忠,還有袁清堯等人,其他人名字記不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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