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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臨汾市77歲退休教師郭素玲又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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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山西報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山西省臨汾市侯馬市退休女教師郭素玲接到臨汾市曲沃縣法院判決書。郭素玲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三年,罰金五千元。

郭素玲,77歲, 退休女教師,山西省臨汾市侯馬市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郭素玲堅持「真、善、忍」信仰,三次被中共邪黨非法判刑。

第一次被非法判刑,在晉中女子監獄遭受藥物迫害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晚,郭素玲被惡警跟蹤綁架,在公安局被刑訊逼供,惡警搧她耳光,抓頭髮向上提,揪衣服、用腳踢腿。郭素玲被非法判刑後,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被劫入晉中女子監獄遭受藥物迫害。

郭素玲自述:二零零八年的除夕上午洗澡,一名女犯陳運英說把「洗髮水」倒在我頭上,因為我已經不洗頭了,她們圍了一群。結果,我的頭皮腫了起來,有一寸多長,兩釐米寬。

二零零九年正月初二,李麗榮用鞋刷將我右手的無名指打傷,四、五個月才好。用鞋打我的頭,用衣架打我的胳膊、腳。二零零九年三月六日,由於李麗榮的告狀,王彩平從我的口袋中搜出我默寫下來的師父的詩。三月七號,王小玉叫我到車間的前面,罰站。每天不知吃了甚麼,瞌睡的不行。三天兩頭有參觀者,第一次,他們讓我到下邊暫避一時。過後又叫我坐在前面,面對大家。第二次又有參觀者叫我動,我不動,她們叫我到辦公室停了七個月。李靜、左枚、時風雲、梁素珍、王曉玉、許昌傑以拖地為由,把藥洒在地上、布上,我的凳子的墊子上。三月十三日,左枚經把半斤「藥水」倒在坐墊中和衣服棉花上,坐了一天,晚上回到宿舍,感覺不對,下邊長出有雞蛋似的一個腫塊,又不能跟別人說。

二零零九年的八月十五,在宿舍中休息,李麗榮、潘小燕、曹九環、趙鴻、趙霞、喬美豔、左書琴、劉麗、張俊英把「藥」放在飯中,我的腿上、腰上出了許多斑疹。二零零九年九月份,有二次打針打在身體的右側,右側疼痛半個月。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八日,張恆宇叫我幫她往釘子上套塑料圈,車間沒水,我拿了水瓶放在車間。在我不在的時候,她們把「藥」倒在水中,喝了水以後,肚子脹的很大。身體本來就浮腫,腿也腫,眼皮、手都腫,冬天套棉衣的單衣現在穿上都緊繃繃的,像懷了孩子似的。

第二次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二零一四年三月九日下午,郭素玲發真相資料,被惡警綁架,三月十日被強迫體檢,因體檢不合格看守所拒絕收,兩天後被放回;五月被構陷到檢察院。

二零一四年六月八日,為躲避迫害,郭素玲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郭素玲在山西省運城市絳縣大交村發真相被綁架,第二天凌晨兩點被放回。

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郭素玲被運城市絳縣國保從家中劫走,因體檢不合格,看守所拒絕收,當晚回家。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七日,郭素玲被劫持到侯馬市檢察院,國保要把二零一四年郭素玲被綁架和一六年的聯名告狀信一事立案,檢察院回答:一四年的案子還沒完,那兩個案子不予立案。檢察院讓郭素玲回家等通知。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侯馬市法院法官王萍、邵琳軒到郭素玲家,通知郭素玲,定於十一月十日上午九點開庭,讓郭素玲到時到庭。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日上午九點,郭素玲被侯馬市法院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國保三次將她劫往臨汾看守所,都被拒收。最後一次,國保聲稱再送不進去,就再也不管你了。看守所拒收,最後只好把郭素玲送回家。

第三次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三年,罰金五千元

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臨汾市侯馬市公安局國保隊長趙建林、孫浩等闖到郭素玲家,孫浩說:趙村三個樹掛鑑定是郭素玲的血型。郭素玲被公安局構陷到檢察院。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臨汾市曲沃縣檢察院把郭素玲送到臨汾市曲沃縣法院。法院開始說交兩萬元可以保釋回家,如沒有,找村幹部作保也可以。不行,就去看守所。最後家人作保,郭素玲回家。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郭素玲被臨汾市曲沃縣法院非法庭審。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郭素玲接到臨汾市曲沃縣法院判決書,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三年,罰金五千元。

責任人:
審判長:王彥武
審判員:邱世強、楊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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