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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茂名市64歲潘培德被枉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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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六日,廣東省茂名市電白區法輪功學員潘培德先生在家中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被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潘培德,64歲,退休工人,是當地公認的好人,妻子在去年過年前後去世。兩個兒子很孝順,都已成家立業。他一個人住在大兒子的房子裏,平時都沒有甚麼事,只與兒子通通電話。自從潘培德修煉法輪大法後,身體很健康,兒子們也不為他的身體、生活擔心,也很放心。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六日下午四點左右,潘培德在電白水東家裏,警察敲門冒充送快遞的騙開了門,八個警察闖進屋裏,對潘培德實施綁架、抄家;下午六點左右,又把他劫持到米糧村老家抄家;之後,潘培德被劫持到茂名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公安分局非法審訊,期間不給水喝、不給飯吃。

第二天,即九月十七日下午三點左右,潘培德被劫持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九月十八日,家屬收到茂名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公安分局對潘培德發的非法刑事拘留通知書。

綁架潘培德是由茂名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公安分局國保陳海峰(可能是610頭目)主導,七逕派出所警察參與。開始是七逕派出所凡警察(電話19927282378)負責辦案,凡警察告訴家屬:你們以後找茂名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公安分局莫姓警察,此案由莫姓警察負責。

潘培德的兒子說:我父親是個很好的人,怎麼會被警察抓了呢?潘培德的兩個兒子到小區物業管理處去找負責人要求看錄像,綁架他父親的是甚麼人?物管人員說,樓道進你們家的錄像,茂名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公安分局警察強迫他們刪掉了。綁架好人,怕留下影像,這不是明明白白在違法嗎?

茂名「610」把潘培德的所謂「案子」作為「專案」對待,從二零一九年三、四月份,「610」就開始對潘培德監控、跟蹤。

二零二零年一月底,潘培德的所謂「案子」被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高金聲構陷到茂名市茂南區法院,負責此「案子」的法官是柯學軍。三月二十三日,家屬聘請的維權律師來茂名會見潘培德,律師和家屬到茂南區法院要求見法官柯學軍,柯學軍以在疫情期間不接待。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潘培德被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非法庭審;經過一年多的關押迫害,潘培德走路都得被法警扶著。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潘培德被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法院
審判長:柯學軍13702860793
審判員:吳碧潔13790935071,江國偉1390257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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